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不是求職陪練


如果說一些奇葩招聘是對女性公然歧視的話,這種耗費精力和時間的求職“陪練”更具欺騙性,像一種軟歧視讓人有苦難言。

女大學生不是求職陪練

2018畢業季來臨,就業性別歧視話題再度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用人單位招聘“假公平、真偏見”,女性陪筆試、陪面試、陪實習,最後卻為他人做嫁衣的現象仍時有發生。(6月27日《半月談》)

筆試、面試、實習,原以為能從眾多求職者中脫穎而出,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沒想到求職路上兜兜轉轉了許久,卻依然因為性別歧視成為男性的陪襯,這讓許多女大學生黯然神傷。

求職“陪練”對女性有著深遠的負面影響。一是讓女大學生費心費力,還耽誤了其他錄用時間,機會成本損失巨大;二是女大學生學習努力,成績優秀,卻依然得不到錄用機會,使其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三是用人單位的偏見加劇了社會歧視女性的不公平、不公正現象。

如果說一些奇葩招聘是對女性公然歧視的話,這種耗費精力和時間的求職“陪練”更具欺騙性,像一種軟歧視讓人有苦難言。有媒體做過調查,超四成具碩士學歷女性感受到嚴重歧視,僅有2%的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完全不存在性別歧視。求職“陪練”生動演繹出職業女性就業困境的嚴峻現實。

目前,《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中都有明確反對性別歧視的內容。但現實中,法律法規的執行和監督情況並不理想,使得種種隱性的性別歧視難以界定和難以查處。放眼看去,女大學生就業難早已是不爭的事實,“二孩”政策放開,女性就業形勢“雪上加霜”,企業在招聘過程中拒不招聘或錄用女性日趨明顯,奇葩合同、霸王條款屢屢成為女性就業的“擋路虎”。

實際上,女性大學生業務能力等並不輸於男性,但基於同男性天然的生理差別和受深厚的男權社會意識的影響,女性在工作、晉升的路途上,總是會面臨比男性更多的障礙和質疑。從女大學生求職未婚未育被秒拒,再到性別工資差距的逐步擴大……如此這些都讓女性的就業之路處於“軟歧視”的困境。高度市場化的勞動力市場在吸引大量的高學歷女性的同時,這些女性與男性之間的職場地位並沒有隨著時代的進步、法制的推進而不斷改善。

破除“假公平、真偏見”的求職“陪練”須多方發力。首先完善法律救濟制度。目前我國反就業歧視法律法規過於籠統,導致女性就業處於弱勢地位,故此要通過專門立法明晰和細化反對歧視女性的法律適用範圍,嚴厲查處歧視女性、阻礙女性就業的違法行為。此外,女性員工要自立自強,發現歧視現象,要勇敢維權,用實際行動維護女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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