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法院通过 “临控”措施又成功控制一“老赖”

6月9日上午11时许,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勤接到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特(巡)警大队的电话,告知: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的临控人员、被执行人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请立即前往接回吴某某。接完电话后,执行局内勤立即拨通当天值班的快速反应小组组长的电话,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快速反应小组当即派出4名执行干警冒雨驱车前往该特(巡)警大队。一个小时后,执行干警赶到该特(巡)警大队,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了身份确认,现场与公安民警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将被执行人吴某某带回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经查,吴某某涉及执行案件标的额250余万元,系追偿权纠纷。在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积极展开财产调查工作,未发现吴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被执行人吴某某不仅拒不履行义务,还躲避执行、避而不见。为有效打击吴某某躲避执行行为,逼迫其主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2018年6月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枞阳县人民法院、枞阳县公安局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向枞阳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请求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吴某某。不出所料,短短几天时间,自以为逍遥法外的被执行人吴某某便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自2018年4月2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与枞阳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依托协助“临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成功临控2名“老赖”,大大提高了“找人控人”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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