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往返數千公里 成功扣劃2000餘萬元

保靖法院:往返数千公里 成功扣划2000余万元

保靖法院:往返数千公里 成功扣划2000余万元

2016年底,保靖法院審結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系列案,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才等6名被告人10個月到1年不d等有期徒刑。對案件傳銷組織人員用於傳銷資金交易、流通、發放及接收工資的銀行賬戶內存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該案被告不服上訴後,於今年5月,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5月9日,該案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進入到執行階段。該院分管執行工作副院長向雲俊同志親自掛牌督辦,在制定異地扣劃方案後。於4月24日帶領兩名執行幹警,奔赴長沙、常德、衡陽、婁底多地區、縣市開展扣劃工作,不顧一日三餐不準時和長時間舟車勞頓所帶來的身體不適,充分體現了該院領導勇挑重擔、帶頭“啃硬骨頭”,助力打贏“決勝執行難戰役”的責任和擔當。

截止5月24日上午10點,隨著常德鼎城建設銀行最後一筆涉案款執結完畢。王某才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所涉及的36個賬戶裡的款項全部予以扣劃。

異地執行,在執行案件中並不少見。時常需要執行幹警們遠赴千里之外。該院執行幹警開啟“白+黑,5+2”工作模式,攻堅克難,砥礪前行,充分體現了執行幹警無私無畏、敬畏使命的工作精神。

文章出處: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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