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法院院長迴歸審判本位 審理新型危險駕駛罪案

“現在開庭!”3月23日上午11時許,濉溪縣法院院長黎文彬以“員額法官”身份擔任審判長敲響法槌,主審審理三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其中兩起案件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出臺以來,該院出現首次校車、客車超載危險駕駛的新型犯罪案。

被告人張某駕駛福田牌小型麵包車,載21名在校學生去濉溪縣某中心學校,途中發生車輛自燃。因張某及時發現,所載學生得以安全疏散,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經核實,該車核定載客人數5人,實際載客人數22人,超過額定乘員340%,屬於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被告人李某駛大型普通客車,途中因涉嫌超載被執勤交警現場查獲。經核實,該車核定載客人數29人,實際載客人數50人,超過額定乘員約72.4%,屬於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

開庭前,黎文彬院長仔細審閱全部案卷材料,結合案件事實和證據,認真細緻做好庭審的各項準備工作。庭審中,充分聽取控辯雙方意見,以嫻熟的審判技巧駕馭整個庭審活動,使整個庭審過程環環相扣、穩步有序地進行,並當庭宣判。

該院優化審判資源,組建審判團隊,在法官員額制改革中共組建13個審判團隊,讓入額院領導及庭室負責人不僅迴歸法官角色本身,而且身先士卒,規範庭審程序,發揮好庭審示範指導作用。截止2月底,院領導辦理案件106件,庭長、副庭長辦理案件861件,院、庭長辦案數量佔全院受理案件總數的54.33%,切實落實入額院、庭長辦案制,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

文/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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