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法院對一休閒中心強制「清場」

5月10日上午,鳳臺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來到位於該縣淮河大橋下的某休閒中心,對拒不遷出所租賃的申請人所屬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強制“清場行動”。

2011年,楊某租賃鳳臺縣某服務中心所屬的房屋、設施、設備開設浴場和茶樓,年租金36萬元。協議履行過程中,楊某拖欠27萬元租金。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楊某需返還租金並承擔違約金共37萬元,但一直未能履行。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後,出租人為減少損失,向法院申請對楊某所經營的浴場和茶樓強制騰遷。

10日當天,執行幹警在現場聯繫楊某,要求其立刻履行否則將採取強制手段,被執行人表示自己無力支付,一切由法院處理。接著執行幹警進入現場,將所有物品進行登記造冊,全程跟拍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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