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月起严查电动车销售 销售违规车辆 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欢迎市民举报

自今年7月1日始,北京工商部门将联合质监、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依法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严查。而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今后都不能在北京销售。

销售违规面临吊销执照

从7月1日开始,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将不能在京销售,私下改装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都将被禁止。工商部门将对销售电动车企业进行严查,严重违规将有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

品牌商主动调换在京产品

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新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这段时间为标准过渡期。

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仍然执行原来的国家标准。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 按照新国标组织生产、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绿能、绿源、小牛、雅迪公司等四家生产企业表示全力支持北京地区的治理工作,将北京门店的超标车置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中绿能在6月份已累计调换38家门店产品,累计调换超标电动自行车286台。

销售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

工商部门明确要求经营单位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不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不拆卸原厂配件,不更换大功率电池,不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同时提示书还明确。从7月份开始,对仍在违规销售违规车辆的经营主体,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提示广大消费者在今后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查看车辆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发现有销售违规电动车的情形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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