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派人士直言:基層公務員的工資起碼要7000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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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派人士直言:基層公務員的工資起碼要7000才合適

作者 | 王維平,男,1949年6月出生,致公黨黨員,高級工程師。退休前擔任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固體廢棄物管理處調研員。

我當公務員30年了,我覺得公務員首先應該有一種責任感。因為公務員是代行國家職權管理社會的角色,所以應該講究先公後私。

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批判》有一個這樣的觀點,是說我們從來不主張大公無私,因為沒私就沒公,兩者是互相排斥對立統一的,大公無私就是違背科學的一種說法。你不吃飯嗎?你不穿衣服嗎?你不住房嗎?你沒有妻室兒女父母家庭嗎?先把國家的事老百姓的事辦好了,然後再滿足自己的要求,這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是人都有私心。

公務員所謂的責任感,就是因為他代行國家、法律管理國家,管理社會,首先要有責任心,要把公字放在前頭,但是也不能沒私。社會應該理解公務員是有私心的,但前提是公務員應該有責任心,有公德,所以要儘可能剋制住這種私心,剋制這種腐敗,一方面靠自己的覺悟,一方面靠制度。從客觀的情況來看呢,公務員待遇一般,我今年都65了,工資才6000多塊錢。在我們單位已經是最高的了,我們局長和主任也就這工資,科員只有3000元。

原來逢年過節發點東西,處級以上配個車。現在反腐敗力度大,待遇越來越少,這點工資說實在的不夠花,真的不夠花,一個基層公務員一個月掙3000元,三輩子都攢不出一套房錢來,不買房光是租房也租不起。北京西城區一室一廳的房子每月都要7000元,是這樣的一個生存狀態。所以公務員待遇不高,在國外奉行的高薪養廉,就是起碼得保證公務員生活無憂。我的觀點是,即便你再去約束他,現在他生活有憂了,並不是說生活憂就得腐敗,但客觀上是這樣的。

我印象最深的薪酬改革就是王岐山在任的時候,06年改了一次,工資一下提了——“3581”工程,科級幹部3000元,處級幹部5000元,司局級幹部8000元,部長級幹部10000元。2006年、2007年那時候就算比較好的了,那時候租房一個月300,租得起。現在一個月7000,我都租不起,65歲的公務員都租不起,所以這也是政府的事。

原來考公務員多因為公務員灰色收入多,手裡有權。將來呢,反腐敗越來越明確,灰色收入也就越來越少。

國務院明確提出公務員要漲工資,因為不漲工資基本生活都費勁,我認為目前中央的政策是合理的,一方面嚴加約束,一方面考慮提高待遇。而且公務員還是有責任,有風險的。由於待遇越來越少,風險越來越大,責任越來越重,現在考公務員的人越來越少了,這證明人人都有這個心態,好就趨之若鶩,不好就敬而遠之。現在很多人都不選擇公務員崗位,這就造成了公務員整體素質的下降。而公務員恰恰就是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人,你沒有本事,素質越來越低是不行的。

我們那時候的公務員起碼得把這工作幹好了,得下去深入瞭解情況、多聽意見、反覆思考、反覆開會。現在不一樣,很多領導幹部一拍腦門就制定政策,所以才容易出現一些不切實際的政策。這都說明這領導幹部的素質低,能力差。我們這改革還是需要從這吏治的角度改革,分清責任,誰出事就追究誰,提高待遇,起碼是生活無憂,否則很難抑制腐敗,飛蛾撲火。

中央透露出新一輪工資改革的信息,我是贊成的。第一,工資得漲,公務員待遇低。第二,不一定要按職務來安排工資,過去是“3581”,但我覺得也應該按照責任大小,貢獻大小,資歷長短,任務的重要程度來劃定工資,不應該只按級別。

上世紀80年代有過一次公務員下海大潮,那時候剛改革開放,好多人都成了大款,一些公務員就辭職了。比如說公司聘請他一年一百萬,人家這邊就辭了,人家在這兒三輩子也掙不出一百萬。但是都沒有這次這麼嚴重。我身邊有這樣的例子,人家學法律的,本來在我們單位的法制處,後來人家考了律師證當律師去了。這就說明公務員隊伍該如何穩定,這很重要,第一要有合理的待遇。待遇太低,又苛刻,灰色收入又沒了,所以優秀的能幹的人都走了。其實這可以理解,因為人都有私心,但如果這樣這支隊伍就留下一些不幹活的或者不能幹的,這是不行的。

我做醫生時待遇比公務員好,現在醫生也比公務員掙的多。現在也回不去了,我連藥方都不會開了。選擇做公務員也不單純是因為責任心,我覺得公務員的壓力比醫生小,比較安穩。醫生公務員辛苦,所以醫生待遇好也是可以理解的。

公務員的優點就是相對穩定,福利待遇不敢說,現在福利待遇越來越少,基本工資又只夠活著的。

對於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我覺的起碼要7000才合適,一次提不到分幾次。現在都沒有福利分房了,租一室一廳在城鄉結合部還得三四千,以後要有了孩子需要撫養孩子。同時,也不能傷了公務員隊伍的心啊,現在在崗位上累死的人不少,過勞死,水災,壓力又大,這些人退休了以後又窮困潦倒,你不是傷了他們的心嗎?那誰還給國家做貢獻啊?以後都跟自己孩子說千萬別當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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