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填報志願,讓高考志願更精準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對分數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招生學校自行決定。省招辦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高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今年各普通高校和往年一樣通過網絡完成錄取工作,錄取期間必須確保與省招辦通訊暢通。高校已經向社會公佈的在陝招生計劃未完成時,須參加省招辦組織的徵集志願錄取。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時執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數線。軍隊、公安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類專科專業錄取,執行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按考生志願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免費醫學定向生執行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檔錄取。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類投檔比例,不得超過院校在陝招生計劃的120%。具體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檔前向省招辦書面申請。院校不提交申請的,即按120%投檔。軍隊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四捨五入取整,末位出現並列分數時按有關文件規定處理),因院校退檔產生計劃缺額時,按缺額數1∶1補充投檔。單設本科批次的錄取,在提前批次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前分A、B兩段進行,錄取辦法按相關文件要求執行。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院校在陝錄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數線,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採取徵集志願方式補充錄取,經徵集志願仍然未完成的計劃適當降分徵集志願錄取。提前批次中的藝術類本科B段和藝術類專科A段、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排序錄取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分科類將所有考生按照投檔分數(文化課分數加政策照顧分數)從高到低排列,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位次。按照從高到低的次序和每個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檢索,檢索到的院校投檔尚未滿額,則檔案投向該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願均無法投出,則該生只能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錄取。院校投檔比例內末位並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檔。一次投檔。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投檔。已投檔考生因身體條件、所報專業錄取滿額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被院校退檔後,只能參加本批次的徵集志願錄取或後續批次的錄取。報考人數不足或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劃缺額,採取徵集志願辦法進行補充。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設置1個院校志願,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顧分數標準向招生院校投檔。定向就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華僑大學預科班、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部隊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錄取班。設置2個院校志願,省招辦根據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檔分數線,按照照顧政策分別投檔。投檔順序為定向就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華僑大學預科班、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部隊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的第一志願,投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1。第一志願照顧分數範圍內投檔未滿額的,再投第二志願。已填報定向就業、民族班、預科班志願的考生可以填報該批次的徵集志願,但被定向就業、民族班、預科班志願錄取後不再參加徵集志願錄取。高考加分或下沿分數錄取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或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符合上述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同等條件下哪些考生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於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類考生。照顧政策中的“同等條件”涉及高考成績的,在梯度志願模式下,考生總分相同即為同等條件;在平行志願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為同等條件。除規定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按照教育部規定,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定向就業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定向就業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報定向西藏就業志願的考生,應填寫《2018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業考生申請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錄取時是否參考該《申請書》由招生院校決定。定向就業分數線、定向計劃管理等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必須在入學註冊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對無故拒籤協議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普通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範圍以外的費用。被錄取考生入學必帶物品清單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繳驗准考證、錄取通知書、本人的紙質檔案和學校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各普通高校要認真做好新生紙質檔案接收和資格審查工作,重點核查冒名頂替等嚴重作弊行為。對不符合條件或有違規行為的新生,高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入學資格的。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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