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全面打響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

據新華社報道 6月24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提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加快生態保護和修復,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意見明確,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具體指標為: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佔比達到25%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23.04%以上。到2035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意見強調,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促進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佈局開展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佈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對國家級新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汙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關城市政府就此制定專項計劃並向社會公開。二是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強化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健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

意見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一是編制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以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為主戰場,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汙染天氣應對。二是強化國土綠化和揚塵管控。積極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北方防沙帶建設,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重點防護林工程,增加林草覆蓋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於留白增綠。

意見強調,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一是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強化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環境保護。深化地下水汙染防治。全面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長江經濟帶於2018年年底前、其他地區於2019年年底前完成。二是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開展長江流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優化長江經濟帶產業佈局和規模,嚴禁汙染型產業、企業向上中游地區轉移。加強沿河環湖生態保護,修復溼地等水生態系統,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溼地水質淨化工程。實施長江流域上中游水庫群聯合調度,保障幹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態用水。三是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以渤海海區的渤海灣、遼東灣、萊州灣、遼河口、黃河口等為重點,推動河口海灣綜合整治。全面整治入海汙染源,規範入海排汙口設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汙口。嚴格控制海水養殖等造成的海上汙染,推進海洋垃圾防治和清理。率先在渤海實施主要汙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強化陸海汙染聯防聯控,加強入海河流治理與監管。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和岸線開發管控,統籌安排海洋空間利用活動。渤海禁止審批新增圍填海項目,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存量圍填海資源,已審批但未開工的項目要依法重新進行評估和清理。四是打好農業農村汙染治理攻堅戰。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現全國行政村環境整治全覆蓋。到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提升,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較好基礎、基本具備條件的地區力爭實現90%左右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左右,生活汙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

意見要求,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全面實施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汙染物,有效管控農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強化土壤汙染管控和修復。加強耕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嚴格管控重度汙染耕地,嚴禁在重度汙染耕地種植食用農產品。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排查和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詳查。2020年底前,編制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列入名錄且未完成治理修復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建立汙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控制用地准入,強化暫不開發汙染地塊的風險管控。2020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嚴格土壤汙染重點行業企業搬遷改造過程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

意見強調,加快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自然恢復為主,統籌開展全國生態保護與修復,全面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一是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的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勘界定標,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保護修復方案,建設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二是堅決查處生態破壞行為。2018年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佔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蹟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並向社會公開。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專項整治。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限期進行整治修復。

三是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到2020年,完成全國自然保護區範圍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標,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地相關法規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對生態嚴重退化地區實行封禁管理,穩步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和退牧還草,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內的礦業權合理退出問題。全面保護天然林,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溼地保護和恢復。加強休漁禁漁管理,推進長江、渤海等重點水域禁捕限捕,加強海洋牧場建設,加大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推動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養生息。

意見指出, 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一是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汙染防治統一監管,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和管理體制、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體系、政府企業公眾共治體系。健全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推進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加快組建流域環境監管執法機構,按海域設置監管機構。建立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於2020年年底前完成調整。

二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增加中央財政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轉移支付,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給予支持。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

三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加快建立綠色生產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加快制定和修改土壤汙染防治、固體廢物汙染防治、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國家公園、溼地、生態環境監測、排汙許可、資源綜合利用、空間規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鼓勵地方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先於國家進行立法。

四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增強科技支撐,開展大氣汙染成因與治理、水體汙染控制與治理、土壤汙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實施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推進區域性、流域性生態環境問題研究。完成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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