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猥褻自盡,色狼教師應有重典懲治

6月20日下午,甘肅慶陽市一女孩李某奕從當地一高層跳樓自殺,不幸身亡。

女孩遭猥褻自盡,色狼教師應有重典懲治

對此,西峰區公安分局曾因猥褻將吳某厚行政拘留10天,而對其“涉嫌強制猥褻罪”,西峰區檢察院經查認為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做出不起訴決定。

從目前公佈的信息看,檢方之所以做出不起訴決定,是由於證實吳某厚的“強制猥褻”的證據不足。按照《刑法》規定,“強制猥褻”應是以暴力或者脅迫或其他手段實施。

而吳某厚雖然承認用嘴觸碰李某弈的頭部、嘴部等部位,但是辯稱是量體溫,這種說辭恐怕但凡有點基本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警方和檢方自然也不會買賬,均認定了其存在猥褻行為。

然而由於吳某厚不承認咬耳朵、撕衣服、摸後背等行為,而李某弈的說法顯然缺乏其他客觀證據(如目擊者、監控錄像等)證實,實際上形成了雙方證據表達的“各執一詞”。

女孩遭猥褻自盡,色狼教師應有重典懲治

北京時間“銳評”認為,從情理上說,即便李某弈沒有自殺,一般人也很難相信一個花季女生會故意誇大老師的猥褻行為,更何況如今李某弈自殺身亡,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從情感上傾向於相信李某弈的說法。

但從法理上說,法律是調整社會行為的最後底線,刑法更是採用極端手段實施處罰的法律,因此必須遵循無罪推定、罪刑法定等原則。在沒有證據推翻吳某厚供述的基礎上,很難認定其採取了“暴力”或“脅迫”等行為,也就因此不能從只能根據規則上排除其無罪可能。

試想,如果檢方強行起訴,那麼進入審判階段,根據疑罪從無原則,恐怕也難做出有罪判決。然而如今這個結果恐怕很多人都難以接受,一邊是花季少女喋血殞命,一邊是色狼教師治安拘留了事,如此結果公道何在?

對此事,北京時間“銳評”一方面期待司法機關進一步查清真相,尋找新的突破口和證據,以期是否可以重新釐定的此案的情節和性質;另一方面北京時間認為,目前對於教師等特殊職業群體的法律責任,有進一步加強的必要。

實際上,類似色狼教師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屢見不鮮。中小學教師由於職業原因,會暫時地獲得一定範圍內監護未成年人的權利,然而一旦有教師隊伍中的敗類色膽包天,把髒手伸向未成年人,卻是按照一般的性侵案件處理。

女孩遭猥褻自盡,色狼教師應有重典懲治

從已經發生的案例看,這些教師敗類相較於一般性侵案實施者有用更多的便利,甚至可以更方便地規避法律,顯然在法定權利和法定義務乃至法定責任方面存在不對等性。

同時,從法理上看,教師敗類實施性侵行為,不但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同時也違背了自己的職業道德,破壞了教育機構的基本行為規則,也違背了國家在賦予其部分監護權利時的初衷,其行為在社會危害性層面具有雙重性。

因此,北京時間“銳評”認為,應當對此類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侵害行為,在主體為教師、保姆等特殊職業群裡時設立更為嚴厲的處罰,而不應將其等同於一般的性侵案件。

類似情況其實在刑法中早有先例,最為典型的就是國際機關工作人員涉及的犯罪,比“翫忽職守罪”為例,由於其主體的特殊性和行為危害的雙重性,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不僅僅以賠償為追責手段,同時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那麼比照此類罪名設置,對於獲得未成年人短暫監護權利的特殊群體,也可以比照設置類似“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罪”或者在現有罪名中增加補充條款,將此類主體猥褻等達到一定惡劣程度的侵害行為認定為刑事犯罪,而無需顧及是否使用暴力或脅迫,以刑事手段進行處罰。那麼類似李某奕遇到的這種情況,應當就可以少些爭議,或許也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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