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8-04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35,159,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行“生猪养殖+深加工、粮食贸易、互联网”三大战略布局,并基于生猪养殖产业发展和衍生的需要,布局产业基金,投资商业银行,增资担保公司,推动金融板块服务主体业务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生猪养殖+深加工板块

(1)公司生猪养殖基地主要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河南省新郑市、尉氏县、新乡市、滑县、襄城等地。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主要产品为生猪产品(包括商品肉猪、商品仔猪、二元种猪)。同时,为了满足人们对生猪产品差异化的需求,公司在河南省三门峡与西藏林芝地区分别建设生态猪、藏香猪养殖基地,可有效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公司全产业链模式下游衍生环节逐步完善,已经对下游业务形成有效拓展,推出鲜冻品、肉制品、高端发酵火腿三大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需求,针对餐饮渠道、大客户定制开发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深加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6.84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47.1%,实现毛利4.18亿元, 同比下降64.75%。

(2)公司以特有的“雏鹰模式”进行生猪养殖业务,由合作方负责养殖场建设、设备投资、外部协调及日常维护、维修、粪污处理等,公司负责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规性手续办理,农户主要负责单个猪舍的精细化管理,养殖过程中采用“六统一”的方式由公司统一管理。新模式下,一方面能够调动参与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障食品安全,增加相关方的收益;另一方面减少了公司固定资产的投入,提高养殖机械化程度,提升养殖效率,降低公司养殖成本。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签订合作社合作协议365家,对应约750万头商品肉猪及110万头商品仔猪产能;其中已经投入使用的合作社160家,对应约216万头商品肉猪及68万头商品仔猪产能;预计2018年底剩余205家合作社可建设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内,生猪市场进入下行周期,商品仔猪及商品肉猪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约20%;同时,公司养殖规模扩大,但产能未能完全释放(猪舍改造过程中不能养猪),公司生猪出栏数量低于预期;2017年公司生猪业务量价齐跌,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

2、粮食贸易板块

粮食贸易作为公司三大战略布局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宽经营渠道,增加经营品种,采用多元化方式应对市场行情波动对粮食贸易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综合抗风险的能力。

2017年,公司经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设立为期货玉米集团交割库,吉林雏鹰成为期货玉米集团交割库的首个获批分库,不但可以有效汇聚粮源,带动周边地区粮食贸易健康发展,同时公司依托于期货玉米集团交割库的信息化优势,可以及时有效调整公司粮食的存储量,减少资金的占用,对公司的粮食贸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贸易,在开展内贸业务的同时,积极对国外市场进行调研,适时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同时在自贸区设立子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最终形成国内外贸易的有机结合,保障公司饲料原料的供给。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占营业收入18.51%,实现毛利3,849.47万元,同比下降39.08%。

3、互联网板块

(1)公司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致力于线上线下互联、自媒体数据互联、客群数据入库互联等,并借此实现了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和目标客群精准互动。

(2)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融农牧以猪博士为入口的“互联网+养猪”生态圈基本确立,客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并获得北京市高新企业认证。同时,为了顺应行业智慧化生产的发展趋势,新融农牧布局养猪物联网,在报告期内已建成猪博士物联网一期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新融农牧共发展猪场客户231家,猪场母猪存栏超过18万头,完成加盟会员企业近450家。

(3)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合资讯自主研发的“食安鲜生”食品交易及追溯系统,服务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智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经营企业、生鲜连锁超市等,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于适合自身经营特色的互联网线上解决方案,帮助其拓展互联网销售新空间并提供金融支持,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互联网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类金融及其他版块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占本期营业收入11.98%。本报告期内,对业务的行业分类略有变动,将以前电商平台发生的生猪贸易和其他贸易归属的互联网、类金融及其他项目中计入到贸易项目中。

4、供应链金融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产业基金、商业银行,增资担保公司,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产融结合的业务范围。产业基金主要围绕公司产业链进行,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行业背景及专业优势,依靠基金管理团队的项目遴选及运营经验、资本运作能力,为项目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把双保险,同时,也有效推动公司产业链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6月2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及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4雏鹰债”、“16雏鹰01”及“16雏鹰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

在“16雏鹰01”、“16雏鹰02”的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畜禽水产养殖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经营养殖模式的具体内容

公司坚持以特有的“雏鹰模式”进行生猪养殖业务,由公司负责所有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规性手续办理;合作方主要负责养殖场建设、设备投资、协调农户及日常维护、维修、粪污处理等;农户主要负责单个猪舍的精细化管理,生物资产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养殖过程中分阶段、流程化饲养,分散养殖、统一管理,采用“六统一”的方式由公司统一管理,可有效管控风险。

该模式增加了各方与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了公司在养殖板块的固定资产的投入,提高养殖机械化程度,提升养殖效率。但是该模式由公司、合作方及农户三方分工协作完成,各方在人员、技术对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从 2015 年下半年开始对养殖块板逐步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养殖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疫病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在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发现2016年公司下属深圳泽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泽赋”)子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赋协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协同”)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8月,深圳泽赋、深圳泽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赋资本”)和浙银汇地(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汇地”)以及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协同”)分别以12,800万元、100万元、14,600万元、100万元认缴出资,认缴比例分别为46.38%、0.36%、52.9%、0.3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规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浙银汇地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取固定的收益,深圳泽赋为劣后级有限合伙(承担合伙企业亏损),对宁波协同有实质性控制权,因此宁波协同实际被深圳泽赋所控制,故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2)在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发现2016年宁波协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后续计量未以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成本法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9月,宁波协同受让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刘清苏持有的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枫华”)4270万股股票,合计占河南枫华总股本的39.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有关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公司及时就该相关事项核实确认,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力求客观公正地从法律和会计角度评价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结合对协议文件分析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专业机构的建议确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期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经综合分析并依据上述调整事实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历史报表和数据产生影响,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不会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上述公司历史遗留的会计处理差错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予以如实披露。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鉴于上述事实情况,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会计复核,对2017年年初及2016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

(1)对2017年年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元

(2)对2016年同期利润表追溯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元

(3)对2016年同期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人民币元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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