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湖州人的錢袋子,這項試點工作明天啟動

关系湖州人的钱袋子,这项试点工作明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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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湖州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動員大會召開,這標誌著我市普查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吳興區織裡鎮秦家港社區作為市級綜合試點單位,明天起將進行入戶調查工作。

关系湖州人的钱袋子,这项试点工作明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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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展開入戶登記。本次經濟普查將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佈局,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為加強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供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統計信息支持。

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工作將在吳興區織裡鎮秦家港社區開展。試點區域內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都將進行普查。

湖州市統計局局長臧學萍

經濟普查五年一次,其意義十分重要,希望廣大經營戶能夠理解,同時,也希望能積極配合經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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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進行這次普查?

普查如何實施?

普查對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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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什麼要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答:《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 8的年份實施。今年,我國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此次經濟普查的主要目的,全面調查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瞭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完善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以及部門共建共享、持續維護更新的機制,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國民經濟核算改革,推動加快構建現代統計調查體系,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問:這次普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第四次經濟普查的普查對象:湖州市域範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範圍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簡而言之,就是除第一產業以外的所有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問:這次普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這次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問:這次普查在時間上是怎樣安排的?

答:這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2017年是普查的籌備階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 2018年是普查的準備階段,主要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訂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員選調與培訓等; 2019年為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佈階段; 2020年為普查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問:如何確保這次經濟普查順利實施?

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為加強對這次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國務院、浙江省均成立普查領導小組,我市也成立了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小組由市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民宗局、市綜治辦、市編委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市衛生計生局、市統計局、市旅發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金融辦、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市國稅局、市人行、市銀監局、國家統計局湖州調查隊、市郵政管理局以及市保險行業協會等部門。

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湖州開發區和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參照執行,在2018年5月底前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屬地普查工作。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問:如何確保普查數據是真實準確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依法享有行使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經濟普查對象應當如實、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經濟普查數據,不得偽造和篡改普查資料。

問:這次經濟普查,在信息技術應用上有何突破?

答:儘可能獲取更為詳實信息,儘可能提高普查信息質量,儘可能減輕廣大普查對象和基層普查人員負擔,是我們不斷的追求。在這次普查中,將充分利用“五證合一”改革成果,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全面推廣應用電子簽名,採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等設備現場採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機採集數據,提高普查數據採集抗干擾能力和數據採集處理效能,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問:很多普查對象都關心,普查獲取的資料是否會被洩露,是否成為有關部門進行處罰的依據?

答:《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經濟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因此,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經濟普查條例》對單位領導、普查人員的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答:地方、部門、單位的領導人自行修改經濟普查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或者強令、授意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篡改經濟普查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通報批評。

經濟普查人員參與篡改經濟普查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通報批評,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建議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問:《經濟普查條例》對經濟普查對象的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答:經濟普查對象有下列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一)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二)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三)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後仍未提供的。

企業事業組織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警告,並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個體經營戶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警告,並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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