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灯”打成轻微伤 一年以后落法网

商报济宁消息(通讯员 郑龙君 孔伟建 徐文静)

驾驶轿车和骑电动车的两个小青年相向而行,因会灯问题产生纠纷,继而发生口角,动手厮打。6月23日,梁山县徐集派出所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郝某某行政拘留。

经查,2017年4月26日晚10点50分许,拳铺镇陆庄村村民王某某酒后骑着一辆电动车,与驾驶黑色轿车的韩垓镇高店村民郝某某在陆庄去高店村的乡间公路上相向而行相遇,因郝某某开着远光灯,照得王某某睁不开眼,一不小心,电动车撞到了路边树上。王某某勃然大怒,高声叫骂,遂与郝某某发生纠纷。王某某觉得自己吃了亏,掏出手机喊来好友“出气”。在陆庄社区门口截住郝某某后,王某某解开裤腰带照着郝某某劈脸就抽,将其头部打破,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二人拉开。待民警处理时,王某某趁着夜色逃跑。经工作,民警得知王某某躲到潍坊市区打工。今年6月23日,民警趁王某某回家办事之际将其抓获。归案后,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郝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梁山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拘留所里,二人唉声叹气,悔不当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