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总裁:给雷军98亿股权激励,是实至名归!

雷军,小米集团的董事长,获得了股权激励,然而此前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获得股权激励——董事会一致决定

在2018年6月23日,小米集团在香港的四季酒店召开了全球发售新闻发布会,会上有小米创始人、董事长雷军和联合创始人林斌、黎万强、王川、洪峰、刘德以及CFO周受资等高管出席。

对于该问题,小米总裁林斌回应道:这次的股权激励,是在雷军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几个董事会的召开,大家一致赞成通过做出的决定。

小米总裁:给雷军98亿股权激励,是实至名归!

股权激励——实至名归

“这也是大家对于雷总过去8年带着团队,从0开始做到今天这个规模,同时还改变了中国制造业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和感谢。我们所有董事都觉得是实至名归。”林斌说。

发布会上,有媒体问及雷军获得的超90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激励是否可能会给小米上市所带来的盈利风险?

对此,小米总裁林斌回应称,董事会对董事长/CEO在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在过去很多全球新经济公司上市时都是惯例,小米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

作为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首家“同股不同权”公司,雷军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着小米57.9%的投票权。

按实际所持有的超过30%的股份权益计算,雷军在小米上市后的身家也有望超过千亿元人民币。

何为“同股不同权”?

所谓“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

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

小米总裁:给雷军98亿股权激励,是实至名归!

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性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造成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保障此类成长性企业能够稳定发展。

随着新经济的发展,各种高科技企业都在扣响资本市场的大门。

而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等在公司运行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创业团队对公司的发展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也就使得它们在融资活动中,一方面需要大量稀释股本以获取资金,另一方面也要求能够保持创业团队的控股地位,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安排,就是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产物。

我们来看看同股不同权模式的公司!

谷歌:

在2004年上市,上市前引入AB股制度,分为A、B两类同价股票,两位企业创始人获分配B股,其他公众股东则获分配A股。

在AB股双股并行的制度下,A股对应每股只有1票投票权,B股不能公开交易,B股的每股投票权为A股的10倍。

阿里巴巴:

为避免在股权被稀释时,投票权相应被稀释的风险。阿里巴巴提出以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这种以“小控大”、“同股不同权”的制度与AB股制度类似。

小米总裁:给雷军98亿股权激励,是实至名归!

京东:

在IPO之前,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持有京东18.8%的股份,在IPO之后,刘强东持有京东20.5%的股份,全部为B类股,根据京东AB股投票权1比20的设置,刘强东将拥有京东83.7%的投票权,牢牢地掌握着京东的发展方向。

同股不同权,新经济的潮流下的产物,也越来越受到欢迎。

目前哪些交易所支持同股不同权?

目前,香港、美国、法国、瑞士与丹麦等国家和地区均在法律上支持多重股权结构,而德国、日本、韩国与台湾地区则不支持多重股权结构,我国大陆法律体系也不支持多重股权结构(详情参考《公司双层股权结构问题研究》)。

总而言之,“同股不同权”不是新鲜事物,甚至还可能不是我们应该无条件接纳的好事物。目前来看,同股不同权的好处被创始团队享有,而带来的风险则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而小米集团对雷军进行股权激励,也激励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起着立竿见影的效果,推动小米集团内部激励,更加完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