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苦」的「無告」

“最苦”的“无告”

在今天,“懂”似乎越來越奢侈而難得,所以才有了“你若懂我,該有多好”的喟嘆。想起梁漱溟先生有云:“鰥寡孤獨,人生之最苦,謂曰無告。無所告訴,便為最苦”,“無告”者,與“懂”有萬縷千絲的聯繫,琢磨一番,似乎發覺到了“無告”的一些社會學質素。

一、“無告”的發生學

“無告”暗示社會支持的無法實現,即“無依”,觸及到人的存在這樣的本體論命題。

發生在日常生活世界,“無告”的反面——“告”的展開依賴於主體間性,主體間的共識促成了“視域的融合”。認知上的同理和情感上的共鳴,既是“有告”的前提,也是其結果。換言之,我相信你能懂我,便會告你,這樣的自我暴露,也緊密了我們的紐帶。

再來看“告”的對象。伴隨時空壓縮、流動頻繁、結構重組等一系列變革,現代人的人格構成也豐富和分化了,某種意義上說,一般情況下我們彼此都是“陌生人”。

在齊美爾看來,時間(他總會分離)和空間(他屬於別處)上的距離,帶來了我們與陌生人的心理和社會距離。恰是這種“由遠而近、冷淡和關懷構成的特殊的姿態”,使我們對陌生人懷有了一種特殊的親近,有可能對之一訴衷腸,因為這樣告的風險低。

齊美爾側重人際互動的形式,舒茨則強調其間的意義構造。在舒茨看來,陌生人是那些生平情境與我們沒有交集的人,即他們的過去對我們而言是陌生的。在碎片式、去中心化、跨時空交往的今天,這樣的陌生越發普遍。

於是,同樣是陌生人,既能夠獲得,也可能阻止我們的信任,前者因為“安全”,後者因為“不熟”。基於損失規避的心理,為避免“真心錯付”,比之於“告”,“無告”似乎佔了上風。

但是“告”的需求愈被壓抑,尋求釋放的動機也就越強烈,更何況在消費社會,它又怎麼能不被激活、開發呢?

於是,心理諮詢也成為了可以買到的商品化服務。它來自科學的、職業化、普遍主義的專家,處理的則是個性化的親密關係,原可能“無告”的我們選擇告訴諮詢師,所依託的是工具理性(或者說是打了折扣的溝通理性)的信任。

(顯然,“無告”的存在,也向實證式的方法論提出了挑戰。)

二、“無告”的類型學

從關係取向、情境化了的視角出發,“無告”的內涵多元。我們可以把“告”看作一項社會行動,按帕森斯對單元行動的分析,將“告”拆解為一系列考量的綜合作用:

首先是目標,即告的意願(想不想);接著是包含手段和條件的情境,即告的可能性(能不能),例如在技術上,有沒有可以傾訴的話語表達,再如在對象上,有沒有可以放心說話的人;此外還有規範取向,即告的合法性(應不應,但“應”不代表鼓勵,而只表示消極的不被否定)。將每個範疇粗略分為“可”“不可”,便出現了許多可能,當然並不會出現全部的八種可能,因為如果第一步“我”就不想告,那麼不論“能”和“應”如何組合,也不會出現“有告”。當確立了“想告”的前提後,則:

①能告,告不被否定:通常的傾訴;

②能告,告被否定:雖然告訴的客觀條件存在,但主流文化對此持否定態度,譬如謠言;

③不能告/無人可告,告不被否定:多是由於沒有可以告訴的對方,於是“便縱有千種風情,更與何人說?”“微斯人,吾誰與歸?”

④不能告/無法去告,告被否定:因為“告”的內容自外於主流文化,所以可能都沒有合適的、可用的語言來“告”,無可名狀剝奪了“告”的內容的可見與其行為的可行,例如弗裡丹在上世紀60年代發現的美國主婦遭遇的“無名的煩惱”(《女性的奧秘》),困擾一些人的軀體化和病恥感也可歸於此。

後兩種“無告”易誘發孤獨感,成為梁先生說的“最苦”。雖然“享受孤獨”一句彷彿雞湯,但焉知他人眼裡的矯情,不是自己心中的深情,祝福所有人,都能安放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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