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最近,网友们开始讨论一个问题:妈妈的妈妈,该如何称呼?叫外婆还是姥姥?事情的起因是有网友爆料说:上海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课文第24课《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不光是《打碗碗花》,同一本教材的第6课《马鸣加的新书包》也全部用了“姥姥”这一表述。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这篇文章逍遥子上学的时候也学过,印象中原文用的是“外婆”,而不是“姥姥”,怕自己记错了,还特意搜索了课文原文,发现作者文章中写的全篇都是"外婆"。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外婆”和“姥姥”含义相同,在生活中都常常能听到,上海本地更是以喊“外婆”居多,更改原文是为哪般?很多人不解,教材中为什么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有媒体贴出网友找到的截图,表示去年上海市教委就曾回复过相关问题,其认为“姥姥”是普通话词汇,“外婆、外公”属于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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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回复,网友的讨论顿时炸开了锅,有网友说:我一直以为姥姥才是方言,外婆才是普通话说法。说实话,逍遥子也是这么认为的。甚至在我们当地的语言习惯里,根本就没有“姥姥”这个词。或者因为地域的不同的一种称呼,结果上海教育局给这么个无厘头的说法这我也是醉了!我们这边各种各样的方言虽然很多,但是大家如果转换成书面用语或普通话绝对妥妥的妈妈的妈妈叫外婆!妈妈的爸爸叫外公!很多儿歌这个称呼也是这么唱滴嘛——妈妈的妈妈叫什么?妈妈的妈妈叫外婆,妈妈的爸爸叫什么?妈妈的爸爸叫外公!(难道其它地方的儿歌是——妈妈的妈妈叫姥姥,妈妈的爸爸叫姥爷?)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要说心里阴影面积最大的还属上海的网友们,很多网友表示对"姥姥"这一称谓感到很不习惯,把"外婆"改成"姥姥"以后,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表述,都变得怪怪的……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小红帽的“狼外婆”,以后是不是得叫“狼姥姥”?更别扭的是,脑补一下你唱“澎湖湾,澎湖湾,姥姥(应为外婆)的澎湖湾……”的情形,就能感觉舌头和牙齿的不情不愿。妈妈们哼着小调哄孩子的时候,最好也别忘了,摇啊摇,要摇到姥姥桥,万一摇到外婆桥,孩子将来还得再把“外婆”变“姥姥”。

上海语文课本的这一改动,貌似微不足道,却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第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第二,文学作品中的方言有没有必要统一修改为普通话?

我们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我特意搜索了一下关于“普通话”和“方言”的定义: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 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汉语方言俗称地方话,只通行于一定的地域,他不是独立于民族语之外的另一种语言,而只是局部地区使用的语言。

中国地域广阔方言众多。由于不同方言在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沟通交流,因此存在"区域文化岛"的现象,这些"区域文化岛"保留了不同地区的先进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华,但是由于语言障碍无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补,因此,需要有一种共同语

来消除"区域文化岛",将中国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来。上古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汉代称为“通语”,明清时代称为“官话”,民国初年称为“国语”,新中国以后叫“普通话”,名异实同,本质都是民族共同语。

上海市教委的这个解释这让我有点啼笑皆非,因为实在是黑白颠倒了。因为“姥姥”才是方言,而“外婆”则是通用汉语。

首先,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父系和母系分得非常严格(大概没有哪个民族哪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执着两系血统了),所以古书里凡是写到母系亲属,前面都要冠个“外”字。《说文》:“外,远也。”也就是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母系相当于父系来说,是疏远的,不重要的。《史记》《汉书》写到母系,都称“外家”,众所周知,西汉末年最大的政治问题是“外戚”当政(也就是皇帝母系那边的亲属把持朝政,王莽这个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外戚),而不会说“姥姥家当政”。为什么?因为“姥姥”是地道的方言,用起来不雅,而且在汉代还没产生。你看《汉语大字典》引《尔雅》是怎么说的: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其次,汉语构词多讲究理据,“外婆”这个词,我们一眼看到,就可以分析是指母系那边的女性长辈。“姥姥”则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还会产生误解,众所周知,金庸小说里有个“天山童姥”,你就不知道是天山上的儿童一样的外婆,还是指天山上童颜巨那什么的老太婆。因为“姥”的本义是“老妇”的意思,作为“外婆”的意思,在汉语中出现很晚,目前最早的书证才是明代,我们看《汉语大字典》的相关义项: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方言?

上面明确把“姥姥”界定为方言。我不明白《现汉》的编写者为什么要把这个常识倒过来,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使汉语粗鄙化,使我们典雅的汉语蒙羞。

再来说说第二个问题:文学作品中的方言有没有必要统一修改为普通话?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相比于普通话,方言本身的词汇较丰富,更能生动地传情达意,有着很强的文化认同感与亲近感。专家呼吁:保护方言这种历史文化的载体,在传承和保护方言的同时合力推广普通话。其实,普通话交流固然标准、方便,但是方言所具有的生动和美感也是不可代替的。小学课本选择文学作品是为了传递文学之美,而作家的创作都是字斟句酌,叫外婆还是叫姥姥,应该和作品中故事的发生地和人物密切相关,随便更改便是对文学本体的伤害,违背了选文的初衷。因此,不尊重文本,对文本的任意删改,都是对原有信息系统的破坏,这不仅仅是文字问题,更是态度问题。尊重文本是学习语文的基础,也是选编教材的基本态度。这是语文学习的内在要求,也是学好语文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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