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猪牛羊肉的人有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吗?

JIDIJI

反问你,你一个拍苍蝇拍蚊子杀鸡杀鱼的有什么资格指责杀人的?

偷换概念是最恶心人的,人没有感情与畜生何异?你与狗唯一的不同不是你两条腿走路,而是你踏马的幸运的长了个好使的脑子,让你的情感比一般动物更高级,所以你才自诩万物之灵,除此之外你踏马连法克姿势都与野兽一样!

鸡鸭鱼猪羊,自古人养来就是吃的,而狗只是作为人类的帮手,狡兔尽走狗烹,忘恩负义的一直都是人。

看啊,你们吃肉狗我不反对,看看玉林都是什么狗?大狗小狗宠物狗工作狗应有尽有,活狗剥皮,用喷火器活活烫死,一群畜生还在网上宣扬,这就是地狱。对生命没有一丝敬畏和尊重,跟他妈没开化的野人一样,一群败类。

最后一点,我吃猪肉鸡肉鱼肉。从没吃过牛羊狗,因为我曾在菜街上看到过他们的眼泪。我养过一条3岁的田园小犬,被人偷走,距今八年没再养过任何一只动物。奉劝道德绑架的那些人,你父母也就只配跟我的狗相比了,而你,畜生何异。

取消玉林可能只是泄愤,可能于动物的惨境改善不大,但做出来,至少人类的良心得到一丝救赎。

May you be in hell.


犹太人的喝彩

该不该吃不吃狗肉是中国少有可以公开无底线争议(撕逼)的议题。我认为这样争议挺好,撕撕更健康,能撕的议题一定比不允许撕的议题更有价值,更能明晰事理,学会文明。

先说人类仅仅因为观点不同,利益诉求不同是可以撕得你死我活的。注意,我说的不是前文明的未开化社会,而是公认先开化文明社会米国。仅仅因为观点,以及观点背后的利益诉求不同(观点选择常常由屁股决定),肯尼迪被枪杀;马丁·路德·金博士被枪杀,拉里·弗林被枪击;连议会的共和党领袖也被枪击。最后一例就发生在前不久。

别跟我争辩前述几例的枪手有精神病,或者是极端人格。没错,在狗肉争议中采取极端方式的爱狗人士也往往有着精神疾患嫌疑或极端性格,如果中国像美国是个持枪社会,我认为必然有不少爱吃狗肉的人士被爱狗分子击毙或击伤。

任何社会,任何时候,任何撕逼议题都难免有极端分子,且不论他们。因为极端分子的极端行径而罔顾常识,客气地说是因噎废食,不客气地说是脑壳有疱。下面只说说常识。

一、任何人都(应该)有表达的自由,而且每个人的言论权利一样多,不因其身份、人品、曾经怎样怎样而有所差异。既此,任何人都有同等权利表达支持吃狗肉或反对吃狗肉之观点,哪怕他一边吃狗肉,一边宣称反对;哪怕他今天上午切指明志反对吃狗肉,下午就变卦切另一指明志支持吃狗肉。他们都有一摸一样多的言论表达之权利,任何资格论都是扯JB淡。

二、人人言论权利一样,但人与人言论的权力不同。这里说的言论的权力就是影响力。明星有更大的权力,隔壁老王失散的儿子说同样的话就没那么大权力(別跟我扯隔壁老王失散的儿子就是明星王某強)。言论权力是自然形成的,不能因为自己的言论权力弱就逾越言论的边界,影响特别是损害到他人同等之权利。

三、言论的边界很简单: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阻止、损害他人表达相反言论之权利;亦不得采取行动妨碍、阻止、损害他人合法之行为,哪怕其行为是你强烈反对,以及呼吁抵制的行为;以及你所呼吁之抵制不得有妨碍、阻止、损害他人合法行为之主张。同时,任何言论表达都不能豁免被批评。

好了,理解并接受了以上三条言论表达之基本常识,就应该明白,反对吃狗肉并不能阻止其他人吃狗肉,你有反对的权利,他有吃的权利。你采取骚扰、谩骂、暴力的方式妨碍或阻止他人合法吃狗肉;或者吃狗肉的人采取欺骗、暴力方式强迫爱狗人士吃狗肉,都是不对的。爱狗人士的权利仅限于自由表达反对吃狗肉的主张和吁求;自己不吃狗肉;在不妨碍或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救助狗;呼吁及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推动禁止吃狗肉的立法。

任何争议的公共议题都应做如是观,这是文明与不文明的分野。

回到题主的问题,吃猪牛羊的人当然有权利(资格论是扯JB淡)反对吃狗肉。


唐映红

本题下许多答主围绕“言论自由”大做文章,这都属于审题不着要领。当我们质问持某个立场者是否有资格同时持另一个立场时,所质问的绝非其“法律资格”,而是其“道德资格”;绝非其是否有权同时持有这两个立场而不受到法律禁止或惩罚(这种显而易见的事情毫无争论价值),而是其是否能够将两个立场调和融贯、避免在道德原则上的自相矛盾。

那么吃猪牛羊肉者是否有(道德)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前者究竟出于什么理由反对后者、具体反对的是什么方面。大致而言,我们可以将吃猪牛羊肉者对狗肉节的反对分为两类,第一类反对的是吃狗肉这种行为本身,第二类并不反对吃狗肉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反对狗肉的来源、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等特定的方面。

先看第一类人。我在回答“吃狗肉是否不道德”(https://www.wukong.com/answer/6436383236858839297)时,将反对吃狗肉的常见理由,根据其与“伦理素食主义”的关系做了大致分类。现实中的许多爱狗人士并非伦理素食主义者,而是“宠物保护主义”者;他们一般性地反对吃猫狗肉、却不反对吃猪牛羊肉,最重要的理由是猫狗与猪牛羊不同,已经(至少在他们看来)普遍地被人类当作宠物、与人类建立了情感与社会联系,因此应当获得其它动物没有的“食用豁免权”。

我在前述回答中已经指出,这种理由建立在逻辑跳跃的基础上:属于某个物种的个体,再怎么大量地具有“宠物身份”,也不能由此推出这个物种本身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道德地位的“宠物物种”;要想证成这个结论,一定需要其它附带条件。

比如假设现在科学研究发现某个普遍被驯化为宠物的非人物种,之所以能够被如此驯化,是因为其具有其它动物不具备的智力与道德理解力,以至于虽然不能说话不能识字,但仍然可以被近似地看作“道德能动者”(人类中也有许多不能说话不能识字的成年个体,但仍然能够理解对其它动物来说过于复杂的道德概念和道德推理、并据此行动);倘若如此,则我们便有理由为这一物种赋予特殊的道德地位。

但这种道德地位并不来自“宠物身份”本身,而是来自这一物种本身的道德能力;同时,迄今为止科学研究也并没有在非人物种中发现达到这种程度的道德理解力(尽管我们已经发现某些动物具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直觉和道德情感,但“道德直觉”、“道德情感”与“道德理解力”有着天壤之别)。类似地,许多人喜欢举科幻小说里对“圈养克隆人”的想象来类比动物——可是我们之所以觉得“圈养克隆人”在道德上成问题,恰恰是因为我们假设克隆人具有与人类同等的心智和道德能力,因此应当被赋予同等的道德地位;用“克隆人”来类比,本身就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

不少爱狗人士喜欢拿“圈子拓展(the expanding circle)论”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圈子拓展论”源于十九世纪爱尔兰历史学家勒基(William Lecky)提出的假说:人类善意所及的圈子在历史上是不断拓展的,从家庭内部到阶级内部,再到国家内部,再到国与国的联盟,再到全人类,最终及于动物;随着原本的“非我族类”不断被吸收进“自己人”的圈子,对其道德地位的认识也便发生了变化。爱狗人士据此认为:由于目前人类更多地将猫狗(而不是猪牛羊)养为宠物,因此猫狗相比于其它动物,就更早地被当成“自己人”,因此道德地位也就有别于其它动物;至于将来其它动物是不是也要逐步纳入这个圈子,我们现在可以暂时不必关心,只要先反对吃猫狗肉就好。

虽然“圈子拓展论”常被动物保护主义者(包括爱狗人士)援引以增进士气,但倘若试图用它作为道德论证的理据,则属于缘木求鱼,犯了混淆实然与应然的大忌。就算历史上道德关怀的圈子确实在不断拓展,我们也无法用“圈子确实在拓展”来证明“圈子应当拓展到*某某范围*(从而覆盖*某某对象*)”;而把“我们应该把某某对象纳入圈子”作为“我们已经把某某对象当作‘自己人’而非‘非我族类’”的结论而非辩护,更是糟糕透顶的论证。

当我们说“我们不应该把黑人当奴隶,而应该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个体来对待”时,理由本该是“因为黑人和其它人类种族一样具有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因此拒绝承认他们身为道德主体的自由平等人格是不公平的”,而不是“因为其它种族里面已经有一些个体成员把黑人当‘自己人’了,所以别的成员也应该把‘黑人是自己人’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否则奴隶主大可反诘:“我就没把黑人当‘自己人’,你们废奴主义者为什么不把‘黑人不是自己人’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呢?如果你的理由仅仅是‘圈子越大越好’,那我喜欢养蛐蛐,我觉得比起我家黑奴,蛐蛐更像我的‘自己人’,你们废奴主义者居然不首先倡导关爱蛐蛐,而去关心什么黑奴,在我眼里简直罪大恶极(就像我在你们眼里罪大恶极一样)!哦,如果你觉得我们之所以要先把黑奴而不是蛐蛐纳入圈子,理由仅仅是因为已经有更多人把黑奴而不是蛐蛐当自己人(所以看到黑奴受苦难受的人更多,看到蛐蛐受苦难受的人更少),那意思就是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喜欢养蛐蛐又支持奴隶制的人多过你们这些不爱蛐蛐的废奴主义者,奴隶制就是正当的咯?”

我们显然会觉得这位奴隶主的反诘是荒谬的。但是我们凭什么觉得它是荒谬的?理由只能是:黑人和其它人类种族一样具有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蛐蛐则不然。相反,如果你只是基于“圈子拓展论”来反对奴隶制,那你就不得不咬牙接受奴隶主的道德相对主义歪理。

其次,“圈子拓展论”同样不能解决“圈子应该*以何种具体方式*覆盖某某特定对象”的问题。即便我们把“善意”从家庭拓展到阶级或国家,也不等于我们应当让我们的“阶级兄弟”或者同胞公民们享受与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待遇(比如共同财产与抚养权);即便我们把“善意”从国家内部拓展到全人类,也并不自动得出我们对外国人就应该在任何权利上都与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比如投票权)。而“以何种具体方式拓展圈子”,归根结底又回到如何证成不同群体之间在道德地位上的等同性与差异性的问题,“圈子拓展论”对此毫无助益。

类似地,即便我们认为“人类善意所及的圈子”最终*应当*覆盖动物(或者至少目前*应当*覆盖宠物),也不能由此推出“人类不应当*吃*动物(或*吃*宠物)”——相反,“圈子拓展论”同样与以下主张完全兼容:比如“人类不应当*虐待*动物(或*虐待*宠物),但吃动物(或吃宠物)和虐待是两码事,只有特定的吃法(包括特定的饲养和屠宰流程)才算虐待”;甚至“人类不应当*毫无必要地*虐待动物(或*毫无必要地*虐待宠物),但有些虐待是必要的,比如为了科学研究而在实验室动物身上进行活体试验”;等等。至于这些主张里面哪种更加合理,就需要进一步的辨析(比如我在前一个回答里提到的避免对“道德容受者”施加痛苦等等考量),不是光靠念念“圈子拓展论”的经就能解决的。

这便引出了吃猪牛羊肉者对玉林狗肉节的第二类反对意见:并不反对吃狗肉这个行为本身,而是从狗肉的来源、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等特定方面来反对狗肉节。比如有人提出,与猪牛羊肉的生产不同,中国目前并没有形成食用狗饲养的产业链,节日上批量供应的狗肉极有可能来自偷盗,侵犯了狗主的权益;狗肉检疫措施不健全,会对食客造成健康风险;狗肉节为了活跃气氛,采取现场活体屠宰等手段,给狗只造成极大痛苦;等等。如果这些指责为真,那么吃猪牛羊肉者反对狗肉节(而不是反对吃狗肉)便是有资格的。(当然,这个资格仍然部分依赖于其它事实,比如假如反对的理由是“避免狗只痛苦”,那么其资格就依赖于目前绝大多数猪牛羊肉是否来自“工厂式饲养”、是否来自人道宰杀等等——参见我的前一个回答。)


林三土

以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狗肉节”,但随着一群爱狗人士和吃狗人士的撕逼大战开始后,这个所谓的“狗肉节”才被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吃瓜群众所知悉。

我从小就养狗,对狗狗有着非常特殊和深厚的感情。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专门吃狗肉的节日后,心情不爽、不安了许久。

我的不爽在于,我担心自己的狗狗万一哪天走丢了,会不会惨遭毒手?

我的不安在于,我担心那些染病的流浪狗会不会被端上餐桌?

尽管我个人非常反对甚至抵制吃狗肉,但我亦无权干涉和剥夺那些吃狗人士的权利!

对于“狗肉节”,我觉得不必放大更不必妖化。吃与不吃都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动物的权利和自由,谁让最高等动物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呢?!我们不能说不吃狗肉的人就一定是好人,也不能说吃狗肉的人就是坏人。

许多爱狗人士之所以不吃,之所以反对,是因为他们始终把狗当成是朋友,甚至是家人,如此一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下得去嘴。但与之对应的,是那些跟狗可能毫无牵连,毫无情感可言的食狗人士,他们大快朵颐,觉得那是不一样的美味,是不食之人永远都无法体会的佳肴。


别说吃狗肉了,有些特定环境下,人吃人都是可能的。所以,爱狗人士可以继续呼吁、宣传不吃狗肉的种种缘由,吃狗人士也可以继续我行我素,这都是彼此的权利和自由。爱狗人士的动机是单纯且善良的,你们的举动一定会换来今生或来世的福报;吃狗人士也好,吃人人士也罢,你们或许也没有错,但你们无腥不欢,酒肉穿肠之后,无论肉体还是灵魂,可能不会那么清爽和精神……

现在,两个阵营的人士从最开始的对质,演变为对骂、对抗甚至彼此道德、情感的各种互怼,两派人士各执一词不分伯仲。

人类本来就是贪婪和自私的。有些吃狗人士其实自己也养狗,也很爱护狗。但他还是照样吃狗肉,因为只要吃的不是自己也狗,他就无所谓。这就好比,许多男人总想把别人的老婆睡了,放纵自己出轨的同时,又生怕自己的老婆被别的男人惦记一样。

所以,吃与不吃没有对和错。爱狗人士做了自己该做的就好,国家都没有立法,吃瓜群众又何必太过计较呢?!


刘佳的职场佳话

  允许吃什么,不允许吃什么,主要不是因为科学\健康\逻辑的原因,而是因为宗教、政治、文化、经济、习俗、心理等方面的原因来决定的。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因为某种原因反对玉林狗肉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吸烟的人照样可以呼吁禁烟,即便禁烟之后会让他/她无法合法买到香烟,但这并不能因此剥夺其呼吁禁烟的权利和资格。所以,哪怕一个人自己都在吃狗肉,他同样有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的。

  中国社会弥漫着资格论,而整个东亚实际上都被论资排辈这样的文化所笼罩,反对什么支持什么,都要搞出一个资格论来,实在是儒家思想的流毒还在社会中流行。如果支持玉林狗肉节的一方,抬出“资格论”来给自己辩护,实在是比吃或者不吃狗肉本身还要糟糕。资格这种东西只能应用到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业入门门槛之中去,只有在那些领域,资格或资格论才是合适的。而在大众文化领域之中发表任何观点和资格无关。只不过,发表是一回事,能不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支持理解又是另一回事。

  在法律没有禁止之前,你有举办狗肉节的权利,但同样其他人也有反对狗肉节的权利,因为法律同样没有禁止后者的行为。只要在合法的范畴之中,人们当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感情和观点。诚然,某些狗粉的过激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对此只能呼吁法律该怎么判就该怎么判,不要被舆论正反绑架即可。

  同时,不要看到有人反对就满心的不舒服,除非你什么都不反对。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真要什么都不反对,那就是酱油众,只需要围观看热闹即可。

  最后,表一个态。我不反对吃狗肉也不反对狗肉节,同时我自己对狗肉并无特殊的爱好和兴趣。但我希望这个社会能够容纳各种彼此矛盾冲突的观点表达,只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彼此博弈争取受众。

  但像此类妄图一剑封喉,触犯基本人权的问题,才是在社会博弈过程中,需要被高度警惕和质疑的言论。


三思逍遥

先从逻辑上来说,莫说吃猪羊肉的人有无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即使吃狗肉的人,也有资格反对狗肉节。他们自身吃不吃肉,吃不吃狗肉,与反对狗肉节的理由是否成立,是俩问题。

就像一个吸烟的人,以健康理由反对亲友吸烟一样,他自身抽烟的事实,并不妨害他提出“吸烟有害健康”的论点。你不能因为他吸烟,就断定他没有资格说“吸烟有害健康”。

回到狗肉节问题,如果像我这样的天生素食者反对狗肉节的话,是否就更加有道德含金量,更有说理价值吗?

至少我就不会这么看。所以,更精准的问题是:大量肉食的人类,反对狗肉节,是否矫情伪善?换句话说,当肉食成为大多数人类的生活方式之后,人类是否还要特意保护犬类不致成为食物?

对此,简单回应“狗肉跟猪牛羊肉不一样”并不能服众。马上就会有人追问: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不一样?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人类道德的基础谈起。和牛顿、爱因斯坦乃至霍金所发现的宇宙定律比,道德律条即使再丰富多彩,甚至互相抵牾,但它们都是人造物,都是以人群的利益和偏好做圆心,以他们的认知做半径画圆而来的。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饮食条件,不同认知水平,人类在饮食方面的道德禁忌也各不相同。远古社会,人类互相猎食。即使本部落的人的尸体,也会被其他人吃掉。到了21世纪的今天,除非汉尼拔之类的特殊癖好人士,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吃人是无法容忍的犯罪,甚至听到就想吐。那么我想问,如果可以确保肉质没有腐败,我们为什么不能吃人肉?

类似疑问扩展开来,如果避孕措施做好,为什么三代以内血亲的男女不能随意发生性行为,所谓“乱伦”又何妨?

不能吃人肉和乱伦禁忌的理由,一时半刻很难说清楚。解释为何不能吃狗肉倒简单得多,我们现在看到的狗,跟过去人类挣扎在饥饿线上年代的狗,基因或一样,但社会角色迥异,在道德权衡上的赋值也大不相同。狗已经从看家护院兼肉畜,进化为一种智商很高的伴侣动物,它们固然不可能享受人权,但它们被如何对待,却关系到人群大多数人的情感和利益。

人们有理由怀疑,在那些当街杀掉成群的的小狗,剥皮剐肉,并大肆叫卖的城市和社会里,人类不会获得真正的安宁和安全。公然杀狗跟公众福祉的因果性很难确认,但相关性却很明显,至少杀狗场面会带来极大的不适,一个幼童如果被告知正吃的是邻居家小花狗的肉,将对他(她)是莫大的心理伤害。

任何道德规则都有例外,甚至道德规则是否能成为最大共识,都是问题。狗肉问题会继续吵N年,在法律上如何裁决,只能交由后人们的智慧。现在可以确信的是,吃猪羊牛肉的人,当然有权反对吃狗肉。

在道德上,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不仅是权利,更意味着义务。口腹之欲,不代表必然合理。对一条狗拥有物权,更不代表就可以任意虐杀它。


孙旭阳


利益相关,我是猫奴。我们知道,动物跟我们一样,会有痛苦。因此佛教的观念中,它们都是“有情众生”。

我们都知道动物有痛苦,为什么相对牛羊来说,一些人会对吃猫狗产生不适,是因为这些人眼里,猫狗是伴侣,将其作为食物来利用,等于你在吃自己的家人朋友,这在伦理上不可接受。这是大多数动物保护者的心态,一是将部分动物纳入与人类的社会关系和道德互动中来,二是将这些动物和其他动物进行区分。实践上来讲,我个人也是如此。

痛苦是一样的,理论上,猪牛羊和猫狗的痛苦并没有分别。所以,很多时候,食用其他动物的人,确实没有理由歧视食用猫狗者;就好象有些国家食用驯鹿,却觉得亚洲人吃狗是野蛮的,这不公平。

作为一名广义上的佛教信仰者,我会对很多动物——不仅限于温血的哺乳动物——的痛苦感到抱歉。作为需要料理家人餐饮的人,我会给准备清蒸的鱼身上抹盐的时候感到它们的战栗,会在剪掉虾头的时候,觉得自己残忍。这个时候,我会念佛。我跟家人讨论过到了哪个年龄就食素的问题,不是因为我们相信因果报应,而是因为真的不忍:我们的生命真的有这样特殊的重要性,需要牺牲那么多生命、制造那么多痛苦来延续和成就吗?这是天然的恻隐之心,譬如我的孩子,认为老家院子里养的鸡是宠物,而不愿意吃。我的孩子很早就跟我说,不想再看马戏,不喜欢动物被囚禁来取悦人类。我们不约而同这样想。

然而最后我知道很难,作为一名健身者,我明白动物蛋白质的重要性,觉得自己即便是计划中的老年食素,也很难完全贯彻。所以,我们家都很自觉地默契:遵守减少数量,减少种类的肉食方针。譬如,我们不食用伴侣动物(兔、猫、狗)和工作动物(驴、骡、马),我们也不吃野生动物,甚至包括驯养的野生动物,譬如鹿,也尽量不吃一些已经被纳入日常食谱,但没有必要的动物:譬如蛙类和鳄鱼。

为什么工作动物、伴侣动物要比那些被认为是“食物”的动物更有权益的优先性?因为它们更早被纳入“自己人”。我举上面的例子只是说,人类有局限性,但我们能否运用反思,让我们自己稍微突破一点点这种局限性。我的孩子曾经在广州发生的一起著名的虐猫事件中,跟我说,“我相信,如果他能够像虐猫那样不受惩罚地虐待一个人,他一定也会那样做。”确实如此,很多家暴惯犯和连环杀人狂,都有虐待动物的记录。虐待动物的行为其实植根于人类的社会关系。我觉得我们要意识到,被虐待的动物和人的痛苦,并无天壤之别。

而且,动物保护,也不仅仅在吃与不吃上面,核心是减少痛苦。即便是对于可以“合法地”吃的动物,我们也应该尽量减少它们的痛苦,因此才会有海外华人抱怨的人道屠宰,因为不能放血,猪肉的味道华人无法接受。还有现代的养鸡场要不要改进?他们通常把小公鸡鸡雏直接制成母鸡的饲料。现代以来人们不断在解除旧的奴隶制,但生产新的奴隶制,新的压迫让抗争永远持续。这是电影《云图》的主题,在里面有个情节,用了养鸡场的模式:跟人类有着一模一样心智的克隆人被用来强制劳动,她们死后的尸体直接制成蛋白饮料,是其他克隆人的饲料。我觉得我们可以像这样扩充一下对动物的共情想象。

回到狗肉节,即便在不被吃这一点上面,猫狗不能享受优先性;但中国被食用的猫狗很多都不是人工驯养,贩运的人常常是用残暴手段将其带离家庭环境或者户外栖息地,没有检疫危害人的健康且不说,如此制造的人和动物的痛苦也是不应该的。被猎杀的狗也侵害了狗主人的权利——不仅仅是财产损失,而且是精神伤害。

我相信狗肉节总有一天会消亡,现在中国两岸四地,只有大陆还没有完整的动物保护法案,其他地方都有了动物保护法,虐待动物都可能负刑责。现有的法律里,有些是基于人类为中心的法则,如以脊椎动物来定义动物,把猫狗计入不可食用动物;另一种则是从“大同”的思维出发,如人道灭鼠,人道屠宰,禁止举办动物搏斗娱乐,禁止饲主遗弃动物等。相信不久的将来,地方节庆以动物的屠杀作号召,应该不可持续。

我们穷尽地球的物力,只是为了满足现代人一种为欲望驱动的生活。可是,我们真的需要吗?我们不需要那么多肉食,也不需要那么多娱乐,不用开那么多装饰性的灯,不需要那么快地进行电子产品的换代,扔下很多无法处理的电子垃圾……当人类在现代有了越来越大的能量让非人类的世界服务于自己,我们需要进行一点贴近生活的思考,从人类的利益来说,这样的生活是否可以持续?从超越人类的利益来说,这样是否公平?


李思磐

你就是什么都不吃,每天靠新鲜空气喝水活着,照样没资格去反对人家吃什么。人家只要吃的不是偷来的抢来的宠物狗,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那么吃与不吃,就是别人的自由,他人根本无权干涉。

有的人就是有这种奇葩的心理,我喜欢的就是好的,你们都得喜欢,我讨厌的就是坏的,你们也得都跟着我讨厌。难道普天之下皆你妈,都得惯着你吗?

我不吃狗肉,我也养狗,但是我也从不胡乱干涉别人的自由。别人爱吃什么,不吃什么,喜欢吃什么,这是人家的私事,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首先就是应该搞清楚,什么时候自己应该说话,什么时候应该保持沉默。


妇产科女司机

我养过鸡鸭猪狗猫,但我不杀,是不会杀不敢杀,但我不反对别人杀,我尊重狗爱好者对自己宠物狗的爱,以及他们不吃自己所养宠物的同类,这是个人权利,但是,他们干涉别人杀或吃,就是干涉别人的权利了,比如吃狗肉是朝鲜族的民族习惯,那么尊重人家的权利才是,比如满族不吃狗肉,也是民族习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有权利意识的人,是不能用自己的世界观来要求别人。

维护个人权利的时候不要侵害他人权利,这是基本的权利概念,你有权不吃狗肉,但无权禁止别人吃,这也是权利,如果狗的来路如是偷盗,这是侵犯个人财产,你有权报警,维护个人权益,如是肉狗,你拦车阻止吃,这也是违法,不要把个人意志强加他人身上,万物有灵,众生都有各自归宿,此点,狗与鸡鸭猪无异。

从权利角度讲,你又不吃的权利,他有吃的权利,从习惯角度讲,有人喜欢吃,有人不喜欢吃,文化的多元决定了世界的多元,不要将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评判问题的标准无外乎道德与法律,吃和不吃狗肉都不是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所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是明智的。

现在有爱狗者高速拦狗车的行为,高速拦车危险且是违法的,报警是合法的正确的,经过检疫的狗是合法的,未检疫的是非法的,需检疫,这个是对狗检验的标准。收购土狗肉狗是合法的,收购宠物狗是非法的,尤其是被偷的宠物狗。救助狗收购狗是合法的,扣留运狗车是非法的,吃狗肉是合法的,不吃狗肉也是合法的,制止别人吃是违法的,

这个世界有猪肉也有狗肉,你吃你的猪肉,他吃他的狗肉,或者猪肉狗肉一起吃,本来天下太平,可是偏偏有人别的肉吃的香,却不让别人吃狗肉,还很多说辞,比如:毒狗肉可以吃死人!其实毒猪肉同样可以毒死人的,问题在于毒而不是猪狗肉。

狗肉该不该吃不用辩论,吃的就该,不吃的就不该,这是习惯问题,法律无禁止当允许。该不该虐杀狗?对于虐字,除了自虐SM虐,其他的都不该,这是杀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不虐杀是文明的体现,这是对的,养猫狗的人,让吃猫狗的人去感受心情,那么养猫狗吃猪肉的人,尤其是拿猪肉香肠喂猫狗的,怎么不去考虑宠物猪和主人的感受?养宠物猪的人少就应该践踏其权利吗?这里明显有逻辑错误的。


韩东言

随着爱狗人士的闹腾,所谓的玉林狗肉节声名远播!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玉林人,我觉得很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你在玉林街头随便找个人问他,吃狗肉有什么好处?他肯定脱口就一个字:补!至于补什么、为什么补,他会懒得理你扭头而去。因为在玉林人看来这是个很白痴很弱智的问题!

玉林人很讲究食补,特别是大老爷们。狗肉是他们认为滋阴补阳壮身体的佳品!这种观点在玉林人思想里已经根深蒂固!在玉林,除了红白喜宴以外的一切聚会、聚餐,都不会少了狗肉这道玉林人眼中的美味。

所谓的狗肉节,与平日有什么不同?让我来告诉你,只不过是比较多人在这一天同时吃狗肉而已,其他的都与平日一样!平时我们也常吃狗肉好吗!狗肉是玉林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道菜,是和猪肉牛肉鸡肉一样的!因为在那一天吃狗肉的人多了就被别人叫成狗肉节了,其实我们从没有定过这个节!


上图是玉林的狗肉市场,"狗肉节"以外的日子也是这么红火!不管那些所谓爱狗人士如何反对,也懒得理你有否资格来反对,只要吃狗肉时别来打扰我就行!对于玉林人来说,吃狗肉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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