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拯救房地产的信用危机?

谁来拯救房地产的信用危机?

3月22日,南京成立全国首家“房地产维权专业委员会”,可以说是创举,也是历史性的进步。官方欣慰的告慰百姓: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南京与房子相关的投诉都将维权“有门”了。此话真是意味深长,其一、说明,在此之前中国的平民百姓买房子利益受到损害,维权是“无门”的;其二、说明,除南京外,因买房利益受到损害的平民百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如若其他城市有良知的管理者效仿,否则另当别论),依然处在申诉无门的处境。

这话说出来,有点耸人听闻,但绝不是危言耸听。随便从网上找几个案例,你就能见一斑而窥全豹。

案例一

2016年9月9日,19楼杭州版,“水电工程师的寂寞”发帖:怎么要回我的定金?具体经过是:朱先生2015年1月25日在中旅城仕公馆,交了2万定金,1月26 日春节后,朱先生再次来到售楼部,被告知之前职业顾问已经辞职(其实大家都明白,不过是玩失踪),现在的优惠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优惠条件大打折扣了。1月27日,想到卖房子的不诚信,萌生了退房的想法,售楼部接待人员开始还很客气,说领导让你写个申请,而之后又说朱先生违约了,这个定金不退的。其实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认购协议中的“立约定金”,是支持消费者的,就是说可以让商家退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等不良商家,可以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不退,消费者要想维权,实在是难上加难。

案例二

案例三

2017年底,上海的杜女士通过某公司销售代理周X良在嘉兴的南都中心认购一套商住房,在销售代理和售楼部经理口头承诺,若销售代理不能办理成功首付贷款用于交付购房款项,即全额退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2日签订了认购协议,缴纳了2万元定金,约定于12月20日签订正式合同。其间,销售代理去 帮杜女士办理首付贷款,到直到12月19日,杜女士电话询问周x良,贷款仍没有眉目。于是要求销售代理于次日一起到售楼部去办理退款,周x良解释说,贷款我们在想法帮你办,时间上他们会和开发商协商,可以向后拖延。

因为杜女士之前有在别处买房的经历,因贷款问题没下来,开发商很爽快的于第二天就办理了退款。所以这次她也没有介意。在此后一段时间,杜女士隔几天就打电话,询问周X良贷款情况,这时周某就有时接电话,有时不接。再后来因担心周某失信,她也打过售楼部电话,售楼部答复,若要退款可以到售楼部来协商,但只能退一部分,杜女士当然不同意,后有打周某电话,周某依然承诺,不要担心,我们正在想法帮你办贷款,真带不下来,肯定帮你到开发商那里退款。但后来,他们虽然通知贷不了款,但一直没有出面到开发商处帮助退款,开发商也一直推脱责任,要杜女士去找销售代理周X 良。

后来杜女士按照周某给的名片上的地址找到所谓的“轩天”房产,被告知没有这个人。于是去了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虽然出具接案回执,但不能提供一点有效帮助。在后来,也投诉到南都中心的母公司,他们有把问题踢回南都中心售楼部,结果肯定是没有结果。她也打过嘉兴市政务热线(12345消保委同号),被告知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但法院可能不支持关于销售代理的申诉。直到现在,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看来在某些地方,消费者的权益,仍然没有被正视,消费者维权之路,堪比蜀道还难!

谁来拯救房地产的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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