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压实责任 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为切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区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防汛措施,增强汛期事故防范能力;二是要求各县区结合今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专家“会诊排查”,确保企业安全度汛;三是要求企业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演练。严格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四是要求各县区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对防汛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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