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随着借款人“反侦察”能力的越来越强,司法执行中出现了越来越多棘手的问题。有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把财产偷偷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能否被执行呢?

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界一直有争论。

第一种观点:不能执行

一种观点认为,司法执行要求的是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虽然子女名下有房产,但不在执行人名下,因此不能直接执行。

民法通则中更有条例表明,未成年名下财产,即使是监护人也不能随便处置,何况是第三人。另外,成年人也没有剥夺未成年人接受馈赠的权利。

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第二种观点:可以执行

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参考依据

6月13日,江苏省高院发布《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其中对未成年名下财产执行问题做出了解答:“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

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本文观点

参照江苏省高院的意见,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看财产来源。

第二,判断是否是家庭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的债务是家庭债务,又能证明财产是家庭财产,那么毋庸置疑,可以执行。

第三,看财产转移的时间。

如果财产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时间晚于债务人借款的时间,那么,一定要仔细核实,这种情况下,多半是可以执行的。

借款人没钱,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吗?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司法实践中,将自己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有的是真实赠与,有的是为了躲避执行。只有从实际出发,找到真实的证据,才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