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網團購券能買不能花 團購如何破解消費升級困局

“去哪兒吃呀?”“你看看××網吧,哪兒有團購優惠就去哪兒吃。”這樣的對話場景放在五六年前,你會覺得再熟悉不過。而在當下,這樣的場景卻在我們的生活中慢慢淡去,團購還是那個團購,我們卻已經不再是彼時的消費習慣。

拉手網團購券能買不能花 團購如何破解消費升級困局

分不開的“拉手” 退不掉的團購券

“我朋友跟我說在開元名都吃自助可以先去拉手網買團購券,然後我花了324元買了三張團購券,結果到店以後店家說老早就不接受拉手券了,現在退款過去兩週多了也沒到賬!”說起不久前在拉手網上的團購經歷,杭州的鄭女士十分生氣。

據鄭女士介紹,她是經朋友推薦才在手機上下載了拉手網的APP購買團購券的,然而三張面值均為108元的自助餐拉手券卻被商家拒收。“酒店也覺得自己很冤,說很早以前就中止和拉手的合作了,之前也有顧客到他們這邊投訴過,但是因為收不到貨款,酒店也沒法承擔這個損失。”鄭女士說,“後來我發現APP下載頁面的評論中也有很多人吐槽買了券卻不能使用的。”

平臺應維護用戶利益,消費者可正當維權

對於拉手網“能買不能花”的尷尬境地,專家認為,即使企業在經營中遇到困難,也應該儘可能維護用戶乃至公眾利益,更不能以“欺詐”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認為,拉手網在客戶端上銷售“商家不承認”或“無法使用”的團購券屬於隱瞞事實或虛構事實,致使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認定為消費欺詐。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團購平臺通過網絡發佈低價團購信息,吸引眾多消費者參與團購活動,實際上相當於團購平臺通過網絡形式組織了一場“展銷會”,幫助商家銷售商品或服務。如果消費者參與類似團購活動權益受到損害,團購平臺則應當按照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界人士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團購券時應擦亮眼睛,在正規平臺上選購。對於無法識別是否可以使用的團購券,在購買前可預先電話諮詢商家,在確定可以使用後再行購買。

專家還建議,如在消費過程中遭遇類似的欺詐行為,可向當地消協或消保委反映,對於拒不回應消費者關切和投訴的企業,可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面對消費升級,團購行業如何破解困局?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拉手網出現當前的問題與其單一的“到店消費”模式有關。放眼全行業,當前做得比較好的企業已經有過多輪“華麗轉身”,也不再簡單通過“燒補貼”的方式提高用戶黏性。在這樣的環境下,傳統團購模式很難有所作為。

艾瑞諮詢在《2017年中國本地生活O2O行業研究報告》中提出,以團購為代表的生活O2O最早起源於點評類網站,2010年起眾多團購平臺上線,隨著大規模的價格補貼投入,用戶、消費單量急劇增長,短短几年時間造就了多家龍頭平臺。2013年後,互聯網巨頭在垂直細分領域大量佈局,市場經歷重組合並形成“到家”和“到店”兩種模式。近兩年,大量補貼難以為繼,資本轉冷,燒錢搶地已經成為過去,行業進入“修煉內功”的升級期。

業內人士表示,團購的初衷是為商家引流,而不是到店用完餐後問一句“你家有沒有團購?”,因此現在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採用“到店惠結”的方式來替代傳統團購。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認為,擺在傳統團購行業面前只有兩條路,要麼適應消費升級而轉型,要麼隨波逐流走向消亡。在當前O2O行業中“賠本賺吆喝”的模式已難以為繼,積極思考社交電商類的團購模式為何得以成功也成為一種探索方向。

業內專家建議,團購行業的參與者可以從“到店”和“到家”兩個維度來思考如何做好垂直細分領域的經營。“傳統團購之所以走向沒落是因為用戶體驗欠佳,因此平臺有必要在這塊內容上下功夫。”專家表示,“到店掃碼點餐既能節省窗口排隊時間還可以優化商家的人員配比,或者在等待用餐到達‘煩躁期’時通過平臺發放優惠券留住顧客,這些提升用戶體驗的點子都值得平臺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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