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思考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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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有个说法,按其意可改述为:当我们称道一个人聪明睿智、富于洞察力和判断力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赞赏这个人对于事物和事件中的因果作用有着准确和充分的理解与把握。确实,对于事物和事件中的因果关系了然于胸,是个人智力非同一般的体现。那些杰出之士,无不是既善于由因导果同时也善于执果索因的人,正因为他们精准掌握了事物和事件中的因果关系,他们才能够去善加应对,顺势而为,在或政治、或经济、或军事等等方面取得非凡的成就。

因果律是整个自然科学的基础,然而休谟对因果律的怀疑几乎将这一基础彻底摧毁,即使康德曾为这一基础作过夯实加固,其努力也仍然不能让人对因果律是否真的存在尽释其疑。自从休谟指出因果关系只是人的「习惯性联想」之后,对因果律的攻击就没有停止过。尼采在其《强力意志》中说,「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因果性解释是一种欺骗」。维特根斯坦也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认为,「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我们只能看到事件而无法看到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完全是我们在事后的主观推测。按照因果律,原因和结果之间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这两者依次出现,作为原因的事件一定发生在作为结果的事件之前。但是,当作为结果的事件发生时,作为原因的事件在之前就已经发生了且过去了,无论两个事件之间的间隔有多么短暂,它们之间也一定有前后之别,因而不会有所接触,两个并非在同一时间发生的并未接触的事件之间又怎么会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呢?若要避免被如此质问,就只能说两个事件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而这会陷入另一个困境:既然两个事件在同一时间发生,那么两个事件就没有哪个在前哪个在后之说,如此一来就会导致——既没有任何根据来肯定此事件是彼事件的结果,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否定此事件是彼事件的原因。于是,原因和结果根本无法确定,你可以说原因就是结果,也可以说结果就是原因,因果律遂彻底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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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思考因果关系的根据。现象与现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仅要看时间的前后,而且还要看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联系。联系是偶然的抑或是必然的,直接的抑或间接的,从而作出判断。事物是存在着广泛的联系,事物自身也是发展的,联系是在空间维度上的考虑,发展是在时间上的考虑。联系和发展就要考虑现象之间的同一性和异质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在占有广泛的材料基础上,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进行综合判断。


柳树枝


怎么看因果关系?

不同的人生观念。不同理解。个人认识供大家参考。

人类历史以来。几百次几百世不知上下世生死轮回。实际生存在因果关系报应中度过。

所以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是不可更改的自然法则规律,是否有共吗?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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