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頂樑柱」犯法之後……

近日,一位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來到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服務大廳,向檢察官不住地道謝:“我今天專程來的,一定要當面謝謝檢察院和檢察官。如果沒有你們的幫助,我們家還不知道啥樣了呢!”為什麼犯罪嫌疑人要專程前來致謝?事情還要從今年4月講起。

今年4月中旬,一位年輕的媽媽來到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服務大廳,只見她手中牽著一個3歲的男孩,肩上還揹著一個7個月的嬰兒,無助地站在門口。當天負責接待的檢察官上前詢問才知,原來她是來給自己丈夫“求情”的。

這名女子自稱姓趙,據她介紹,今年2月,她與丈夫黃某從安徽老家乘大巴前往上海務工,在行至嘉定一處大巴停靠點時,黃某因轉乘車輛問題與司機發生口角進而雙方產生肢體衝突,打鬥糾纏中造成許某輕傷二級及輕微傷。3月,黃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4月初被批捕,羈押於嘉定看守所。

趙某告訴檢察官,其家庭情況十分困窘,已被戶籍所在地列為貧困戶,丈夫是家裡唯一的收入來源,她無業且還要照顧兩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故請求檢察機關能考慮案件實際情況及其家庭狀況,能同意對黃某變更強制措施。講述中,趙某數次流淚,生怕家裡沒了頂樑柱,生活難以為繼。

“家裡的頂樑柱”犯法之後……

當天負責接待的院領導瞭解情況後,耐心安撫趙某的情緒,反覆向其解釋有關取保候審的相關法律規定,並留下趙某的聯繫方式,讓她安心等待檢察機關的回覆。

趙某走後,該院檢察六部檢察官隨即向案件承辦人瞭解案情。承辦人告知,黃某此人並無前科劣跡,此次衝突系一時衝動犯罪,且到案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羈押期間亦表現良好。此外,黃某在滬有相對固定住所,其居住在上海的弟弟也願意作為保證人。

與此同時,檢察官還了解到,即便家庭困難,黃某及其妻趙某依然通過各種方式籌措賠償款,在趙某來院之前,他們已對被害人賠償36000元並取得諒解。黃某作為家庭經濟的唯一來源,如果失去人身自由,哪怕是不長的時間,這個家庭也將陷入困境。詳細瞭解案情和黃某一家的情況後,檢察官聯繫上了趙某,告知其可向本院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並向其解釋了申請所需材料及程序。

但當趙某再次來院後,問題又出現了。趙某文化水平不高,幾乎不會寫字,因此其無法書寫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面對這樣的情況,負責接待的幹警拿出白紙,一字一字地教她書寫,逐字逐句指導其寫完申請書,並兩次提醒其補充相關材料。今年5月初,經審查無誤後,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同意對黃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5月下旬,已辦理好取保候審的黃某特意來到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服務大廳,向檢察機關致謝。他表示,從看守所出來以後,他第一時間回到工作崗位,今後更要認真工作,努力還清外債,改善家裡的生活,撫育好兩個年幼的孩子。據悉,日前,此案已辦理結束,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通訊員 童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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