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月起嚴查電動車銷售 銷售違規車輛 情節嚴重者吊銷營業執照 歡迎市民舉報

自今年7月1日始,北京工商部門將聯合質監、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依法對違規銷售電動車行為進行嚴查。而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老年代步車,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今後都不能在北京銷售。

銷售違規面臨吊銷執照

從7月1日開始,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老年代步車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將不能在京銷售,私下改裝電動車及電動車電池都將被禁止。工商部門將對銷售電動車企業進行嚴查,嚴重違規將有可能面臨吊銷營業執照。

品牌商主動調換在京產品

5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共同發佈了電動自行車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不超過55kg,新標準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這段時間為標準過渡期。

過渡期內,電動自行車仍然執行原來的國家標準。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 按照新國標組織生產、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新國標的產品。

綠能、綠源、小牛、雅迪公司等四家生產企業表示全力支持北京地區的治理工作,將北京門店的超標車置換為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其中綠能在6月份已累計調換38家門店產品,累計調換超標電動自行車286臺。

銷售商不得私自改裝車輛

工商部門明確要求經營單位銷售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不對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不拆卸原廠配件,不更換大功率電池,不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同時提示書還明確。從7月份開始,對仍在違規銷售違規車輛的經營主體,工商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提示廣大消費者在今後購買電動車的時候注意查看車輛質量合格檢測報告,發現有銷售違規電動車的情形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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