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可以找擔保人要錢嗎?

東友律師事務所

個人意見,如果是擔保人,而由於老賴欠錢不還被起訴,應該積極的根據相關借貸問題尋找相應的證據,並且進行對應的辯訴。



通常情況下,可以從幾個方面來進行,第一就是擔保的期限,第二是要確定了否真的應該承擔責任,第三是要確定要承擔何種責任。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擔保責任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責任,另外一種是連帶保證責任。假如是一般保證責任,債權人是應該向所對應的直接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而如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在到期的時候不還款的,那麼保證人就要負相關責任。

因此在進行擔保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問題,比如說在進行擔保的時候,一定要確定明確的範圍,

同時可以讓對方多找幾個擔保人,而在擔保上更加要約定為一般保證,不承擔連帶保證,並且應該把擔保的時間定短一些。

與此同時,最好是讓借款人也抵押的形式進行借款。這樣就可以預防借款人在借款後不還款,而導致放款人無法收錢時,可直接收回借款人的相應財產。減少擔保人的風險。


因此,只要擔保人做到這些,就不能向擔保人進行要錢,還需注意的時,如果是在保證期外,擔保人也無需承擔保證的責任。


傑娃子and輝

當今社會大量的借貸合同中,債權人都要求債務人提供各種形式的擔保,保證人擔保是最普遍的一種形式。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首先,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如果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即為一般保證。

可見,一般保證的保證是有先後順序的,債權人先要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並且在債務人無力償還時才能向保證人行使追究保證責任,而何為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擔保法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即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簡而言之,也就是債權人必須先起訴或仲裁債務人,得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後經過法院強制執行確認債務人沒有還款能力,才能起訴或仲裁保證人承擔保證還款責任。

其次, 如果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從字面意思上可以判定,連帶保證人與債務人的責任義務是相等的,也就是說債務人不能按約定還清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和保證人行使債權,具體說就是可以起訴和仲裁債務人和保證人,將他們列為共同被告,對債務的償還部分先後主次,在執行中,誰有履行能力就執行誰的財產。

最後,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所以你的擔保人應該屬於一般保證,只有在債務人無力償還時才能向保證人行使追究保證責任,所以無法向擔保人要錢!


東友律師事務所

對於題主的問題,最近有一條新聞應該可以直接解答:


四川遂寧的楊某,早年替朋友的100萬欠款進行擔保,因為朋友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於是身為擔保人的他也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法出境、坐飛機等。
但楊某是個資深球迷,為了能直接到俄羅斯看世界盃,身為擔保人的他,“主動”幫朋友把30萬欠款還了!


有很多網友都在討論:擔保人到底需不需要為欠款負責?


查閱資料可知,法律上對擔保人的定義為: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即:若債務人無法履行還款義務,那麼擔保人是需要承擔相應還款責任的。


這時又有人說了:

如果我當時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騙了簽字的呢?是不是就不需要負責任了?古時候不是有不知者無罪 ……


如果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係,那麼屬於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 如果因受欺騙而擔保,那麼可以找出受欺騙的證據到法院撤銷擔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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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查詢

這經濟糾紛確實對擔保人不利啊!因為擔保人經濟條件有實力才能幫助困難戶貸款,比如困難戶貸款多少!比如一萬元貸款,擔保人實力現金必須達到兩萬元以上,也就是說當困難戶資金用於失敗,就要延期還貸款了,擔保人承擔補辦貸款戶數目,也就要說在規定期限困難戶貸款必須還清,還清了也就補辦了擔保人本人資金原數保持不變,這方式類似套路,一個集體,一個企事業,一個部門單位套路方式,如先者還不了,後者更加遭殃,如完成了期限任務貸款,就有連本帶利雙方都有賺錢的。如失敗就是欠債了,比如一個橋樑塌方,那麼就失敗了,自己也搭進去了!橋樑成功,就賺錢了。


TUOTUO庹庹

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一個人有擔保人,那麼她或他在約定時間內沒有還錢,又無法聯繫,這個時候找擔保人來承擔責任是合法的。

反之,借錢人能聯繫,但是就是不還,那這個時候就只能走司法程序起訴,同時附帶擔保人一起。因為在法律上,擔保人與欠款人之間有連帶責任。擔保人既然選擇了為欠款人做擔保責任,必然就要承擔欠款人因還款不利造成的後果。


高山上的豬

可以找擔保人還錢啊!

要確定,負債人是否有還債勢力,如果找不到負債人或者他實在沒有還債能力才可以找擔保人!

其實如果是一些機構擔保的話。那就知道為啥不能找擔保人,機構催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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