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我买房,我父母独立还贷,婚前男方的名字想加到我的房产证上,以后房子归谁呢?

陆皮皮91

婚前父母为你买房,你父母独立还贷,婚前男方的名字想加到你的房产证上。以后房子归谁呢?

在律师这就来给你说道说道。

房子是婚前父母给你付首付买的。婚后你父母独立帮你还贷,有这房子时候,你男朋友在哪还不知道,跟他半毛钱的关系没有。

现在,你未来的婆婆提出,要跟我儿结婚,就得把房产证加上他的名字。

她哪来的底气?他儿子是六小龄童还是孙悟空?如果她或者她儿子有能力,用得着在媳妇婚前买的房子上加名?如果没有能力,你们为什么要给他加名?找这么个男人来家,你们图啥?房子和钱没地分了?还是像前面网友说的,图他给你们家留后?生孩子奶孩子?还跟你们家姓?

如果这样,你们要需要考察一下,他家族是否健康,有没有遗传疾病?他本人智商、样貌?体格?找人传播后代,当然要品种优良。

如果他符合你们选择优良品种的条件,你又愿意以付出一半房产为代价,那么,就给他加名吧!

加上名后,这房子的价值的一半,就是他的。不管他是否一直忠实于你。

人家妈妈要给儿子要个保障不是?要不白白跟了你N多年,到人老珠黄,谢顶挺肚,你自己,徐娘半老,风韵犹在,坐拥豪宅,满面春风,再纳上一枚小鲜肉,把他扫地出门,他一无所有,年轻也没有了,再傍富婆富姐没优势了,怎么办?她妈虑得对。


潘卫霞律师

可以明确的说,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一旦房产证上加了男方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旦离婚,就只能按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其实,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且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的,但前提是,房产证上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你现在可以做的有这些:

1、和男方约定好这套房屋的归属。《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不过鉴于男方执意要求写上他的名字,我估计你们协议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只归你所有也不太现实。但可以约定份额。比如你占有90%。

2、和你父母签订借款合同,表明父母出的资是借给你而不是赠给你的,这样,离婚时即使把房子按共同财产分割了,你和你老公还有一个共同债务需要承担,就是要一起把你父母出的钱还上。

房产登记需慎重。

希望能帮到你。


xLoveyou

基本规定

判断该房产的归属,首先应注意房产为婚前购买还是婚后,其次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还是双方,最后是否有父母出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在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除外。该房产属于你一个人的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依法才发生效力。因此,在房产证上添上男方的名字,即构成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视为原登记人对加名人的赠予,成为你们两人的共同财产。

房产归属

一.双方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你们可以进行书面的约定,签订婚前协议约定该房产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事后一旦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况,若为协议离婚,原则上即由你们的协议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二、法院判定

若协商不成,在无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赠予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下则会由法院按照法律,根据出资来源等等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分割。

(赠予撤销:①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以外,赠与合同在标的物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②受赠人若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情形可以撤销赠予,但应在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内行使。)

三、借款关系

你们可与你的父母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约定该购房款为你们双方共同的借款。并且借条上应为你们双方共同签字,不可仅有你一人的签字。

若无借款协议,也可在发生纠纷时,由你的父母向法院主张借款关系成立,要求你们夫妻双方返还购房出资款。但是在实践中,因借贷关系一般应存在借款字据,但父母与子女之间通常不会存在借条,并且子女因无还款的积极行为,所以借款关系一般较难证明。

综上所述,若男方愿意约定,则进行财产归属的约定或共同与父母签订借款协议;若男方不愿意,则应避免现金交易,对借款关系的相关证据的合理保存。


律师说

这倒好!整个倒过来了!

一般情况,是女方主动要求男方购买的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这倒好男方却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在女方购买的房产名下!这可能是我遇到的最不要脸的男人了!

首先我建议你,不要轻易添加他的名字,否则你的一半房产已经归了男方!(这在《婚姻法》的财产分割里都有明文规定,可以查阅!)这里不是我不为男同胞仗义直言!只是感觉男方这家人太不地道!自己无力购房也就罢了,还要把女方父母辛苦积攒购买的房产添上自己的名字,这也太有点恬不知耻了!假如换作是我,只有感恩,有房子住就不错了,更不会在乎上边写谁的名字(个人认为:谁买的房子应该写谁的名字,公道点应该写女方父母的名字才合适,女儿、未来的准女婿你们可以住,但你们没有房屋的处置权,这是天经地义、公平合理的!)

其次,建议你除非你非常喜欢那个男的,他也非常喜欢你,除非他貌似潘安,否则我建议你这样的男人趁早让他滚蛋!存心不良,八字没见一撇,先来强占女方的家产,性质非常恶劣!自己无能为力、没有担当也就罢了,当个弱者、当个好人、当个怂包没有什么不好!可偏偏机关算尽太聪明!世界上没有傻子,有的只是不忍点破!


冀之笔

呵呵,这还需要问?果断的叫男的有多远滚多远!

你爸妈给还贷款的房子你居然想让一个想吃软饭的分一杯羹?说句不好听的,我这边的话叫“生个叉烧都好过你生出来”,坑自己爹妈到这份上真是醉醉的了……

女的想加名字到男的房产本上都被人骂,现在男的倒是想加名到女的房产本上来了,吃软饭到这份上还不叫他滚远点………

有一次去派出所办理房子的地址变更写证明还是什么来着(太久记不太清楚),因为那旧房子是我母亲单位分房,那段时间我们这边旧房拆迁很频繁,怕旧房会拆就想把房子的手续什么的先办理好,以前的房子没有交分摊费,而且时间太久,街道名称那些都变了,当时没想过卖房子所以没去变更。然后因为母亲生病了请过一段时间长假,单位不批假,只能委托我去办理。到了派出所,跟警察说要办理房子的地址变更,是我母亲委托我来办理,她单位不给她请假来办,警察叔叔看我的眼神立刻就不对了,还叫了另外的2个过来,然后让我进里面的办公室坐下慢慢说明情况,我都快哭了,我没干坏事啊啊啊!后来警察跟我说以前发生过一个女儿拿着父母旧房本来变更成自己的名字后,把房子卖了,拿着钱去挥霍,怕我是这种情况。快被他们吓死了,我说我只是变更街道的新地址,那本子上我母亲名字不变…。再后来旧房子到现在都还没拆迁……


胖胖猫咪老师

这是招上门女婿吧,要是真这样,男方父母要求写上男方名字也是在情理之中,人家生个儿子,养大不易,白送女方家,让在房产上写个名字都不答应,这以后怎么在女方家生活?招上门女婿,女方家需要有婚房,结婚前要给彩礼钱,我估计女方家没有给彩礼钱,男方父母才出这个主意让在房产上写上自己儿子的面。这也出自父母的一片好心,没有任何恶意。女方家完全可以同意,把男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还没有结婚就算计着离婚后房产分割,这样的婚姻能维持多久?以上是做上门女婿的说法,至于女方嫁给男方,男方父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纯属无赖,这恐怕整个中国没一户人家要求这样的。


马与凯更精彩

有一女的,婚前妈妈过世后,爸爸卖了老房,全款买了新房,再找了个老伴。女的男朋友教唆女的,怕后妈打房子的主意,把房子名字改成女孩和男朋友的名。女孩昏头就改了,婚后男的把自己父母全接过来住上,后又制造矛盾把女的爸爸和后妈撵出去租房子住。导致女的爸爸过得挺惨

女的和婆婆完全相处不下来,要离婚,律师告之房子要分男的一半。男的的态度是,我没什么能力,买不起房子,反正这房子他不放手。

婚前全款女方的房子,男的要求加名,这种行为,这男的是个既没出息,又没教养,还没骨气,还软饭硬吃。这种人不离远点?緾上就完了。

自己脑子进水,但是别连累父母好么


根尘断

熊,就要有个熊样!男人,……就要有个男人样!

要求加名字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以后万一两人不合离婚时,能够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是对自己的一种利益保护。


如果是女孩子提出这样的要求,虽然网上也经常是骂声一片,不过我个人倒是持理解,并相对支持的态度。


毕竟,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女性在“两性、婚姻、自由程度、开放程度、经济程度”等很多方面是要弱势于男性的,所以女性就更加容易存在“不安全、不放心、易受伤、更脆弱”的境况。


本来是要承担保护的职责,现在他却想着自己如何被保护;

本来应该承担着让妻儿无忧的职责,现在他却只想着自己如何从中得到好处;


特别是婚姻法中明确说明了类似的问题,只要你加上他的名字,那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了,一旦真有走不下去的那一天,你们的权益是均等的,你们都会受到同样的利益保护。


我作为一个男人,是非常鄙视这种心眼贼多的雄性动物的!


最后说一句:绝对不加,肯定不加……要加也只能加自己父母的名字!


越夜越激情

这事你不应该同意男方在你的房子上加名呀,房子是你父母买的,给你的,这是你的个人财产,跟男方没有一毛钱关系,你为什么要考虑男方加名这个问题呢?

从传统思维角度看,男女结婚,男方娶媳妇应该准备房子呀,但这对新人,男方不准备房子也就算了,男方还要在女方的房子上加名?他是怎么想的呢?女方怎么了?嫁不出去了,还是有啥其他残疾,受制于人呢?这明显的不合常理呀。

房子是女方婚前的,这是女方个人财产,未来离婚,这个房子也是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归女方个人所有,谁都不用惦记着。

如果给男方加名了会是什么结果?这就相当于把房子的份额一部分赠与给男方了,因为房子有男方名字,所以这个房子也算是男方财产,因为没有约定比例,一般算作一人一半,如果离婚,你这个房子的一半就归男方了。

我还是比较好奇这个男方是怎么想的,以及女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好像男方娶女方受了天大的委屈,需要女方低三下四的补偿似的,这就有点反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妖是怎么回事?估计只有男女双方自己知道了。


韩东言

加了他的名字本来属于你自己的婚前财产就硬生生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这样的人居心叵测你看不出来吗?我第一次听说男人娶妻要求女方的房产加上男方的名字,他是何德何能让你的父母来买单他的下半生?他又怎能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份馈赠?

我不知道姑娘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的父母大约也是尊重你的想法的。看得出你的家境应该不错,但是这个男人的心态不对,我是远嫁的姑娘,我嫁过来没要对方一分钱彩礼,房子名字也没要求加。很多人会说我蠢,但我觉得没有必要。首先自己家境不差,其次对方家境不好,我没有必要去占人家的便宜。老公也很志气,从不花我的钱,我父母过年给的压岁钱,结婚给的红包钱全都还给我,他说他不要。这样的心态才是正确的,我敬你一尺,你回我一丈。

婚前就惦记着你的东西的人,多半对你是没有多少真感情的,这点是更古不变的真理。你可以说你觉得他不是这样的人,但是姑娘,你什么都可以给他:你的人、你的心、你的孩子包括你的生活。但是你父母留给你的财产,你不能给,你要好好留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将来若是你父母蒙难需要你照顾的时候,你若把一切都给了这个男人,他翻脸不认人不肯出手相助,你要怎么办?你会落到何等田地?

再想想吧姑娘,希望你能看到我说的,能心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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