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家的好日子(现代故事)

2010年3月11日,家住河南省温县中辛村的王锋像往常一样,不到6点就起床,吃完早饭,骑车去30里外的县城上班。此时,屋外还是一团漆黑。

一个星期后,在交警大队,王常安见到了肇事司机赵利强,了解了车祸发生时的情况。

赵利强是赵沟村人,2009年,他借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起了客运。2010年3月11日,他接到一单生意,早晨5点多就驾车从家出发了。行至中辛村口时,在迎面大货车灯光的照射下,他看不清路况,只听见“砰”的一声,撞倒一个骑车人。他赶忙下车察看,发现伤者倒在血泊中,已经没有知觉。此时,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逃”!那时天还比较黑,四周也没有什么人,他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逃离了现场。开出两三公里后,他的心还在怦怦乱跳,罪恶感包围着他,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当天早上7点多,他来到温县交警大队自首。

看赵利强满是悔恨和不安,王常安思忖半天,叹了口气说:“你也是个实在人,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由于你的逃逸,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王锋现在还昏迷着。希望你能承担起责任,给王锋治好病!”

听了王常安的话,赵利强感动得站了起来:“我会尽全力拿钱给王锋兄弟治病的!”

王常安好不容易才找到位于深山中的赵沟村。一个村民指着两间破烂的土窑说:“那就是赵利强的家。”赵利强家里很穷,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一对正在上学的儿女,平常他们两口子在康店镇租房住。在赵利强的住处,房东告诉王常安:“他们家就冰箱和洗衣机值几个钱,可前几天已经变卖了。”

赵利强感动于王常安的体谅,含着泪说:“叔,我一定尽力想办法!”

可没过几天,赵利强就以肇事逃逸罪被警察带走了。被刑拘后,他经营的中巴车总是出故障,没法继续运营,两个孩子眼看着就要辍学了。王常安觉得,自己家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不能再让赵利强的家也垮了,更不能让他的两个孩子辍学。

于是他一有时间就往法院跑,请求法院不要给赵利强判刑。“把赵利强抓起来,给他判刑,他去哪儿挣钱给俺儿看病哩?真给他判了刑,不但俺家毁了,他家也毁了呀!”最终,赵利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亲戚朋友一致反对这个决定,但王常安的话让所有人动容:“咱们不容易,他家更不容易。咱不能因为这就毁了他的家呀!他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等着钱用,我们得给他留条后路呀!”

2011年3月份,王常安与赵利强及其所属的公交公司达成了40万元的赔偿协议。

领到40万元赔偿金的那天晚上,王常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除了交强险赔付的12万元,另外的28万元,是他亲眼见赵利强跟公司打借条借的。赵利强经营的那条公交线路虽然生意好,可很快就要到期了,他哪里有钱再去承包?承包不来线路,他一家吃什么、喝什么?

考虑到儿子的康复一时用不着这么多钱,王常安决定,先拿出10万元让赵利强搞经营,让他赶快脱贫。

当赵利强从王常安手中接过10万元的存折时,他的眼圈红了:“叔,我感激你一辈子!”

对王常安来说,虽然日子过得很紧巴,但儿子能捡回一条命,他们就很知足了。现在,他有两个愿望,一是儿子再经过三五年的康复训练,生活能够自理;另一个是希望赵利强能早一点儿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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