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第28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今年正值改革开放40周年,又恰逢“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入宪30周年。座谈会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邹玉川等老同志和广东、深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负责同志、中国工程院院士郭仁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守英、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蒋亚平等专家和媒体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了改革开放40年来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

“回顾40年的改革历程,土地管理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作出了重要贡献。”王广华表示,改革开放40年,也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发展的40年,主要表现在集中统一的土地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管理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王广华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土地管理事业也开启了新征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两统一”职责落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遵循连续、稳定、转换、创新要求,努力开创新时代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和乡村振兴。

一是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扩大到所有国土空间,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发证,深化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继续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坚持市场配置、完善规则,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拟订相应考核标准,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耕地管控性保护,尽量“不占少占”;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做到“补足补优”;健全耕地激励性保护,搞好“利益调节”;加强耕地保护考核监督,压实“目标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行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增量用地与存量用地挂钩制度;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安排脱贫攻坚用地计划、保障乡村振兴用地,优先安排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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