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省七市通报20起典型问题

「关注」全省七市通报20起典型问题

城阳检察

诚检惟民

淄博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房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房明在担任源泉镇麻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走访。2018年2月,源泉镇党委给予房明党内警告处分。

2、桓台县书画院院长张镇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张镇借举办美术大讲堂活动之机,多次以“助教费”名义,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财政资金为其本人及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018年4月,桓台县纪委给予张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

3、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刘敬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30日晚,刘敬禄驾驶学校公车与妻子一起回家看望父母。2017年6月,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党委给予刘敬禄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1、枣庄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彭玉泉违规使用公款为本人及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分别报销加油费用4794.88元、1600元,后二人主动将上述费用退回。彭玉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培军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计消费1135.67元。李培军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3、滕州市羊庄镇中心卫生院原驾驶员彭涛先后10次违规将个人车辆加油发票3300元混杂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发票中报销。彭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所得。

招远市副县级干部王国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招远市副县级干部王国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1、潍坊市潍城区社保中心副主任陈智鹏因分管范围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1月至8月,潍城区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于怡祥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违规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关系。陈智鹏作为综合业务科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格,致使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党支部原书记袁敏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袁敏在主持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期间,该单位长期私设小金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福利,发生两任科长挪用资金问题。袁敏身为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工作人员挪用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杜恩深因对辖区幼儿园申报政府助学金工作监管不力被问责。杜恩深作为胶河生态发展区教管办主任,在申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工作中,对辖区内幼儿园申报工作监管不力,发生2所幼儿园虚报幼儿人数骗取政府助学金问题,杜恩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4、寿光市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陈万明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通过虚列工程款、印刷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从中支出招待费、加班费和伙房补助;对下属学校管理不严,发生侯镇一中、三中、中心小学等学校将寿光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拨付的报账款违规存入学校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的问题。陈万明作为时任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对单位设立小金库、发生下属学校公款私存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诸城市皇华镇原党委书记王学斌、原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07年至2016年,皇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海滨,副科级干部柳淑方单独或伙同皇华镇郝戈庄敬老院院长王加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采取虚报冒领、虚报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义务兵优抚款、农村低保款、五保供养经费、困难群众救助款,受到司法追究。皇华镇时任党委书记王学斌、时任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副调研员丛浚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威海市纪委监察委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丛浚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丛浚川,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威海市文登区人,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威海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科长;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威海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市人社局副调研员;2012年12月至今,任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日照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日照市运管处副主任李兆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2月14日和4月1日,李兆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此外,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李兆欣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土特产等,折合人民币8700元。2018年1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李兆欣党内警告处分。

2、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殷学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9月,殷学儒在任市房管局测绘院院长和交易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其中2016年7月、2016年11月、2017年5月三次与市房管局党总支委员孙文平共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此外,殷学儒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消费券,折合人民币共计49320元。2018年4月4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殷学儒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孙文平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住建局党委依照相关规定落实殷学儒、孙文平的党纪政务处分。

3、日照市莒县畜牧兽医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莒县畜牧兽医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员干部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2015年7月,动检所二中队队长马克强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二中队队长职务。2017年6月,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富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8月,副主任科员张继春因虚假合署办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办公室主任严海涛、财务科副科长刘相春因对张继春虚假合署办公问题负有责任,被一并问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诫勉谈话。对于上述问题的发生,莒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文君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传明负有监督责任,2017年8月,莒县纪委分别给予董文君、张传明2人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典型问题

1、聊城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李荣军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7年9月,李荣军在为其母亲治丧期间,违规收受聊城市第一中学及所管理的文轩中学、外国语学校在职教职工138人礼金3.51万元。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李荣军将上述礼金予以退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上级组织批准,给予李荣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范红卫明知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相关规定和纪委监督职责,在李荣军操办丧事中未按规定提醒和监督,且对李荣军违纪问题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尽责,市纪委给予范红卫党内警告处分。

2、东阿县路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陈庆彪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7年10月22日,陈庆彪违规操办二胎喜宴,并收受单位同事及下属工作人员礼金0.72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给予陈庆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礼金。

3、莘县实验高中校长助理、总务处主任王建华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7年2月,王建华借孙子出生之机违规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共计0.4万元,并于3月3日摆宴庆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王建华将违纪礼金予以退还。莘县纪委给予王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4、茌平县温陈街道文昌阁社区主任王宗亮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8年2月2日,王宗亮为庆贺孙子出生操办喜宴并委托他人向所辖社区行政村的村两委成员下达通知,收受15人礼金0.29万元。温陈街道党工委给予王宗亮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END

「关注」全省七市通报20起典型问题

策划|韩秋艳

美编|张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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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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