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切實加強文物安全工作,近日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健全文物安全保障機制,完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履行好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2018年上半年,各區縣政府要完成轄區內文物安全直接責任單位名單公示工作。

  《通知》強調,一要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推動社會組織共同參與。要明確相關部門責任,打擊文物違法犯罪,加強社會監督,形成文物保護監管合力,確保文物安全;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日常檢查巡查。堅持“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明確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責任人;三要加強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加強各級文物行政機構和隊伍建設,優化職能配置,確保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落實;四要強化科技支撐,完善安消防設備設施。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大力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實現人防與技防有機結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科技水平。(蘭州市文物局 陳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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