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成為了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

2009年5月21日舉行的深圳市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小產權房作為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被提上了解決的議事日程。

小產權房成為了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

消息發佈後,輿論普遍認為,深圳的突破將為“小產權房”合法化首開先例,但是,審視深圳的特殊情況,我們發現,它並不具有向全國推廣的可能。一方面,歷史上大面積小產權房的積壓使得當地政府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另一方面,深圳被選為物業稅試點城市,也讓政府看到了增加稅收的可能。

漁村上興起的“違章建築”

小產權房成為了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

深圳戶籍原村民35.8萬人,擁有“城中村”農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過35萬棟,總建築面積約1.2億平方米,佔全市住房總量的49%。農民房價只有商品房價的1/3-1/2。從1978年的小漁村,到目前擁有常住人口846萬的國內一線城市,深圳幾乎沒有“老城區”,所有的城區都是“農村城市化”的結果。在深圳市發展之初,中國房地產製度還不健全之時,遺留下數以十萬計的“違章建築”,也就是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這些房子多數由各個村委會興建。

小產權房成為了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

拆除違章,挖到根源

“城中村”風潮伴隨著“違章建築”拔地而起,深圳市政府多次整治但成效不彰。2003年底,時任深圳市常務副市長的許宗衡,牽頭組成了聯合課題組,歷經8個多月拿出了兩份報告:《關於違法建築問題的調研報告》、《關於城中村改造的調研報告》。報告披露了兩項鮮為人知的消息:一、深圳21世紀城市戰略重點、總面積170多平方公里的大工業區近幾年已被違法建築蠶食了近20平方公里土地,目前已經很難找到成片的被徵土地。二、全市90%以上的違法建築都分佈在城中村內。而“城中村”的主體恰恰就是“小產權房”。

土地合法,房子非法

為了解決城市擴張的土地缺口,同時也為破解“城中村”內違章建築的難題,深圳在2004年作出了將所有土地全部國有化的決定,深圳市原戶籍農民27萬多人被直接轉為城市戶口,同時也失去了土地。但這一過程僅是從法律上確認了深圳土地的國有權屬,補償了尚未佔用的耕地,並未徹底完成對農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徵收”的手續,這一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留存至今。(詳細)

生米已成熟飯

從1999年開始,深圳就陸續出臺了多個規定,力圖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但是效果並不明顯,直到2004年,依然存在大量農民(村集體)集資建房出售的案例。“兩規”並未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同時很長時間以來,絕大多數深圳農民的生活已完全依賴於土地出讓、私房出租以及從集體土地開發中所獲得的紅利。這些面積巨大的“已建成區”雖有違《土地管理法》,卻已成既定事實,這是深圳市政府不得不認真面對的重大課題。

小產權房成為了深圳這座城市的歷史“欠賬”

物業稅試點是一大誘因

從2005年開始,深圳一直就是“物業稅空轉”試點城市,雖不實際徵收物業稅,但每年都會核算。據深圳新聞網5月31日報道,深圳將進行物業稅徵收實轉試點,市人大常委會已經同意投資910萬元建設有關係統。4月份深圳市政府發出的《關於穩定房價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就指出要落實國家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物業稅徵收政策。深圳市地稅局在今年的工作計劃中明確提出要“認真推進物業稅調研工作”。該局稅政三處將“負責物業稅試點及相關工作”。

小產權房不合法,物業稅稅源會少一半

深圳特例的“小產權”房,佔深圳市房屋總量的一半。如果開徵物業稅,當然應當明確這些沒有登記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否則,政府的物業稅稅源將減少一半。

深圳做法,下不為例

2003年,深圳提出城市化方案並一次性實現“農地國有化”之初,就得到廣東省政府支持,但國土部堅決反對。國土部認為,從保護耕地和農民利益的原則出發,城市化並不意味著必然與農業發展相牴觸,而深圳以城市化方案繞過徵地審批,變更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將損害依附耕地進行生產的農民利益。 為此,國土部2004年下半年在深圳實地調查,並形成了上報國務院的調研報告。雖然深圳2005年還是完成了“土地完全國有化”,但國土部明確表態,“深圳做法,下不為例”。

國土部出臺解釋,杜絕後患

2005年3月,國土部又對深圳“轉地”的法律依據,作出專項“解釋意見”,指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第(五)規定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依法徵收後,其成員隨土地徵收已經全部轉為城鎮居民,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剩餘的少量集體土地可以依法徵收為國家所有。也就是說,深圳若為小產權房頒發所有權證,也是因為這些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早已是國有。而對於全國絕大多數小產權房,其所利用的土地依然是“農村集體土地”,因此,深圳此次的可能做法,並不具備全國推廣的法理依據,也不構成“開創性”的實驗。

深圳小產權房的“下不為例”經驗,似乎在緊閉的大門上開出了一條細縫,但無論怎麼說,小產權房問題不可能永遠擱置。小產權房的實質,是打破了國家對城市土地供應的壟斷。另一方面也存在違反國土利用規劃,浪費國土資源的風險。這兩個核心,是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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