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亮剑“释放2500亿,银行业务重心将转向小微

『 银行圈 』本期快讯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银发〔2018〕16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强化考核激励,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动能培育和稳增长、保就业、促转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一)加大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为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提供良好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银行圈』:1、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指逆回购。

2、货币政策工具除了中期借贷便利(MLF),还有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常备借贷便利(SLF),再贴现与再贷款,降准,降息。目前来看降息可能最小,SLO/SLF周期又太短,后期最有可能的采取的是定向降准和再贴现与再贷款。所以可以预期今年还会有降息的空间。

3、MPA重点考核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实行评分制,累计总分100分。简单说如果分数不达标就不能得到央妈给的好处,甚至还会被罚。

(二)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再贷款投放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指导中小银行加强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台账管理,按一定条件给予再贷款支持,获得支持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有明显下降。要提高再贴现使用效率,

优先办理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银行圈』:专项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将释放1500的流动性(相当于定向逆回购),再贷款利率下调0.5%,相当于定向降息。

(三)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在强化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续督导,确保筹集资金用于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于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适当支持。

『银行圈』:鼓励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小微企业授信银行,发放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登记台账,央行放宽条件支持银行发债变现。这个跟再贷款类似,银行可以将做不了再贷款的存量资产用于发债,再盘活存量1000亿!

二、建立分类监管考核评估机制,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度

(四)加强贷款成本监测考核。统筹考虑小微企业贷款“量”与“价”,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头雁”效应,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以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对个别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银行,要适当强化监管工作要求;对成立不久、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的村镇银行,可差别化考虑。

『银行圈』:这个属于行政监管手段。要求控制辖区内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利率水平。简单说就是让监管部门监管,如果所管辖区域有银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负责人该被约谈了。

(五)强化贷款投放监测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保障小微企业信贷资源,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薄弱群体,

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的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在考核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时可还原计算。

『银行圈』:这是直接给银行定阶段任务,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银行实现1000万元以下的单笔授信小微贷款同比增速要高于其他贷款(这个政策2017年就已经实行过了,效果一般)

(六)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

『银行圈』:告诫银行,千万别玩猫腻,你们的手段我都懂。有些银行名义上下调利率,又通过巧立名目的方式找补利润,逃避监管。

(七)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将金融机构持有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内容。

三、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激励,疏通内部传导机制

(八)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优惠价格。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在精准核算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合理管控小微企业贷款的内部筹资成本。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行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提升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

『银行圈』: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绩效考核上对小微贷款有所偏重。这算是内部制度的匹配。从银行客户经理角度来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大,利润小,又难形成规模存款,后期又会产生大量的贷后管理工作,但在绩效工资上又远落后大中型对公客户经理的收入,这是各行普遍存在的事实,也是小微贷款不好开展的内部因素之一。

(九)实行差异化考核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分支行行长和领导班子考核中,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要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降低小微金融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考核权重,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

对政策执行较好的分支行,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予以奖励。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确保真正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加强对小微金融从业人员的内控合规管理,严防道德风险。

『银行圈』:银行客户经理心理上抵触小微企业,跟小微企业容易出现风险有很大原因。虽然制度规定尽职免责,但是小微企业本身缺乏规范管理,提供的授信材料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合规,要做到制度要求的尽职免责很难!

另一方面在银行内部,一个小微授信客户经理累计发放10笔小微贷款都比不过大中型对公授信客户经理的一笔授信业务。这是银行内部很多因素造成的,不是改变或废除某一制度就可以实现。但是银行内部的制度不改变,局面很难改善。

四、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积极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增加对初创期小微企业的投入。

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机制。明确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制度安排,更好促进早期小微企业资本形成。

(十一)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有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银行圈』:新三板、四板是小微企业集中融资的金融市场。新三板市场目前突破1万多家,原本定位是中国的纳斯达克,但是去杠杆和强监管又让新三板市场变成了一潭死水,仅有少部分优秀的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获得融资。所以新三板改革势在必行。

五、运用现代金融科技等手段,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十二)加大金融科技等产品服务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转贷形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批发资金,建立单独的批发资金账户,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

『银行圈』:鼓励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十三)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周期特点、资金需求的分析测算,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

(十四)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推动政府采购人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帮助小微供应商开展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完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应收账款融资。

『银行圈』: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厂房或土地为租赁。无法向银行提供有效的抵押物获得授信。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受规模所限,在买卖谈判时通常处于弱势,易形成赊销模式下的应收账款。较长的应收账款又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所以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就相当于盘活企业的流动资金。

(十五)发挥保险增信分险功能。稳步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的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成熟做法。按照权责均衡、互利共赢的原则,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机制,优化小微企业银保合作业务流程,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银行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的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业务,通常有政府参与在其中做主导。保险公司也不是傻子,银行不愿直接提供授信的业务,风险不可能小。如果政府不参与很难有积极性。目前农业种植领域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模式。

1、 农业种植户向银行申请授信,政府农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放款前,农业种植户向保险公司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锁定价格。

3、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该农产品的期权进行价格对冲。

但是这个流程里面最难解决的是成本问题:

银行利率+保险费用+担保费用+期权费用

(十六)完善支持小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大型银行要继续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加快落实“五专”经营机制。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股份制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普惠金融中心,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继续坚守服务小微的定位,提升基层支行信贷服务能力。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设立,引导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重点向县域和乡镇等地区延伸服务触角。

(十七)规范管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规范管理,引导其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服务费用。

『银行圈』:这次《意见》可以说足够全面,连民间借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都考虑到了。

七、增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减少各类融资附加费用

(十八)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力度,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强监管考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银行圈』:从这一条开始就是运用从财政政策给予银行支持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授信免征增值税,可以认为是财政补贴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利润损失。央行靠制度引导,财政靠税收补贴!

(十九)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各地发展改革、财税部门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要求,规范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担保(反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收费行为,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推动地方政府探索以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支出。

『银行圈』:在银行小微授信过程中,担保公司往往收取1%-3%的担保费,需要资产评估的往往要收取0.1%-0.3%的评估费,购买保险的需要缴纳0.2%的保险费,银行利率即使降低了,但是加上这些成本后,综合成本就很难降下来。取消或者减少其他费用支出也是势在必行。

八、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二十)引导提高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水平。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人力、法律等配套服务。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健全财务制度,守法诚信经营,不得伪造材料骗取贷款、补贴,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控制融资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在培育核心技术、核心工艺、核心能力上下功夫,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二十一)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机构作用,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务,推动各级政府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在此基础上,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产品。要培育和规范征信、信用评级市场,支持征信、评级机构规范发展。

(二十二)推动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优先支持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中的小微企业不得享受。依法依规查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信用档案,失信问题严重的要纳入涉金融失信黑名单,并实施跨部门多层级失信联合惩戒。

(二十三)加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要推动地方政府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来。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强化小微企业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金融工具运用能力。

『银行圈』:上面几条是对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提出的建设要求了。

请人民银行各省级分支机构会同当地银保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及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本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各有关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8年6月23日

为什么要拯救小微企业

国企1-5月收入和利润实现双增长

财政部数据1-5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222997.1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利润12901.3亿元,同比增长20.9%。国企在中国扮演者多重角色,它既是国家政策或者意志重要的执行者和先行者,又保障着国家能力、引领经济全局中的核心稳定。过去十年间,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全国纳税500强企业之中,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率连续六年保持在2/3左右。从3月-5月份,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一稳定增长,上升趋势基本稳定。这也给了国家喘息的机会,可以腾出手来更好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小微采购经理指数PMI不乐观

5月份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PMI为53.1%和51.0%,分别高于上月1.1和0.3个百分点;但是小型企业PMI为49.6%,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的PMI依然处于荣枯线以下,说明在市场总体供过于求、产能过剩的环境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仍然较大。

03

强监管、去杠杆小微融资受影响

今年前5个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7.9万亿元,同比少增1.44万亿元,5月末同比增长10.3%。强监管、去杠杆使得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表外融资下降,债券市场融资受限导致违约频发。银行受额度限制授信业务优中选优,而小微企业受行业地位限制,在银行端很难取得授信。这轮强监管、去杠杆的周期使得小微企业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与小微企业相比,国企更容易获取银行授信,所以高杠杆率实际集中存在国有企业里面,而小微企业原本融资渠道就少,实际杠杆率并不高,甚至长期存在贷款难就一直未得到缓解。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结构调整,在保证总体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同时,能够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保小微企业,就是保就业!

宏观经济的四大目标。保持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当前CPI处于1.8%的低位,国际收支稳定,贸易处于顺差地位。如何保证充分就业就很关键,保证就业实际主要依靠小微企业,因为小微企业解决了国内80%的就业岗位,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

另外小微企业还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很多成长型企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企业成长既需要好的市场环境,也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给小微企业“输血”,就是在夯实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增强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意义重大。

本期总结

这次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充分考虑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内外部因素,从不同的维度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诚意满满,用心良苦。扩大的MLF质押品范围、增加的1500亿再贷款与再贴现额度、盘活的1000亿元的资产证券化,累计释放的资金不亚于一次定向0.25%的降准。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从去年底的接近4%下降到今天跌破3.6%左右,7月初降准还会释放7000亿,这整体市场利率还会进一步下降。这将为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更有利的条件。预计下半年开始更多的商业银行将工作重点转向小微企业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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