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对汉人真的很残酷吗?

有约也不来

汉人挨打不能还手?没错,就是在元朝。

元朝征服金、宋之后,国内的阶级矛盾日益强烈,并且民族融合出现了新的问题。元朝作为统治阶级,民族众多,内部统治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为了更好的实现其统治,元朝在社会等级制度的建立和人种制度的建立上下了不少功夫。

因此,元朝统治者建立了四等人制的人种制度。哪四等人呢?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第二等:色目人,即西域人士和早先被成吉思汗征服的契丹人,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客人”。

第三等:汉人,这里特指效忠到金朝灭亡时的女真百姓,以及云南和四川汉族人,朝鲜半岛上的高丽人也在这一等级里,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冥顽不化”。

第四等:南人,特指南宋子民(除四川和云南的汉族人)。

因此,第三等和第四等几乎全是汉人。不仅如此,针对当时的人种制度,元朝统治者还对部分法律条目做了强调。

《元典章》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仗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以死刑,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烧埋银”之含义,乃是由罪犯偿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被害者亲属,以作丧事只用。“烧埋银”制度,本为中国古代汉族法律体系所无,而是来自于蒙古族传统习惯法中的“命价”制度。

《通制条格》规定蒙古人殴打汉人, 不得还报。

当然了,最能够体现元朝奴化汉人的便是规定汉人“不得持寸铁”。

或许如今大家因为种族与历史原因,大多对元朝评价不佳。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在元代法律体系中是客观存在的,但还是有不少人篡改历史,不断给元朝加黑料。下面,刀叔客观一下,辟个谣,聊个大家感兴趣的“初夜权”。

很多网友朋友从一些渠道获知元朝统治者在奴化汉人时,还推出了“初夜权”,其实是子虚乌有,更是经不得推敲。

根据台湾著名蒙元史专家萧启庆先生考证,元代人口约为一亿两千万,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过三十余万,假设这一亿两千万总人口之中有一亿为汉人,则汉蒙人口比例为3333333:1。

此等悬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权?所以,现实情况其实没办法允许啊!


刀墓手札

嗯,在元朝的时候,汉人的地位肯定是要低于蒙古人和色目人的,比如历史书上就介绍过元朝的四等人制度。

按民族划分等级不是元朝首创

其实,四等人这种按照民族划分阶级的制度不是元朝人首创的。在古代,一个人口占有劣势的统治阶级,经常会这么做。比如印度的种姓制度。

还有元朝之前的金国,为了便于统治,对汉人也进行了等级划分。金国统治者将原辽国境内的汉人称为北人,原北宋境内的汉人称为南人。

等到了元朝统一中国的时候,也将金国的这种政策继承了过来。

汉人的待遇是不同的

对元朝境内的汉人要分开去看待。其实,对于元朝境内的一些汉人豪强大族来说,虽然名义上他们的地位要低于蒙古人。但是,由于当初忽必烈争夺汗位的时候,他的主要支持者就是当时元朝的汉人军队和地方豪强。所以呢,到后来这些汉族豪强的社会地位也很高,属于统治阶级范畴。题主所 说的郭守敬,就是一个例子。郭守敬是河北邢台人,他的祖父郭荣是当地著名学者,并和忽必烈的亲信刘秉忠交好。刘秉忠深得忽必烈赏识,是元帝国和元大都北京的设计者,也是元朝的命名人。有了刘秉忠这层关系,再加上郭守敬天生聪慧,在元朝混的风生水起就不意外了。

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四等人制度就不那么美妙了。在《元典章》中规定蒙古人打死汉人(包括南人)只需要打75下板子,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就是死罪。

但总体上来说,毕竟蒙古人数量少,和汉人之间的交集也不多,尤其是偏远地区,绝大多数老百姓终其一生,也很少会接触到蒙古人。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们和蒙古人的冲突只是生活中的点缀。

在元朝,最尴尬的是无权无势的读书人。


元朝的文人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哀怨!(不包括郭守敬这一类的)他们总是像怨妇一样喋喋不休,结果就有了元曲。

因为,在元朝之前不管是金朝还是宋朝对文人的礼遇还是不错的,文人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受人尊敬的达官贵人。但是进入元朝之后,考试制度几乎被废除,元朝上百年历史中一共才举行了16次科举考试。这些文人打仗又不会,种地也不行,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他们。

最重要的是他们打不过元朝军人,那么结果就是什么呢?

结果,就是把怨气写到了元曲中,或者在元曲中寻找一些安慰。

最典型的就是《汉宫秋》,里面的故事是说王昭君入宫后因为没给画师送礼结果被画师画丑了,不光得不到宠信还被打入冷宫。直到汉元帝巡视后宫的时候才发现宫女王昭君原来是个大美女,就把她纳为贵妃。画师知道罪责难逃就跑到匈奴那里并献上王昭君的画像。当时的匈奴单于呼韩邪命令汉元帝将王昭君献与匈奴,否则踏平汉朝。消息传来,百官惊惧,无人敢领兵抵御,汉元帝只得将王昭君送往匈奴,呼韩邪这才答应罢兵!

如果《汉宫秋》的故事让陈汤知道了估计得从棺材里蹦出来。

那段历史的真实情况是,汉元帝时期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在汉朝的支持下统一了匈奴,并向汉朝称臣。北匈奴郅支单于被迫迁往中亚,没多久陈汤、甘延寿率领西域各国联军和汉军数万人马越过葱岭远征郅支单于,全歼了北匈奴并斩首郅支单于,并将首级送往长安。随同郅支单于首级的还有陈汤写的奏书,里面最有名的一句就是: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呼韩邪大单于听说郅支单于被杀,且喜且惧,立即前往长安朝见汉元帝,表示永世为大汉藩属。同时呼韩邪单于希望能够娶一位汉家女子为阏氏(读音:yān zhī,相当于汉朝的皇后)

汉元帝一想那就在宫女中选一个吧,于是王昭君就被选中了。

《汉宫秋》的作者竟然颠倒黑白到这个地步!

客观来看,元朝的那帮文人虽然对政府不满,可也为元朝的统治做了巨大贡献,因为他们让当时的老百姓认为,汉人就是非常非常不行的,从古自今都不行,皇帝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更不要说普通人了!这样的文人比阿Q都不如!他们就像毒药腐蚀着汉人的精神和意志!


可见,元朝时期汉人主要分成三部分:最顶层的统治阶级,和蒙古贵族没什么区别;最底层的普通百姓,大多数时候元朝的政治压迫只是生活的点缀;不得志的文人,他们是过的最憋屈,也是最具社会负能量的。


历史风暴

我承认在蒙古侵略宋国时杀了不少汉人,而且在统一后为了维持元的政权也杀了不少汉人,但是在后来统治的时候虐杀汉人可就是造谣了!



有一些人居然说:“汉人女子的初夜都属于蒙古人,每村每户都有蒙古兵把守,不允许民间制造刀具”,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先说说“每村每户都有蒙古兵把守”吧。众所周知,蒙古人热爱征服,就是在统一后还征日,征爪哇,缅甸等等,而且疆土太大(不包括四大汗国),每年还有一些农民造反。所以肯定需要兵力对吗?而且是大量的兵力,这些兵力应该分工为“远征”“守边”“镇压”。至少需要这些兵力的。那么又怎么腾出兵力去“屠汉”?又怎么可能把兵力去派遣到每个村子去把守呢?当时蒙古军本来就少,其实远征和守边很多用的是汉军,但是维持治安和镇压起义多是蒙古人



然后在说说“汉人女子的初夜都属于蒙古人”吧。首先看到这个言论的时候,不只是汉族,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义愤填膺的,因为这不是人类的行为。上面已经说了,没有兵力去驻村,又怎么会有人力去干这种事情呢?如果你说不是蒙古兵干的,而是蒙古百姓干的,那你就应该算挑拨民族仇恨了。当时元朝皇帝是忽必烈,你看过忽必烈的哪篇檄文或圣旨中写过类似的文字。至少我没见过,只是野史中有,如果你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说明你就是认同你身体里流着蒙古人的血。还有当初南宋应该有3000-5000万左右的人,蒙古才有多少人?而且草原民族人也不喜欢去潮湿,燥热的南方。何况当初蒙古人大部分是没有什么文化



的,蒙古人不可能去南方和宋人一起生活,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使然,和金人到有可能。蒙古当初把民族分成四级(蒙,色,汉,南)。这里说的汉人一般是指南宋的,也就是长江以南的汉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南人”。当时蒙古人和南人不通婚的。就好象古印度的婆罗门和首陀罗是不能通婚的。那还存在什么蒙古人占有汉人女子的初夜呢?


还有更搞笑的“不允许民间制造刀具”。就是所谓蒙古人防止其他民族造反的政策之一,只允许几家拥有一把菜刀,这听上去是残酷的制度,细想想,跟童话没区别。元朝的餐饮业和商业空前发达,肯定是需要刀子的,而且那时候出土的民间刀具也是不少的,何况朱O璋等人造反的时候,手里有那么多的武器,还有民间各种大大小小的造反事件都是需要刀枪的,那些刀是怎么变出来的?事实就是这样:蒙古允许民间存有刀具,但是不允许拥有杀伤性的大刀和以及杀伤性武器(弩等)当然还有火器(火铳等),当然弓在元朝绝对是允许存在的。这是指全元境内,


其实对元朝造谣的言论还有不少,比如说“月饼字条”等等。这个故事讲的是汉人不堪元朝统治,在月饼里写字条曰:“八月十五杀鞑靼”。这显然是当时的红巾贼制造的故事,当时起义的的军队都和这字条没什么关系的,不可能这一天全国风起云涌讨伐元朝的,这简直是童话故事。我希望“反元志士”们用自己的脑袋或者屁股想一想,推理一下逻辑在说话好不好?


岁月地图

同任何野蛮民族进入中原一样,蒙古刚进入的时候野蛮劲十足,金国倒了血霉了,据李景旺的《河内史》记载,蒙古兵没来的时候河内1260万人口,过后连被杀的逃亡的,剩余10万余人。还有打算将黄河流域变为牧场。但同其他野蛮民族一样,接触长了就有变化,忽必烈灭南宋就没有大规模屠杀的记录了,是拿南宋当自己的地盘经营了。

蒙古人是元朝的主要统治势力,主要为军人,分为嫡系的黄金家族和漠北漠南其他草原势力。其实蒙古人成分也是五花八门,刚刚形成的民族。

色目人是元朝重要帮手,主要为商人,元朝基本不收农业税,靠商业税支撑,泉州继承南宋为世界第一大港国际贸易中心,常驻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几十万,郑和也是他们的后裔。无论海陆商业贸易都非常发达了。色目人后来被朱元璋大规模屠杀,剩余的也被禁止海外贸易,身份被固化,逐渐以屠宰业为生,就是今天的回族。

汉人是金国地盘人,蒙古早期还是金的附庸,蒙古崛起后与金国作战数十年,金国被蒙古南宋联合消灭,河南地盘南宋得而复失很快被蒙古人夺取,金国地盘又全部被蒙古控制,在一系列战争中北方汉人大部分被屠杀,剩余的在灭亡南宋中金国又成为重要兵源粮源。汉人基本也就是今天北方人。

南人是今天除云贵外的南方地区,被元朝灭掉,除了襄阳四川战事激烈外实际没有大规模屠杀,是今天南方人主要组成部分。

准确说蒙古对北方汉人是非常残酷的,但忽必烈建立元朝是取名来自尚书,自称皇帝,按照中原正统王朝原则统一天下的,对南方已经不像当年蒙古那样大规模屠杀了。著名的四等人制度唯一能找到证据的就是科举的时候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的简单一些,汉人南人的难度大一些,貌似今天高考也是这样。 至于其他乱七八糟的说法没有确切证据,反而汉人大家族家里蒙古族色目人奴仆一大堆的多的是。

元朝的统治非常简单,收个商业税,地方省里派个官员,够贵族个军队花就行。其他不管,省以下自治,随便玩,非常宽松,汉人大家族在地方也都是土皇帝级别无法无天。所以元朝的商业是空前发达的,明朝还有很多人怀念元朝。当然元朝灭亡也是因为太宽松,宽松到有人造反都无感的地步了。


渊底蛟龙

元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朝代。在元十六年,元军在崖山海战中灭南宋取得胜利,统一了中国。元政权当时将人分为四等:一等是国人,即蒙古人。二等是色目人,即来自中西亚的各民族统称,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吐蕃人等。三等是汉人,即原来在辽金统治范围内的汉人。四等是南人,即南宋统治的汉人。

那么,元朝对汉人是不是很残酷呢?从元政权的等级制度可知,汉人肯定是要受到压迫与不平等待遇的。大汗铁木真曾经规定,杀蒙古人要偿命,杀色目人要赔偿一定数目的黄金,杀汉人只需要赔偿一头牲畜的价钱就可以了。

在元政权征服南宋时期,甚至之后为了维持政权稳定的过程中,肯定少不了残酷镇压,这是每一个政权都必须经过的。元朝统治的最初阶段,汉人的确过了一段水深火热的屈辱黑暗的生活。但到成吉思汗西征时,蒙古人为了凑足西征的军费,对汉人又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搜刮后,元军就将大部分蒙古人都抽调到了西征前线,对汉人的实际控制就只剩下了封建统治中基本的压迫剥削了。

郭守敬与赵孟頫二人都是汉人:前者是当时的都水监,负责修治元大都至通州的运河。后者是翰林侍读学士,开创了元代新画风。二人虽然都是在元朝为官,但是郭守敬玩的是科学,赵孟頫玩的是艺术,都不是身处要职。其实在《元史》记载,当时汉人当官的还是很多的,但是大多数只能是文官或者二把手。等到元后期,可能对汉人在官职上的压制会小一点。重要的是,不论在哪个民族,只要你有才华,都可以做官,只是有机遇等因素的影响,官职的大小可能有高有低。


妙缘


今天本来不想写元,想写清的,但我突然认为有必要说明一下,元黑如此之多。

首先,四等人制。这个流传很久的传言一直被认为是民族压迫的例证,可遗憾的是,我们目前的考古中并没有发现元明时期讲过类似此制的法令典章。而最早提出四等人制是1900年一个叫屠寄的文人写的,所来在民国时期传开,所以目前来讲这个所谓民族压迫只能说是个猜想,没有任何证据或当年材料,所以这种猜想当历史不觉得讽刺吗?

其次,元时期法律存在民族压迫,但所谓杀汉人只赔毛驴钱或不赔实属扯淡。先讲压迫,元代法律对蒙古人有大量保护,蒙古人犯法获罪远低于汉人。如《元典章》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杖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以死刑,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还有如蒙古人因争执及乘醉殴死汉人﹐只征烧埋银﹐并断罚出征﹐无需偿命﹐而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死﹐甚至只打伤蒙古人也处以极刑。而且蒙古人犯罪要由专门机构定罪,汉人无权过问,这确实存在法律地位不平等,但是没到网上所云那种情况。这个杖刑五十七,并不轻,古代处罚的杖刑是很疼的,在唐律中一百杖为极限。断罚出征,就是你要去前线当义务军人。烧埋银制度,这个是元代法律的创新,就是附加刑,不是主刑,元是最早以钱财为附加刑朝代,延用至今,不要觉得很轻松,在元代文人记录中有过蒙古男子为赔付烧埋银而卖女儿的情况,对于一般人还是很重的。至于网传杀汉人只赔钱,是元代的奴隶法。元律主杀奴只付烧埋银,奴杀主立即处死并全征烧埋银,并不是蒙汉之间,而且此法被明代延用,清朝康熙才废除。所以诸位不要传谣言了。

第三,九儒十丐。这一条是元代诸色户计制中的,原意指将天下人分为各户,当兵的,当工人的,当农民的,各户不得变更户口。后来被当作九儒十丐是一本叫《心史》的书所言,这本书非常传奇,传说乃宋末文人郑思肖所著,在明末一口井中发现,距当年已经三百多年了,神不?后来谈迁等人皆以为伪书。而且,有一点,元末明初,有很多读书人如郑玉,王翰等人皆为元代大儒,在元亡立誓不待伪朝,很多殉节或归隐,伪帝朱重八为此设了“寰宇士夫不为君用罪",逼他们出山。如此地位很低,他们会如此归心?

第四,名字问题。很多人扯老百姓不能有名字,我看《明事》后也曾这样认为,这一点是清代文人写的元代没名字,在元明时期都没记载过类似制度。但后来我看了一本宋朝小说《夷坚志》,有一个主人公叫张十三。。。。这就尴尬了,宋代也不允许起名??后来,我偶然知道我老家(农村)有个九十多岁老太太(还活着,勾着背,拄个拐)叫秦三,单名三,难道民国也不许起名字??最后,我问了研究文化史的老师,老师说建国后还有这种名字呢,

有些农村没文化,只能用数字起名。所以不能起名也是扯。

第五,初夜权。这个更扯,举个例子,蒙古人在南方只在城市中,而且很少,广大农村更是根本无人控制,怎么去管初夜。关于初夜权也是清代文人写的,其它就没有元代初夜权问题。但是近来有学者却在明末江南的奴隶主那里找到奴隶主对奴隶有初夜权,参见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当然这点史界并末形成通论。

综上,从政治角度讲,我认为元是历史上最黑暗的王朝,也是政治最宽松的王朝,这并不矛盾。

何为黑暗?原因有二。

一,元代制度黑暗。一方面法律上蒙古人独尊,法律不平等,驱口制,投下制,匠籍制,人殉,宵禁,其制度对人民的压制开历代之最,与唐宋的开放差太远。(更不幸的是,元代大多数黑暗制度被明清两代继承了,如奴隶制,匠籍制,路引制,海禁等等),下层人民遭受控制多。另一方面,蒙古人落后的思维在上层政治争斗中显现无遗,整个元朝史就是斗争史,上层不断攻杀,权利斗争的频繁,历代难及。而且元朝大多数皇帝很差,沉迷酒色有之,信番僧邪教有之,听信小人奸臣,后宫无知恶毒妇人亦有之,蒙古各王各将无礼制无法度者比比皆是。整个元代上层政治,虽有几次不错的情况,但整体而言,极为黑暗。

而第二点黑暗就与宽松有关了。何为宽?

元代蒙古人为统治民族。统一后向各地派军派官,以蒙人为正官,但蒙古人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少,所以在南方很多地方,一府的蒙古人不过数十,根本管不过来治下以万计的人口。第二个是没能力,蒙古人起于马上,打仗还行,治理一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只会享乐,不能干活。这两点直接决定了以少数蒙古人为主体根本没能力控制人口众多的汉族地区,必须依靠更聪明的汉族地主。所以,在元代,特别是后期,很多地方(多为南方)是这样的情景,一州之内,几十户蒙古人都集中住在州城,官府内蒙古人终日饮酒作乐,不管任何事务,只有汉人官吏处理些小事(地方大官都是蒙人),政府空有制度却实质已经停滞,管理缺位,原有规矩几乎崩坏沦为一纸空文。至于广大农村,早就因为蒙古人几乎不管进入了无政府自由主义时代,对政府的感觉除了交税都没了(蒙古人在农村的管理机构分两种,行政体制由乡村三老与宗族管理,交税则委派给一村的某个地主,这个地主负责收税,收足定额,交到省城,这就是包揽制,实质上农村已经自治了)。所以,元末,朱重八走遍诸省,没被惩罚(路引制不得出百里),因为已经没人管了,大部分地区都是权力真空区,以至于老朱建国后在学习元制时叹道:元以宽失天下,吾以猛济之。严格的使用了元代黑暗制度。元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再严的制度,没有使用者也白搭。

所以第二点黑暗就是在"笨政府"时代,民间矛盾的激化。为什么说民间矛盾激化?诸位想下,如果有一天,政府什么都不管,会发生什么?大户欺压小户,作奸犯科不受惩处。元末农村,地主大量兼并土地,无数农民沦为流民,困苦不堪,农村士绅鱼肉百姓,哀哉哀哉。而在城市,有政府比没政府还糟糕,官绅勾结,你们想想,一群没文化只知打仗喝酒的蒙古人会判案?能判好?所以当时蒙古官吏很多都是乱判瞎判,以钱谋私,收受钱财判案。就像《窦娥冤》中的官员收了张驴儿(话说张驴儿好像也不是数字名啊)的钱就错判窦娥问斩,当时政治之黑暗可见一斑。

综上,元代,一个黑暗的时代,但不是元黑心中的朝代,请尊重历史,谢谢。


李子木沆

要想知道元朝对汉人究竟怎么样,我们可以先从它灭亡的原因,去做一个分析。

众所周知,历史朝代更迭的主要原因是:政治腐败、赋税沉重、分配不公三个方面。除了基本的三个方面,而元朝不仅于此,它还包括了“民族阶级矛盾”这一条,“民族阶级矛盾”理解为“种族阶级矛盾”更为直接。正是以上这些矛盾的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直至灭亡。

因此元朝时期对汉人的残酷压迫是事实存在的,原因如下:

元朝(公元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朝代,而且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超过之前历朝。

元朝崛起于漠北,后横扫东西,遍及亚、欧大陆。但是我们也能看到元朝政制、军制,却极为简略,尚未脱离原始游牧民族部落习性的影响。

虽然接受了部分汉族传统文化,并以此作为统治国家的准则,即所谓的”以汉法治汉民‘。

一、对汉族人剥削压迫

从攻南宋以来,连年战争,加以宫廷廪禄、宗藩岁赐,都需要巨额经费来支持。增加税收、兴铁冶、铸农器官卖、“括勘”、“理算”(追征各地历年积欠的钱粮)、变更钞法等,使国家的收入显著增加。

但由于吏治腐败,专注搜刮,流于横征暴敛,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为了对外战争,打造东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区徭役征发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纷纷起义。

至元二十年,江南各族人民起义凡两百余起,至元二十六年更增至四百余起。在这前后,爆发了广州欧南喜、黎德和福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从众多的起义事件中可以看出元朝对汉族民众得剥削压迫。

二、推出四等人制

统治者为彰显蒙古人、色目人是统治民族, 而汉人、 南人是被统治民族。推出四等人制,依次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等级。

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对其他"种族"的牵制,削减被征服者的反抗力,残酷剥削汉族群众,以保持其既得权利。在任职、科举、刑律、民生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待遇。

虽然还没有发现有史料记载元代明确实行四等人制的法令,元朝时期蒙古贵族享有特权以及存在民族压迫是学术界公认的。我们也能从其它方面去佐证这一论断。

三、官吏选拔任用方面

元朝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对中原及江南的汉族、契丹族、女真族等存在极大的戒备心理。在选拔及任用官吏方面,蒙古族和统称为“色目”的各少数民族尤为重用。由此造成蒙古及色目大臣专权跋扈的事情比比皆是,造成在政治上腐败。

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力量单薄,必然要利用中原的少数汉族为其效力,以加强统治。但能爬到高层的毕竟只占少数,且多无实权。

三、物质生活方面

在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方面的阶级与阶层差别最为鲜明。元廷于延祐元年(1314年),还为“彰贵贱,表诚敬”,规定了服色等等。规定称:“上得兼下,下不得偂上。违者,职官解见任,期年后降一等叙,余人决五十七下“。元朝以服色等等来维护服饰上的阶级和阶层差别,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中国服饰史上举动罕见。

住房与交通工具方面得阶级、阶层差别也是元代中十分明显,不在依依列举。

总之,元朝这个特殊的时代, 汉族从一贯的统治者成为被统治者, 而此时汉族的文明却远远比蒙古族要先进,先进与落后的地位的落差,诱发了激烈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

所以一直以来, 被统治者反抗统治者的斗争根本没有停止过。


印记公社

元世祖至元时,把居住在当时中国境内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来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元统治者把色目人列为第二等,是因为要提高回回上层分子的地位,使他们成为蒙古贵族统治的助手。把汉族分为汉人和南人,则是为了要分化汉族人民,削弱他们的反抗力。元朝政府采取各种方法来固定这些民族的等级。在统治机构中:长官和掌权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几乎很少人在中央作官。地方的官吏达鲁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担任,并规定色目人作同知,汉人作总管,同知、总管彼此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在军队组织上: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的区别。出兵时各军参差调用,而以蒙古军为主力,军权都掌握在蒙古军帅的手中。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流放北边充军。又规定汉人、南人不得聚众败猎和迎神赛会,不得执弓矢,甚至连养狗养鹊鸟都不许可。在征敛方面:如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汉人、南人则全取。此外,在《元典章》中纪录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汉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

对于汉人当官这个事倒是有一种说法,说是耶律楚才有一次上奏元太宗说:制造精美的器物需要有能工巧匠,守住江山则一定要起用汉族儒臣。——“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元太宗听了后,欣然表示同意,并说可以让汉人来当官,只是要对他们进行考试。于是,元朝大肆开科取士,一大批汉人最终进入到了元朝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的甚至进入权力中枢。根据《元史》,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至三年(1262年)共有16位丞相,其中汉人7人,蒙古5人,回回1人,契丹1人,女真1人。七名汉人分别为史天泽(右丞相),王文统,赵璧(平章政事),张启元(右丞,参知政事),张文谦(左丞),商挺,杨果(参知政事)。另据《元典章》七《吏部》卷一《内外诸官数》可知,元朝中期的官员情况: 1.朝官(中央政府官员)共有2089员,其中蒙古,色目人有938员,汉人,南人有1151员,占总数59.6% 2.京官(京都地方的官员)共506员,其中蒙古,色目人有155人,汉人,南人有351人,占总数的69.4% 3.外任官(京都以外的地方官)共有19895人,其中蒙古,色目人5689人,汉人,南人有14236人,占总数的71.5%。可见,汉人当官比例并不低。

不过根据《元史》《明太祖实录》这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史料,均未提及元朝的“四等人制”。明太祖朱元璋多次提及元朝末年的弊政,比如皇帝荒淫无道之类的,但是从未给提及“四等人制”。《元史》的洪武刻本至今犹存,《明实录》的明朝抄本至今存在多个明代抄本,所以不存在所谓的“清朝篡改过”的问题。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


文骨甲

元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争议,我觉得关键在于元朝统治者不重视笔录记载,所以现在大多人对元朝的印象都是从明史中了解的。

我个人认为,毋庸置疑,元朝对于汉人来说是一个黑暗的年代,

第一:人分四等,汉人最低。但联想一下,元朝进攻欧亚,遇见顽固抵抗的城池,哪一座不是屠戮殆尽?南宋抵御尤为激烈,这源于我们不屈的性格,以至于让元朝统治者都能被我们折服,积极吸纳我们的文化,给我们分个三四等人我个人认为也是那些大蒙古主义者的仇汉思想,但总的来说,汉人在元朝的生活也没有说是当牛做马,生不如死,汉人在蒙古人打仗的时候也并不是炮灰。

第二:八丐九娼十儒的划分。元代郁郁不得志的汉人太多,这对于传统中万般皆下品 惟有读书高的中国士人来说是最不能接受的。但同时期汉人当朝官的比例也有60%左右,至于很多人郁郁不得志,这主要是因为元朝设置的官吏实在太少,而且元统治者大多文盲,和野兽一样只知道打仗,官员任命根本懒得操心,于是很多世袭官吏由此出现,这也是元末人民生活艰辛的主因之一,由此以来,哪些只知道死读书,考科举的书呆子们就肯定不会得到重用了。

接下来说说我个人眼中的元朝。

第一:诗歌



这里只例举王冕的一首,另外还有施耐庵、杨载等,还有关汉卿的曲,他们中一些是抒发不得志的,另一些则是说景色优美,自己今天又去哪玩的,很少有一篇说百姓多么苦,活不下去,元朝欺负人的,这个数量比之唐代都说不上多,窥一管而知全豹,这说明元朝时人民生活水平是不差的。

第二:科技。郭守敬的《授时历》。黄道婆的棉纺织。王枕的《农书》等等等等,可以说是一个科技发展璀璨的时代,特别是纺织业、农业、数学,取得了前无古人的成就。而这些在明代却慢慢衰落了。众所周知,科技的发展需要以物质为基础的,吃不饱穿不暖生活不自由,人们还会去研究这些吗?

第三:商业。元大都群英荟萃商贩云集,抛开其他不说,只是这点就可以和唐长安,明燕京相媲美了。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资本主义差点萌芽的时代。

第四:朱元璋。老朱本人的性格懂历史的人都知道,睚眦必报可以说毫不为过,他的杀大臣和不信任朝臣的行为和他幼年时被官吏压榨是密不可分的,另外他还大肆分封亲属,为子孙后代积极谋各种福祉,这实在是一个敢想敢干的人。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推翻元朝统治并给自己取名为铢元璋的人,却实行了开明的民族政策,吸纳大量蒙古官吏,就连镇守边境这么大的事都交给了宁王手中最精锐的哚颜三卫,他们可都是蒙古人(虽然是一群见钱眼开的蒙古人)这点可以看出,元末起义人们纷纷响应,敌视的是统治政权,但对于蒙古人,他们真的又说得上恨吗?

本不想说这么多,但看到好多人都在骂,说给元朝说好话的就是汉奸走狗,后妈养的之类的,一味为元朝说话的人是不对的,但我们也应公允的看待历史,特别是那些乐意把知识拿出来分享的人,我真不知道这有什么错?为什么要被骂?我并不是想为元朝洗白或什么,从民族主义出发,这真的说不上一个好时代,但他短短一百年的时间里为中国的发展造成的推动力量也是无可置疑的,历史不能太主观,史实需要人们共同发掘补充,来构成我们伟大中国历史的一部分。


北冥的鱼62005397

蒙元的残酷非同寻常。

1227年蒙古南灭西夏前,宋、金及大理西夏等地人口总计大约一亿,1368年我太祖朱元璋驱逐蒙元后,全国人口总计900万。130年时间人口减少9成以上。

其余数据完全没有必要再列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