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公共法律服務是由司法行政機關統籌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所必需的法律服務。
遇到鄰里糾紛怎麼辦?
買到壞東西怎樣去維權?
辛辛苦苦打了半年工拿不到工錢又咋整?
……
生活中遇到這些法律問題怎麼辦?
別急!先看看中山、惠州、東莞怎麼做
76秒帶你看懂中山公共法律服務
遭遇家暴要維權?打官司又沒錢?法律糾紛如何處理?公證怎麼辦理?來中山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就沒錯啦!這裡可辦理法律援助、律師服務、公證、司法鑑定、人民調解、法治宣傳普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等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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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門迎客
6月19日上午, 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啟用揭牌儀式順利舉行。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地處市區江北CBD,綜合接待崗、律師服務崗、法律諮詢崗、人民調解崗、法律援助崗、公證服務崗、司法鑑定崗,為群眾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務。
傳送門:揭牌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今起開門迎客!
介紹了這麼多公共法律服務事項,
那它究竟是如何為群眾辦事的呢?
讓我們通過東莞這個事例窺其一二
東莞東城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援解民憂
案例回顧
李女士(化名)的丈夫譚先生(化名)是東莞某餐飲店的廚師,在工作上一直盡心盡力。6月18日,因長時間勞累工作,譚先生在上班時感到身體不適,隨後其在返回宿舍時不幸死亡。經鑑定,死亡原因為心力衰竭,認定為工傷。家裡的頂樑柱意外去世,對李女士來說無異於是晴天霹靂,而餐飲店一直沒有給到合理的工亡賠償。無奈之下,李女士來到東莞市東城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尋求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中心的工作人員在瞭解情況後,立即為李女士作了法援申請。負責律師立刻積極與對方當事人溝通,在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在勞動仲裁階段,對方當事人提了對工傷認定不服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仲裁中止,案件一拖再拖,並且對方當事人有停業、轉移財產以逃避鉅額賠償之趨勢,案件情況緊急,受援人情緒存在失控的可能。
律師意識到,無論最終哪一方勝訴,另一方均有可能無法接受而走向極端。綜合分析後,律師認為調解是解決本案的最佳方式。經過不斷的約談雙方,並且通過調查瞭解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線索,給對方施壓,終於在行政訴訟開庭前一天達成了仲裁調解,對方當事人撤回行政起訴,同意向譚先生支付40萬元賠償,案件圓滿解決。
傳送門:最無助的時候,是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給了她溫暖......
來源 | 中山市司法局,惠州市司法局,東莞市司法局
廣東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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