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协会组织如何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1.商协会组织如何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程序是:一是书面申请。向工商联提交申请推荐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材料,包括拟设立专业调委会的目的、名称、工作任务、工作区域、人员组成、办公地点以及该专业调委会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拟建立的工作制度名称。应当附“****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二是拟制推荐函。市工商联接到书面申请后,通过考察评估,同意推荐后出具给市司法局的推荐函。三是准备提交材料。持书面申请、推荐函、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向市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

2.商协会组织、民营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具体的条件有:一是具备完整规范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名称。调解组织名称依次由“企业名称”或“商协会名称”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二是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室面积一般不小于15平方米,并配备调解桌椅等办公设备。墙壁适当位置悬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宣传板。三是具备相应规模的调解员队伍。四是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联联合实施调研,符合条件的颁发牌匾。

3.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专委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主要工作是:第一,协调、整合本领域现有的各类调解组织等工作资源,抓好本领域、本行业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第二,发挥行业及专业优势,积极配合相关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等调解矛盾纠纷事件,主动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第三,配合有关方面推动本领域社会组织及有关主体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引导、支持相关社会力量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调解组织。第四,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本领域、本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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