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是一種地方稅,考慮地區差距才更公平

個稅是一種地方稅,考慮地區差距才更公平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2日分組審議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並未提請本次會議表決,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後或再審。熊群力、鮮鐵可、杜小光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一個問題:起徵點該不該考慮地區收入差距?(6月24日《每日商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閉幕,而個稅法修改並未提請表決。其實,這也在意料之中,因為該草案還存在不少爭議,尚不具備提請表決的條件。個稅起徵點、最高邊際稅率等多個問題,在委員、群眾中均存在不同意見,只有完善草案使其符合大多數人預期,才適合提請表決。

雖然草案內容釋放出多個積極信號,比如提高個稅起徵點、四項所得綜合徵稅、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增加反避稅條款等,都是輿論所期待的變革,但筆者以為,該草案也存在明顯不足,其中最大的不足之處是沒有體現出地方差異,而我國各地發展差異很大,個稅又是一種地方稅。

誠如部分委員指出,“在全國範圍內規定統一的免徵額,難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區的居民實際消費支出情況,不利於實現稅負公平。”也就是說,各地人均收入、消費支出、物價水平是不一樣的,這在統計數據上表現很明顯,如果起徵點統一規定5000元,這對部分城市納稅人來說不公平。

其實,不僅是個稅起徵點不適合全國“一刀切”,專項附加扣除、最高邊際稅率等方面同樣不適合“一刀切”。比如說,一線城市家庭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支出,遠遠高於四五線城市,顯然不適合統一標準的專項附加扣除,應該根據不同地方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

個稅是一種地方稅,考慮地區差距才更公平

過去之所以個稅起徵點、稅率全國“一刀切”,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這麼規定操作比較簡單,徵管成本較低;二是為了防止某些人逃稅避稅——即防止到起徵點低、稅率低的地方去納稅。但在今天,隨著大數據發展、信息共享、徵管技術的提升,應該可以防範逃稅避稅。

以個稅制度相對成熟的美國為例,雖然聯邦個稅法規定了起徵點,但各州實際操作完全不同,有的州起徵點比較低,有的比較高。同時,每個州個人所得最高邊際稅率也是不一樣的。另外,美國還有7個州的居民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可見,美國個稅更符合地方稅的特點。

當然,如果個稅相關征收標準因地制宜,必須有完善的徵管措施來配套,防止某些納稅人通過各種手段在起徵點低、稅率低的地方納稅,這會造成稅款流失和稅收不公。對此問題,可以借鑑其他國家的經驗,也可以藉助互聯網等技術手段,而且個稅法即將增加反避稅條款,相信可以防範避稅。

個稅是一種地方稅,考慮地區差距才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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