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說法」甘肅女孩遭起鬨跳樓事件,圍觀群眾起鬨,是否該被法律懲處?

甘肅女孩遭起鬨跳樓事件,當地警方已對兩名起鬨者行政拘留。他們應該承擔責任。

但是目前在我國,起鬨慫恿還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只被認為是一種道德缺失行為,給予的也只是道德譴責,正因為看客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才造成了看客起鬨鼓譟自殺者的事件越來越多,不僅僅是現場鼓動,網絡慫恿謾罵也應規制。

圍觀群眾起鬨,是否該被法律懲處?專家這樣說…

1、圍觀起鬨者為何被行拘?

支振鋒(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單純的圍觀而不去救助,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並不違法。不過,如果圍觀者妨礙了救援,這種情況下,根據其妨礙救援的程度可能會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如果情況比較嚴重,達到了妨礙公務的程度,可能就構成犯罪,如果妨礙救援程度並不嚴重,這種情況下警方做出行政拘留,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圍觀群眾,並沒有妨礙救援,但是如果有起鬨等言行,引發現場更多的人圍觀,或者對當事人造成言語刺激,引發傷害結果的發生,這種情況下,這些人也可能構成妨礙社會秩序,甚至是犯罪。

在慶陽的案件中,如果警方可以找到諸如現場視頻等比較充分的證據,證明行為人妨礙了救援,妨礙了社會秩序,如果構成犯罪,那就可以進行刑事拘留,如果沒有構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進行行政拘留。

安翔(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公益法律事務專委會副主任):

2、圍觀群眾起鬨,僅道德譴責是否足夠?

支振鋒:

在日常生活中,當他人處於危難之中,自己可以救助而不去救助,甚至,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圍觀起鬨,妨礙救援等,這種情況之所以時而出現,究其原因,要麼是相關法律條款缺失,要麼是法不責眾、執法不嚴。在慶陽的案件中,當地警方通過法律的手段,懲處圍觀起鬨者,也是一種典型的案例。

安翔: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個事情已經遠遠超出道德範疇。這個事情中,起鬨者明知道當事人有自殺傾向,而且當事人可以聽到起鬨者的聲音,這種情況下,對當事人進行言語刺激,讓她進一步產生負面想法,這就需要在法律範疇內追究責任。

3、在網絡上圍觀和起鬨的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安翔:

我覺得這些人也應該承擔責任。網絡與否,在法律上並沒有區分的意義。你是喊話讓人家聽到,還是通過發帖或者其他方式讓人家聽到看到,只要你明知道她會聽到你的觀點,而且也明知道對方處於心理不健康、情緒很波動,以至於有可能會採取極端行動的狀態。這樣的行為非常不負責任地推動了最後悲劇的發生,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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