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已婚女人的自述:除了買房沒有寫我的名字,他還是很愛我的

一個已婚女人的自述:除了買房沒有寫我的名字,他還是很愛我的

圖片來自網絡

餘芳說自己在跟老公冷戰,兩個人已經十幾天都不說話了。

她下班回家做飯,老公回來吃完飯洗碗,然後各玩各的。家裡除了電視的聲音,再找不到其它的聲音了。

餘芳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做錯?她不想先去跟老公服軟,明明錯的人是他。

那天兩個吵了一架之後,彼此就不說話了,跟以前一樣。

以前都是餘芳先服軟,主動去找老公說話,兩個人和好如初。這一次,她不想再主動了,她累了,為什麼每次都搞的像是她做錯了一樣。

但兩口子這樣過日子,真的讓她很不舒服,她受不了這種冷暴力。

事情的起因還要從頭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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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芳跟老公是自由戀愛,兩個人在同一家公司上班,都是工薪階層,領著不多的薪水。

在戀愛的這三年時間裡,為了省錢,兩個都是住公司宿舍。

二年前,他說要買房子,餘芳以為他是為結婚作打算,心裡很高興的陪他去各處看房子。

後來,看中一個兩居室的小房子,他的錢不夠付首付,還差5萬多,他說他是家中老二,父母沒有錢來幫他,問餘芳能不能幫忙。

餘芳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積蓄,終於湊齊了首付。

籤購房合同的時候,那個銷售問,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餘芳想都沒想的說是。而他卻面露難色的沒有說話。為了緩和氣氛,餘芳做出了讓步,說只寫他的名字吧。

還貸的時候,餘芳也還了差不多有一年,兩個人結婚前,因為錢不夠用,她才沒有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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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在彩禮上弄的餘芳父母很不高興。

按他家鄉的風俗,彩禮應該是十萬元,在餘芳家鄉的風俗沒有規定,可多可少,看男方的家庭情況來定奪。

他知道後跟餘芳說,我哥嫂結婚把我父母的錢都用光了,也沒有錢來給你做彩禮。我就少拿點彩禮,再說,我們是自由戀愛的,不能老談錢,傷感情是吧?

她想著他確實是沒有錢,因為裝修也花錢,也能理解他的困難,就答應了他的要求,彩禮少拿點,只給三萬元。

餘芳說父母當時對彩禮很不滿意,覺得會看輕她。

眼中只有愛情的女人,哪裡還會考慮婚姻中存在的風險。

她如願嫁給了他,他成了她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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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的這幾個月裡,兩個人共同分擔家務,他也不限制她的自由,平時有說有笑。

但為了交工資的事,吵過幾回架了。

餘芳的意思是,結婚了,兩個人的工資拿出一部分存在一個賬戶上,兩個人都不要用。

可他就跟她吵,說她沒有把他當老公,就是當一提款機,還跟他要錢存起來。

把餘芳氣的一口老血堵在嗓子眼裡,就跟他急,說他有把自己當老公嗎?

兩人就賭氣不說話,冷戰了一天,餘芳就先服軟了。

幾個月裡,吵了不下5回架了。這不,又為了交工資的事吵起來了,現在又冷戰。

餘芳有時會想她老公的好來安慰自己:除了買房子沒有寫我的名字,他還是很愛我的。自己是不是不應該跟他談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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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外人也不好公然論對錯,愛情中的兩個人當事人最有發言權。

只是我想說的是,一個男人在該談錢的時候跟你談情,在該談情的時候又跟你談錢。你認為他是真愛你嗎?

在購房時,他不願意加上你的名字時,你就應該覺醒的,這個男人沒有你想像的那麼愛你,他愛的人是他自己,他只考慮他自身的利益,當你侵犯到他的利益時,他就跟你吵架。

那個讓你不要在愛情裡計較太多的人,其實自己正是計較最多的人。

塗磊曾說,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男人,應該主動跟女人談錢。

兩個人目前先不要生孩子,坐下來心平氣靜的談一談,看有沒有折中的辦法來解決兩個人之間的矛盾。

另外,女人在婚姻裡最愛的人是應先是自己,然後才是他人。先做一個愛自己的人吧。

今日話題:你認為文中的男人愛女人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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