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房子就可以随便拆了吗?

京尚拆迁律师刚刚说了拆迁协议必须包含的重要内容,马上就有被拆迁人留言咨询:“律师,拆迁协议我已经签了,但是房子里面的东西还没搬走,补偿也还没给我。政府现在直接拆了我的房,说是协议签了房子就归政府了。他们这样做真的不违法吗?我的损失怎么办?”

曾经读过京尚拆迁律师那篇《拆迁协议有哪些内容必不可少?》的朋友们应该记得,京尚拆迁律师在文中特别强调“协议中要明确被拆迁人完成搬迁的期限,被拆迁人须在该约定期限前完成搬迁,在此之前拆迁方无权任意拆毁房屋。”

签了协议房子就可以随便拆了吗?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也就是说,政府拆除房屋需要满足两个前提:其一是双方通过协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约定了搬迁期限,或依法按程序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了补偿决定确定了搬迁期限,且该期限业已到期,被拆迁人并未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程序;其二是政府已经按照拆迁协议或补偿决定确定的补偿条件对被拆迁人进行了补偿安置。

如果政府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到期前就组织强拆,这样显然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而如果被拆迁人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到期后仍未完成搬迁,又未通过法律途径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的,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生效开始,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强拆已被废止,在此类情况下政府直接实施强拆并无法律依据。

在此基础上,如果拆迁方尚未按照拆迁协议约定给付拆迁补偿即对房屋实施拆除,显然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违反了拆迁协议约定的。由于政府强拆给被拆迁人带来的损失,被拆迁人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

签了协议房子就可以随便拆了吗?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时被拆迁人弄不清自己的处境,以及不知该从何入手维权,京尚拆迁律师在此为大家总结几个维权关键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在协议上签字前一定要把好关。关于搬迁期限,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清楚,不放心的被拆迁人可以赘述一句到期前不得对被拆迁人进行催迁强拆等;关于补偿支付方式和日期,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先补偿再搬迁,但为了能够及时拿到补偿,避免更多争议,被拆迁人还是要坚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前以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等相关信息。

其次,被拆迁人在完成搬迁前要留意政府是否有进行相关的拆除通知、催告、强制执行公告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的意见征集和调查工作等。如果有相关动作的,被拆迁人要及时取证和应对;如果没有任何相关动作,直接实施强拆的,被拆迁人要尽量做好强拆取证工作。

最后,协议已经签订并不代表政府可以无条件任意拆毁被拆迁人房屋,已经遭遇强拆的被拆迁人也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对方依法进行补偿或赔偿。被拆迁人要明白,并不是在协议上签了字就代表被拆迁人没有资格进行维权了。

签了协议房子就可以随便拆了吗?

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拆迁维权案件没有百分之百一样的情况,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的独特性,被拆迁人千万不要盲目“套模板”耽误了维权时机,弄不懂的地方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与律师进行沟通。

如果有被拆迁人遇到拆迁维权相关法律难题,欢迎留言或致电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京尚拆迁律师也会整理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统一进行分析解答。

最后,对于很多读者反应的网络留言回复的速度有时无法保证的问题,京尚拆迁律师每天都有认真翻阅读者留言并了解读者的诉求,但毕竟通过简短的留言很难全面了解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故只能给出笼统的答案,或统一在推送中解答相关问题。建议情况比较紧急的被拆迁人直接电话联系律师进行沟通咨询,以避免无法及时得到答复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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