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案开庭,老赖被判8个月称将上诉?

这起公众事件目前实际涉及到三层相互关联但属性不同的问题。

第一层是交通肇事的问题。

交通肇事直接导致伤者重度残疾、(间接)导致最终死亡,后续是司法审判、对伤者家属的赔偿。

第二层是司法判决的执行问题。

交通肇事的责任确认,赔偿金额等也确认了,但肇事者拒绝(完全)履行赔偿义务,这是导致公众事件的主要部分。

第三层是司法尊严的问题。

对拒绝履行法律判决的人,是否有办法让判决实施,这是公众最关注的地方。

对第一层问题,现在当事的各方(肇事者、受害人、司法机构)已无异议。

但其实,如果肇事者主动配合赔偿、双方达成谅解的话,依法轻判一年甚至缓刑,是各方都乐于接受的结果。

但因肇事者的跋扈,直接让轻判毫无依据,那么本次审判的8个月就缺乏比从轻还轻的合理依据了,8个月的轻判还是相当程度的纵容了肇事者而非对跋扈行为给予惩戒——但这里,受害方已疲于折腾,要看检方是否会从司法尊严角度提出异议了。

对第二层问题,本次审判并未涉及,但被害方可以依原判决提出司法执行申请、甚至是民事诉讼——只是执行结果,正如被害者说的,未必能给予期待。

第三层问题,司法尊严是本次审判没能最大限度地给予修复、维护的地方。

本次审判,只是就事论事,将原先按惯例肇事者与被害方达成谅解后可以轻判的结果走完,但正如前面所说,从轻的底线是一年,现在只判8个月,完全不考虑肇事者的跋扈被当时各方造成的伤害(包括司法尊严的伤害),以及给其他类似案件和社会舆论带来的恶性影响,因此,这个流程虽然走完了,但走的毫无责任感和职业尊严。

期待后续司法的相关行为和结果,更期待最终赔偿部分的判决如何兑现的结果。


理得心安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老赖!

法律定义:失信的人才叫老赖!

这位女士肯定是失信了。

还有另一点没人说:无德之人也是老赖。

最关键一点就是:没有法律约束,或者约束很小很小,以至于不在乎的法律制裁,而做出违法和缺德的人。

教科书式耍赖出来了这么久!!!!!

居然就一直没有:教科书式法律严厉制裁(或者法律条款)出来!

只能说:可悲!

间接验证了老实人就是用来欺负的!

“认真的赵先森”我只能对他表示可怜!

因为,没别的可以表达了。

他最需要的,我们给不了。法律又不给,警察又不管。

我们除了网上叫几句还能怎样呢?

当今社会

不光是唐山那位“老赖”!

就拿身边来说,多少恶邻扰民!这种“老赖”,警察管吗?法律管吗?

有人会说,管啊!那请你举出实例!

这种扰民的恶邻“老赖”,有持无恐的就是“老实人”法律成本高,而且法律效果低,警察不管。

如果真像美国法国那种,估计这种扰民老赖早绝迹了!

而且,既然认定她是老赖,为什么不限制她的所有资金渠道,最起码她工作的银行卡可以管制吧。她出行可以管制吧。她购物吃饭可以管制吧!

但有人管吗?!

你人品有问题就有问题,但你的人品导致了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赔款上百万不给,致人死亡!

我不懂法,但我想,这两项是不是可以按故意杀人处理!

还有,故意转移资产。是否有偷税漏税嫌疑呢?

崔永元崔先生是不是也应该站出来说两句呢?

是不是不如范冰冰知名度高,不值得说?



欢迎留言讨论!


骚动的蛋蛋

LazyBears:正常情况来看,可能会涉嫌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部分,而赵先生是否能拿到其他赔偿款,还是要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黄淑芬转移财产!


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与拒不执行判决都有可能


涉嫌交通肇事被批准逮捕,在当前情况下被判决有罪的概率比较高,但是交通肇事即使造成1人死亡的,其法律后果也不会太严重,致人死亡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通常判决个一年二年已经很了不起了,这点对于“恶棍”黄淑芬真的有多大的威慑力吗?难说!


除了交通肇事外,还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但是此行为要判刑有些困难,因为“罕见”。其实大家也知道,在刑法中有诸多罪虽有列明,但实际上极难做出有罪判决,例如集资诈骗行为大多时候只会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等……拒不执行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信用卡诈骗

等罪名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当今社会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太多的,多到即使一个地方的法院、检察院全体出动来寻找“犯罪分子”都不行的地步,没有那么大的监狱来收押,而且大多时候这样的人“社会危害性”也不是特别强,所以就成了敷衍了事。


别说法院判决不执行,就算强制执行也难执行完毕!这是如今的现实情况,所以说即使黄淑芬的行为满足以上两项不同罪名的标准,但可能也就会被判处交通肇事罪而已。


民事责任,还得看黄淑芬的财产与“转移”


交通肇事造成后果,肇事者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法律规定,但在此之前其实就有了民事判决书,就一案不二判来说不会再进行判决,但由于此次舆论之大,相信法院也会“强硬”一些彻查黄淑芬的私人财产。


但我们也知道,黄淑芬如果真将其名下所有资产都转移给了女儿,那么仅仅查她个人也查不到多少钱,此时就需要作为赔偿当事人之一的赵先生去寻找其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

查到了多少,那么就能追回多少,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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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热点

如何看待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案开庭,老赖被判8个月称将上诉?

怎么样处理这位“教科书式老赖”,是一个很重要的风向标。

一是检验法律的威力,能不能处罚这种典型的老赖,能不能让正义得以彰显;二是检验信用体系的能力,能不能让老赖寸步难行;三是检验道德的能量,能不能让老赖有羞耻感?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究竟能够达到怎样的效果?首先,我以为,这位老赖根本就缺乏起码的羞耻感。因为她从未想过付赔偿款,相反还要为判决上诉,可见此人的脸面到了何种地步。

其次,采取刑事判决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存在几点不足。一者,判决仍然畸轻,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位老赖的交通肇事罪以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性质非常恶劣。

二者,没能有效执行赔偿款,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不能实质上出现用刑期抵赔偿的现象。

最后,我们还得反思信用黑名单制度的处罚措施。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措施当中,应该针对那些性质、行为特别恶劣的老赖,采取更为升级的惩罚措施。比如除了参照一般的限制高消费等项目外,应该要降低其基本生活标准,比如仅保留其最低生活标准水平,如果有商品房可以进行强制拍卖,再给予一定的廉租房。这样可能才有更大的威慑力,还有工资收入也仅保留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之后进行抵扣。

在这方面,法律、信用体系应该有足够的办法,否则就会让人对法律失去信心。


碧翰烽

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案涉事人黄淑芬终于罪有应得,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赔偿85万元,获刑8个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给死者一个交待,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黄淑芬交通肇事是2015年10月,受害人赵香斌被撞成植物人,抢救无效2017年12月1日死亡。权威法医鉴定死者与交通肇事有直接因果关系。



赵香斌之子赵勇提请追究刑事责任,检方批准逮捕黄淑芬。拘押期间被告人黄淑芬不相信“死亡鉴定书”,公安部门进行了二次鉴定,结果是一样。黄淑芬承担70%的主要责任。

赵香斌的经济赔偿,唐山丰润区法院已经作出赔偿85万元判决。黄淑芬不履行判决才引发了刑事拘留。

黄淑芬被拘期间执行局从单位佣金中,得到了63442.95元的赔偿款,剩余76万没有执行。

法院执行局调查得到了,黄淑芬女儿的住房是母亲出资购买。已经被冻结,协商赔偿无果就会被强行拍卖。因此,黄淑芬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一毛也不会少的。“坐牢顶赔偿”,只是个无知的举动。

如果黄淑芬积极赔偿了85万元,就不会有8个月的判刑;现在85万元必须赔偿,因为有赔偿能力啊!又外加8个月的牢狱之灾。黄淑芬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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