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後戶用光伏政策何時明確?能源局93號文“不解渴”

從6月1日至今,光伏人可謂渡過了最煎熬的20天,特別是情況特殊、牽扯麵廣但又政策未明的戶用分佈式,從業者更是“熱鍋上的螞蟻”,艱難安撫用戶情緒之餘焦急地等待著“5˙31”新政的下文。

6月20日,國家能源局終於以政策發聲,直接相關分佈式光伏:國能綜通新能〔2018〕93號《關於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強調,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併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範圍為由擅自停止;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31”後戶用光伏政策何時明確?能源局93號文“不解渴”

國家能源局93號文的出臺背景則是“5˙31”新政之後,部分地方電網以新政為由停止了分佈式光伏項目的備案和補貼墊付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包括河北、山東、江蘇、河南在內的近10餘個地方發佈了類似通知。對此,能源局93號文直言要害:地方電網不得擅自停止分佈式光伏項目的併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工作。

然而,對於市場急切關注的戶用分佈式光伏規模及電價問題,93號文仍未言明。不過,93號文仍可看作是政府釋放的信號,對此業內人士各有解讀,主要歸結為以下三類:

一、戶用分佈式光伏搶“630”,但補貼額度不確定

能源局關於“5˙31”新政的解讀已明確,普通光伏項目可以繼續搶“630”,即取得2017年指標的普通光伏項目在6月30日併網仍可執行2017年電價政策。

但戶用分佈式光伏項目根據“5˙31”新政10GW規模限制,6月之後併網的項目關鍵已不是執行哪一年的電價政策,而是今年下半年能不能領到補貼。此前,國家能源局表態,正在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研究,儘快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明確戶用分佈式光伏的政策。

而剛剛下發的能源局93號文要求各地電網繼續做好併網工作,這也意味著,戶用分佈式光伏項目或許會獲得緩衝期,而且很有可能同樣是“630”,即6月30日前併網的戶用光伏項目均可納入國家補貼目錄。

至於執行2017年0.37元/千瓦時的電價政策還是0.32元/千瓦時的新電價政策,最終仍待能源局與財政部的溝通決定。但有補貼總比沒補貼強,更多業內人士的建議是:如果5月31日之前已備案開工,6月30日前抓緊併網!(PS:以上僅是建議,經銷商需要和用戶充分溝通)

二、不要補貼的分佈式光伏項目,“隨便建”

對於能源局93號文,市場上另外一種主流聲音則認為與“5˙31”新政基調一致:地方政府給予補貼的項目及不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不受限,三個字“隨便建”。

“5˙31”新政的主旨在於控規模、降補貼,考慮到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達1000億元的悲痛現實,業內人士認為規模鬆口的可能性較小,未來大方向是:降補貼直至去補貼。

基於分佈式光伏限定的10GW規模已在5月31日之前完成,業內人士認為,93號文最有可能的針對的是不需要補貼的分佈式光伏項目。

三、糾偏地方錯誤解讀,戶用光伏重磅文件即將下發

“5˙31”新政指出,各地5月31日(含)前併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範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範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對此,部分地方政府簡單地理解為國家政策控制光伏規模,進而“一刀切”暫停了全部分佈式光伏項目的併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工作。這無疑將牽連更多“無辜”的項目,包括:1、不需要補貼的分佈式光伏項目;2、排隊等待2019年指標的分佈式光伏項目。

“5˙31”新政強調地方政府給予補貼的項目及不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不受限。與此同時,“5˙31”新政並未直接否定2019年分佈式光伏指標的可能性,按照慣例若無法獲得2018年的指標,併網後亦可排隊等待2019年的指標,而補貼結算同樣是從併網之日算起。(PS:至於2019年戶用指標多少?補貼多少?也是一個謎)

在國家關於戶用分佈式的詳細政策出臺之前,地方政府的錯誤解讀無疑將進一步激化市場矛盾,93號文及時糾偏在所難免。

至於93號文的市場效應,江蘇某一線經銷商向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反映:“作用不大,老百姓還是不敢裝。”她介紹,質疑國家政策不穩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對排隊等指標及補貼結算等規則無法理解。受此影響,該經銷商等待併網的戶用光伏電站規模達200餘千瓦,悲痛的是手中還留有200餘千瓦的庫存,若下半年業務停滯,結果只能是裁員,甚至關門停業。

此外,上述經銷商還反映了一個情況,目前供電公司會繼續受理併網業務,但是對於“531”之後併網的光伏電站並不敢承諾補貼情況,“一切按照最終的文件來”!因此,很大一部分經銷商仍在觀望。

戶用分佈式光伏作為2017年剛剛崛起的潛力市場,承擔著光伏飛入千家萬戶的重任,參與人員更多的是普通百姓,抗風險能力較弱,影響波及範圍廣。在此還是積極呼籲戶用政策儘快下發,併為其留下一定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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