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
公 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的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19名。中学教师43名;小学教师146名;幼儿教师3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运河区2018年选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应届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运河区所有在岗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6月23日起至6月27日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报名地点运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实行自律机制。考生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本次招录教师凡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暂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合格证报名)、报名表(粘贴好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到现场报名缴费。
7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
请考生注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考试内容:中小学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分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满分100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查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查人员名单。
2、证件审查
区教文体局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网上查询,审核并留取复印件。经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网上公示(http://www.czyh.gov.cn/)。
3、面试
说课,满分100分。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选取教材,说课时间均为10分钟,当场出示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区教文体局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审、档案复核
区教文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所在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对考察对象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zyh.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由区教文体局组织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能重复报名。
2、聘用到农村的教师,需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运河区2018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录单位
名称招录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专业 学 历 其 他 条 件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语文教师 8 语文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不同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同的方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户口或户籍不限;
4、已被运河区录用的在岗教师不准报名。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数学教师 5 数学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英语教师 6 英语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物理教师 4 物理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化学教师 1 化学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生物教师 3 生物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历史教师 5 历史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地理教师 3 地理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政治教师 4 政治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美术教师 1 美术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不同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同的方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户口或户籍不限;
4、已被运河区录用的在岗教师不准报名。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中学 中学体育教师 3 体育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 36 语文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 31 数学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 5 英语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体育教师 10 体育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美术教师 7 美术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科学教师 6 科学及相关专业(物理、化学、生物)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区直小学 小学音乐教师 9 音乐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 15 语文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不同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同的方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户口或户籍不限;
4、已被运河区录用的在岗教师不准报名。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 13 数学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 5 英语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音乐教师 2 音乐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体育教师 2 体育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美术教师 3 美术及相关专业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农村小学 小学科学教师 2 科学及相关专业(物理、化学、生物) 运河区教文体局下属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0 幼儿教育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1、幼儿、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美术及相关专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户口或户籍不限。4、已被运河区录用的在岗教师不准报名。 219 运河区纪委监委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为区纪委监委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监察辅助人员15名。
二、招录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3名,法律、中文、财会等文科专业12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沧州市区及沧县户籍;
4. 中共党员优先;
5.因从事办案辅助工作,经常加班、外出,岗位要求男性;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15名监察辅助人员中,12名充实到纪检监察室,协助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审查调查辅助工作;3名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22日——26日(不含23、24日周六、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沧州市运河区政府人社局(219)报名。
2.程序。报名者须出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3.费用。参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 ,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4.凡报名通过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点到11:30,持本人身份证、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公示3天。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标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间经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合同连续签订不超过9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200元,缴纳“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及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考生在报考阶段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开发区环保局辅助岗位招聘方案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为环保局招聘辅助人员2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环保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16人,女4人;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环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5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招考公告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index.aspx)及沧州人才网(http://czrcw.com/index.aspx)发布。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者填写的《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就职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聘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于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17: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需携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材料。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陆沧州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index.aspx)查询。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资格复审
由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有关待遇
环保局辅助人员由环保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按照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3098262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
来源
沧州晚报、运河播报、沧州开发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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