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零件制造枪支,章某获刑5年8个月

进贤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章某非法制造枪支案于近日由进贤县人民法院宣判,章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

判决书认定:

章某自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通过网上购物平台购买枪管等零部件,凭自己的车工技术,加工组装了秃鹰气枪1支、板球气枪2支、小口径步枪1支、霰弹枪1支共计5支枪支。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秃鹰气枪、板球气枪均为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步枪、霰弹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检察官提醒:

我国对枪支、弹药等进行严格管理,任何未经允许制造或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触犯了以下规定,就构成犯罪。

网购零件制造枪支,章某获刑5年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吴文清、付辉辉

编 辑/李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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