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们南宁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00万辆,而从2013年开始,我们南宁也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当时绝大部分超标电动车也拿到了临时牌号,但是根据当时的规定,临时牌号的有效期仅为4年,那这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开多久?相信大家都非常关心。在昨天举行的《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上,就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期限进行了探讨,《条例》中给出的两种方案分别是“有效期5年”和“有效期7年”。对于这样的方案,市民和专家们有什么看法呢?从今天开始,我们节目也将推出聚焦电动车管理系列报道,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有限期。
(图片来自南宁交警微发布)
市民
这个不太清楚
因为买的时候没人说过
市民 周先生
因为有些电动自行车
按正常使用的话
使用五六年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保养不好的话
出现安全隐患
是有可能的这样子
市民 曹女士
年限这个我不太清楚啊
这个是小牌的话是永久牌
大牌的话上面有南宁
两个字是红色的是临时牌
(图片来自南宁交警微发布)
实际上根据当时的上牌规定,拿到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意味着,到去年8月15日之后,陆续会有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到期。不过,相关部门曾经表态,在新国标出台前,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延期使用。而正在拟定的《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中,也对超标电动车的使用年限进行了重新的研究。目前专家论证稿设定了有效期“5年”和“7年”两种方案,有专家建议,关于有效期的规定,应该优先考虑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问题,如果车辆没有问题,可以把有效期限延长到7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陆沾鹏
在规定我们这个
电动自行车可以
在它的有效期到期以后
还可以继续延续的情况下
我建议首次登记的有效期
建议再长一些
比如我们方案中二里面的七年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使用的安全性
《条例》中还规定:对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在条例施行后,号牌和行驶证的申领有效期届满,车辆所有人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都要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延长有效期的期限,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算。申请延长有效期为一次,期限为三年。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汤玉权
那么如果在这个它使用寿命期间
就对它进行有效期的限制
我觉得应该也是符合它的使用寿命的
同时缩短有效期的时间定为五年
而不是七年我觉得
尽快把不符合的超标车淘汰掉
不能拖得时间太长
(图片来自南宁交警微发布)
除了申请可以延长有效期外,专家论证稿还对不给予延长有效期的几种情形做了规定。包括:有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未整改恢复的;更换电动机或者车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改装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在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录超过十次的;在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录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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