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十一高北湖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公布!

长春十一高北湖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公布!

关于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精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城区招生办、各初中学校:

现将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精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式批复的收费标准

2018年6月22日吉林省物价局下发的吉省价综〔2018〕105号、106号文件规定:

1.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国际合作班计划90人,收费标准每学年2万元;

2.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中外课程班计划90人,收费标准每学年2.2万元;

3.长春市第二中学精致学校国际合作班计划90人,收费标准每学年2万元。

二、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

1.做好通知工作。各城区招生办、各初中学校务必在6月23日12时前,将此收费标准通知到每一名考生及家长,并做好通知记录;

2.做好接待工作。考生及家长收到通知后,如果需要增加或删除以上两所学校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志愿,可在6月24日8时至24日16时,由考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和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登记,并在网上提交志愿更正申请,区招生办打印考生登记表,考生、家长签字确认。

3.做好汇总工作。各城区招生办要将本区志愿更正情况进行汇总,6月25日9时前,上报市招生办。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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