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轉嗎?有什麼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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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們:

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轉嗎?有什麼依據嗎?聽凡塵觀生活說給你聽:

結論: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不可以“永久性”流轉。

這個問題的準確提法應該是: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經營權可以‘永久性’流轉嗎”。流轉的是土地的經營權,不是土地。

依據:

  1. 《土地法》

  2.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1月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簡述:

  1. 《土地法》規定,任何方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都是有前提條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必須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性質不能變,流轉時限必須在承包期內,農村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變、不破壞農村土地的前提下進行的流轉。

  2. 《意見》明確了土地經營權流轉實行有償流轉。一般有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退包、繼承、抵押八種流轉形式。而每一種流轉形式都有法律規定年限。一次流轉不得超出法律規定的時限。

總結: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不可以“永久性”流轉。

網友們:以上就是我的答覆,不知能否滿足題主的要求,歡迎廣大網友發表評論。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轉嗎?

說長期性尚可,永久性就謬之千里了。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村集體內部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擁有的是使用權,而且簽訂過有期限的承包合同,沒有永久性的無期限的承包合同。

農村與集體簽訂的承包合同,在經過土地確權認證之後,將會獲得一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從法律上確保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土地還在那裡,但是承包期限確實有規定的。農村土地政策規定的農民耕地承包期是30年,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估算時間只有32年左右的承包權,到時候如何變動和調整還屬於未知。

那麼,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轉嗎?不能。必須在承包期內流轉。

經過土地確權之後,農村土地承包權分割為承包權和經營權,這個承包權的原主人身份不變,但是經營權確實可以流轉的,也就是說還可以轉包,租賃給其他農戶或者種糧大戶去運作,自己獲取流轉租金收益。

但是這個有一個期限,在流轉承包地的時候,需要簽訂一份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在這份合同中規定的流轉期限必須是在承包地農民和村集體簽訂的承包合同期的範圍之內。超過部分無效,也屬於非法。而且流轉的土地用途不能改變,不能用於非農業生產,不得建廠房,蓋農家樂等非農耕生產作業。


農民妹子一枝花

農村的土地確權後,農村土地是不可以“永久性”流轉的!也就是說,這次土地確權後,土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那你流轉的土地也最多是三十年,三十年土地承包到期後,就會對土地承包有新的規定,到那個時候你要想繼續流轉土地,就得按三十年後的規定去做的!


土地歸集體所有,個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只有對土地的承包使用權的,土地確權,也就明確了你承包土地的數量,在土地承包三十年之內,你是可以根據有關的規定流轉出去的,但是你的土地流轉的期限也是你土地承包的期限,也就是最多也是可以流轉三十年的!


土地的流轉也是有一定程序的,也是必須要根據土地流轉工作的流程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合同中也會對土地流轉的期限,是十年,二十年,還是三十年;土地流轉後的用途,是農作物的種植,還是畜禽的養殖;土地流轉的費用額度及付款的方式方法,進行明確的規定的!

所以,農村土地確權後,農村的土地流轉的最長時間也只能是三十年有效期的!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土地確權結束後,農村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轉嗎?有什麼依據嗎?

先把答案告訴你:不可以。

所謂土地確權,只是對農民所屬土地承包期內的確權。本輪承包期(二輪)將在2028年到期,算算還有十來年。可喜的是最近又傳來一個利好消息,黨的十九大正式宣佈農民承包土地期限在原有的基礎上再延長追加30年,即本輪承包期限要到2058年結束。

這樣看來滿打滿算還有40年的承包期。在這40年內你儘可以對你所屬確權土地實施流轉,這是你的權力。

超出了這40年的承包期而談什麼流轉,這就不是你說了算的事,法律不予支持。因而也不存在什麼所謂的“確權土地永久性”流轉這一說。

(以上內容希望對你的問題的認識有所幫助)


abCd6666和天下

“永久性”流轉沒有任何依據!我不知道題主從哪裡得到的“消息”,反正據我所知,目前我們國家的土地承包週期在延長三十年之後是到2058年,時間很長了,但絕沒有到“永久性”這麼誇張!別說我們國家,就連很多土地“私有”的國家也是99年期限,是一種變相的“永久”。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土地經營權是土地確權後在承包期內經營土地的權力。也就是說,首先要保證土地是你承包的,你才有經營權流轉的可能!既然已經明確土地承包週期是到2058年,是一個有期限的時間段,自然不存在“永久性承包”的法律依據!


渭南人的一天

土地確權應該有的地方還沒有施行,我所在的村民組據說是因為鐵路經過我們那地方,國家徵用了一部分土地,所以沒有確權登記,但土地沒有徵用的也有很多沒有確權,也許山高皇帝遠吧。我們那裡據說二期承包期過後,要重新分土地的,反正我們那裡明年開始是都不能種地了(今年有3戶種一些),今年引江濟淮工程把我們紅線外堆土區的房子都拆了,農民都搬到5、6裡以外的地方租房子,唉~這就叫回不去的農村。我倒是希望流轉時間長點,一來承租人可以長久打算,二來我們的地也有競爭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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