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劉佩亞
2018年4月10日,湖南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巡視員劉佩亞濫用職權、受賄案在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被告人劉佩亞及其辯護人參加訴訟。
庭審現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佩亞在2001年至2015年間,利用其先後擔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巡視員的職務便利,為某些公司和個人在水利項目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公司施工資質升級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某些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76萬餘元及美元1萬元。另外,劉佩亞在履職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計人民幣8726萬餘元。
旁聽人員
整個庭審持續一天。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劉佩亞家屬以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案件審理。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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