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法资讯」调解共赢 龙华区法院高效调解22宗案件展现“自贸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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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一大早,一份顺丰快递便放在了龙华区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赵越法官的办公桌上。带着好奇,赵越法官打开了包裹,一面写着“百姓排忧解难,人民满意公仆”的鲜红的锦旗赫然映入眼帘,原来是吴某等22名北京籍原告给赵越法官送来的感谢,表达了自己对法官公正高效、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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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的吴某等22名原告于2015年7月通过北京某投资网络科技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认购了海口某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餐饮众筹店的项目,双方签订认购合同后,原告如约缴纳了认筹金。后因该项目经营问题,某世界公司对众筹项目进行回购,约定回购期两年。回购方案达成后,因某世界公司未按时支付回购金,存在违约,该22名原告将某世界公司及某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该22宗案件由龙华区法院审监庭法官赵越、王敏、冯平山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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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某世界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合议庭成员经审查发现,22宗案件中有19宗案件均属约定由龙华法院管辖的情形,仅有3宗案件除外。为避免因管辖权问题拖延审理期限,影响审判效率,也为避免原被告就3宗案件另行跨区域起诉,节约司法资源,合议庭与某世界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其举证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后,某世界公司撤回了22宗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合议庭接着召开碰头会,拟定审理思路。考虑到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但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如果判决结案,可能还会引起上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会延期实现,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之赵越法官之前审理过某世界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对该司当前经营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合议庭决定先由赵越法官尝试与当事人沟通,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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