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出資金,另一個人出技術和管理,應該怎樣分紅?

江水湖

不請自來,這個我有親身體驗。

2016年和朋友一起開了一家公司,3個合夥人,我投資金,辦公地點,一個人做業務,一個人做設計。我和做業務的認識多年,暫且叫他a吧,做設計的是他朋友,叫他b吧。當時說的是我沒有工資,其他兩個合夥人一人一個月3000元工資。然後年底分紅,分紅比例是我百分之40,他們兩個各百分之30。若虧損了也安這比例大家賠錢。說好後轟轟烈烈開業了。招了個文員。會計是兼職的。

第一個月有一單生意吧,不夠日常開支。賠錢但是我給他們的工資都發了。第二個月還可以,持平了,若加上未收款有點盈餘。第三個月一般但是我沒有見到回款。記得一天中午,大家都吃完飯在公司休息。a說公司這樣不行,他們拿的錢少了,要求改方案。b不做聲默許。a說我啥也不動,也拉不來業務,說每單給我百分之3的管理費,其他沒有。我不同意,經過反覆爭論,最終以我宣佈散夥結束,帳算了應該若全部款收回虧2萬左右吧。這三個月他們都有發工資,我沒有工資。當時人家都說沒錢,虧損的給不了。我當時也很生氣,說了氣話,不要了,算我自己虧。無所謂之類的。所以他們也就沒有掏一分錢出來。

到頭來是他們領了三個月工資,我拉個公司前前後後投入10來萬閒置。

合夥一定要都投錢,只是根據自己的實力投多投少的問題。合夥之前就要把投資比例,分紅虧錢寫清楚。最後奉勸各位,投資需謹慎!!

說個後續,a和b現在還是給人打工,我還是做我的小老闆。心裡也平衡了。


扣著手機帶孩子

對於這個問題,首席投資官評論員合宜首先說明一下,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夥企業是允許以技術管理等勞務進行出資的。但需要重點注意以下內容:

1、 普通合夥企業裡一定有普通合夥人,可能有有限合夥人,其中普通合夥人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因此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則不可以。

2、 如果合夥企業中有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按照合夥企業法第16條規定,這種以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應該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且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因此合夥協議中在一般條款以外需要再多增添一些關於勞務出資認定的條款。

其實在各種企業主體中,合夥企業算是最靈活的一個主體,其人合性被投資人看重,即只要大家妥善商量好,一般沒問題。

(評論員:路人甲)


首席投資官

合夥生意難做,最難的就在於利益分配。


如何分紅,應該是合夥開店之前就商量好的,而不是等一段時間看看經營狀況再去探討。

財帛動人心,虧錢了都想自己少貼點,賺錢了都想自己多拿點,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合夥生意難以持久的根本原因。


簡單來說,開店比開廠開公司的難度要低不少,對於技術和管理的要求往往低很多。具體到不同的行業,技術在其中的比重會有不同,而管理則不值一提。


合夥生意,最簡單的就是平均分配利潤,也就是一人一半。


個人看來開店的資金最為重要,沒有資金,房租如何支付,如何進貨,如何維持運營。


有足夠資金的話,完全可以招募一個技術能手直接開店,只要市場需求不小,店鋪盈利的概率跟合夥生意不好差太多。


如果覺得自己投入的精力大,平均分吃虧了,那麼不妨第一年對半分,然後把對方投資的錢全部還給對方,好聚好散。省的拖上一兩年,最終還是扯破臉。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能問出這樣的問題,說明你的心態已經失衡,合作不會長久,早做準備吧。


最後問一句,這是合夥賺到錢了,如果是虧錢了,你還會這樣問嗎?你還願意多拿些虧損嗎?

我打造加百利網,就是希望降低大家的生活成本,更放心的省錢。


財智成功

我目前遇到的最好的合作方式就是:一方出資金租場地和購買所有相關設備,但是不參與經營管理,只是相當於房東把這些租給另一方;而另一方只需要出場地租金、流動資金和運營管理。

這樣的好處就是,不論掙賠,互相干擾不是太大。

就算散夥,一方拿著自己的流動資金走人,只是賠個租金。另一方也可以把現成的生意轉讓或出租給另外一家。

合作時間和租金金額,雙方協商好就不容易出問題。

我開廢紙打包站用過這種合作模式,感興趣請關注我,查看之前的文章。


咖喱巴巴

合夥做生意,前幾日我就聽到這樣的例子,隔壁大姐每天都要對著手機屏幕在吵架,吵得很兇,都是有關錢,有關生意,有關離婚的……後來,我們在樓道里偶遇了,駐足停留下來寒暄幾句,不知不覺的就聊到他們家的煩心事情上來,大概的事情經過就是大姐的愛人與他姐姐合夥開了一家做大理石的店,前兩年生意很火,他們一人出資金,一人出管理,分紅都是五五分,後來因為生意好,開了分店,她愛人放棄了前面的事業也參與進來管理,後來因為分紅以及管理話語權出現了分歧吵的不可開交。

相信大家身邊就有的例子或者聽過這樣一句話,合夥生意難做,俗語都說親兄弟明算賬。所以,最難的就在於利益分配。

如何分紅?應該是合夥開店之前就商量好的,而不是等一段時間看看經營狀況再去探討。

正所謂財帛動人心,虧錢了都想自己少貼點,賺錢了都想自己多拿點,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合夥生意難以持久的根本原因。

簡單來說,開店比開廠開公司的難度要低不少,對於技術和管理的要求往往低很多。具體到不同的行業,技術在其中的比重會有不同,而管理則不值一提。


合夥生意,最簡單的就是平均分配利潤,也就是一人一半。 個人看來開店的資金最為重要,沒有資金,房租如何支付,如何進貨,如何維持運營。 有足夠資金的話,完全可以招募一個技術能手直接開店,只要市場需求不小,店鋪盈利的概率跟合夥生意不好差太多。

如果覺得自己投入的精力大,平均分吃虧了,那麼不妨第一年對半分,然後把對方投資的錢全部還給對方,好聚好散。省的拖上一兩年,最終還是扯破臉。

我是創業者李宜蔓,更多互聯網,創業資訊,歡迎大家關注我。


眾創思維李宜蔓

我弟弟一個朋友出資20萬和他懂技術的朋友開了家賣彩燈的店,我弟朋友什麼都不懂,負責出錢,負責一切開支,他朋友懂技術負責管理,可一分錢不出,我們都嘲笑我弟朋友是個“扶貧救濟”的活雷鋒,苦撐了兩年倒閉了,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的,就把貨物虧本轉讓,我弟朋友生意倒閉虧了幾十萬,接手的老闆也是賣彩燈,可人家生意剛接手就增增日上,後來才知道這家賣彩燈的幕後老闆就是他那懂技術的朋友,把他氣的夠嗆,這就是活生生的現實


痴情的老實和尚

這年頭還有什麼比錢更能說話的,如果是出技術,這種技術可以保證盈利嗎?如果是虧本,虧的是誰的錢?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值錢的,有錢你可以找到懂技術的,關鍵是自己是否懂行業,是否可以管理自己的店鋪?


與人論論

簡單,按我的來,過來人

這個店要想長久,你一定要懂這個行業,如果完全不懂,不建議開。

懂技術和管理的人必須帶資進來,多少都行必須要帶,然後你需要做一份薪資制度,一份人員崗位職責,公司層面他是股東參與分紅,多少你們協商好,個人建議按出資比例稍提升一點,工作過程中他是員工,領工資的,有績效考核,有獎金的。

生意想長久發展下去,利潤分配這塊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出資少必然分的少,本來想讓你多投,你不投或者沒錢投,那我投入多一些攤子鋪起來了也相當於給了你一個平臺施展,薪資獎金這塊按制度來一分錢不會少他的,這個談妥了,再開始搞。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祝你生意興隆


黃岡打工仔

首先,我國有合夥企業法,允許自然人合夥開辦企業,也允許個人以技術或管理入股合夥。但一般的分紅比例,要根據企業資金規模,以及技術含量和高精尖度,由合夥人集體協商確定,並形成企業規章章程。

其次,合夥企業是無限責任公司,企業一旦發生債務糾紛,合夥人要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的所有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需要合夥人共同籌資償還所有債務。如果在規章中確定有限合夥人,那有限合夥人就可以投入資金負有限的責任,而普通合夥人則要承擔無限責任。所以,這些都是分紅比例中,要考慮的問題。

如果合夥雙方,改為合資或合作,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明確股份比例,按比例分紅,就會減少許多矛盾。而且,有限責任公司,還可以合法規避企業經營風險,給家庭帶來的危害和,保障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個人看法,非專業人士,或許有不合規之處,還需遵守國家法規。


無奈且向上

因為現代的年輕人受到西方平等思想的影響非常的深,

幹什麼都要求平等,以至於做企業大家都一樣的股份,而且做一個決策,每個人都參與討論,往往搞成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很有道理,都覺得,非常聰明,都來做戰略,這也是很多大學生的一個毛病,書讀多了都在那兒談戰略,最後是誰也說服誰的問題,以至於問題往後拖,造成本來一個很有希望的企業被活活拖死,我們中國古話有一句,軍師多了打爛船,我們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力,當創業的時候我們也有義務去發聲,但是一定要有一個拍板的人,而這個人最好就是股份最多的那個人,要不大家都不服從,比如兩個人股份都是50%,這次如果大家都不服,那就算你去打官司,根據公司法也打不出個所以然來,我永遠建議創業期間公司獨裁的好,等到企業發展到一定的時候了,想民主,到時候我們在再說,

第二個是有個朋友有個朋友,他的朋友要求以這個技術管理經驗,而不出資金入股也要求佔到50%的這樣一個股份,而所有的其他費用,如辦公租金,工人工資設備等,都要這個朋友來做,這種情況其實也是經常發生的,對於這種情況我有兩條建議,第一條就是堅決拒絕這樣的合夥人,為什麼呢?其實錢是衡量一個人投入的標準,在商言商,我們不扯那些沒用的,雖然可能你的技術管理經驗可能真的有用,但是我們出的可是真金白銀,你不出錢,我們這個錢用著就心疼,就會影響我們的心態,這些無形的東西啊,創業的過程當中,他的心態其實是蠻重要的,再者,如果一開始發展的順利,那麼沒出錢的這一方就會越來越認為是自己的技術管理,或者是業務關係起到的作用,因為人都有這個毛病,喜歡放大自己的作用,而她沒出錢,她會越來越認為是自己的能力發揮了作用,我們出的錢只是越來越不重要的東西,最後導致合夥人之間不平衡,散夥了事,

《勤天說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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