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老师死后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校外护送学生是不是老师应有之责?

文轩阁

李芳老师死后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校外护送学生是不是老师应有之责?



李芳老师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当之无愧。不仅今天被追授,关键是来日不可忘。不可忘其大写的教师精神,大写的人道精神。


关于校外护送问题,就如早上孩子来校老师在校门口接的情况,这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来了接一接,走了送一送,属于师生感情范畴,而不是律条。老师们都会自觉这样做,看着孩子安心安全的乘车,看着孩子渐渐走远走出自己的视线,已经成为习惯。这种行为,是爱心驱使,而非条款强加。老师们乐意这样做,一直这样做。




这正如地震来了,绝大多数的老师都会护送孩子,最后撤出,也是爱心使然,这是道德高线,而非道德底线,而做教师的,一般会为了孩子,将自己的道德底线调高。个别的,除外。


道路上的秩序,车辆的手续,持证人驾驶持证车,管理职责属于交管部门。校门口的三室一厅摆摊设点,需要社区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管理。


所以说,给孩子一个安静的书桌,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回家坦途,这是大家需要共同努力的。社会,学校,家庭,三者三位一体,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向上,同心同德,共同努力。


走过万水千山2018

01 频发的老师护送伤亡事件

2018年6月13日,河南信阳李芳老师走了,死于校外护送学生。

2006年5月27日,浙江绍兴祝香云老师走了,死于校外护送学生。

2015年1月29日,江苏扬州李俊老师走了,死于救护学生。

2012年5月8日,黑龙江佳木斯张丽莉残了,残于校外护送学生。

。。。


一个个老师芳华已逝,他们用大爱铸就浩然师魂。

每一个生命都鲜活,每一起事件都悲壮。每一次英勇献身之后,必定享有崇高的荣誉,必定有一阵风的学习热潮。

然而当一切烟消云散,一切归于平静,有谁还记得曾经慷慨付出的灵魂,有谁在关心的那些肢残身痛的生命。

02 校外学生道路安全应不应该是老师之责?

老师在校外护送学生,到底是不是老师应有的职责?恐怕争议很大。

部分人认为,老师有义务保护学生,因而老师校外护送学生是应有之责。也有部分人认为,学生出了校园,不应该是老师责任,而应该是家长和交警之责。

文轩阁认为,老师的职责范围就是校园,校外不是老师的工作场所,护送学生不是老师的责任。老师在学校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但是出了校园学生安全就不应该是老师的责任,起码老师不是主体责任。



03 类似的大包大揽

目前,为了学生安全,学校有大包大揽之嫌。道路安全责任是谁负责?此次李芳老师去世,我竟没看到一个评论或回答说是交警责任的,无证三轮车闯红灯,谁能管,该谁管?肯定不是老师。

近两年,除了道路交通安全值守,老师们逐渐揽过了溺水之责。学生自己在家溺水死亡,家长找学校扯皮,说是教育不到位。难道学生家长和学生不知道水里会淹死人?防水责任书期期签字,“防溺水六不”周周背。更可笑的是,上面竟然要求池塘河堰旁要求学校要设告示牌,有部分地方竟然要求老师一周七天放学后到水旁巡查,真的是让人无语!



04 问题解决之道

学校的一再退却,源于越来越多的纠纷,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类似责任,让无理取闹的人有了打擦边球的余地。

学校应该是清净之地,不应该有各种纷扰。维护教师尊严,让老师少一点不应担之责,也是对老师人身的保护。你说呢?


文轩阁

李芳老师用生命保护学生,伟大不用怀疑。这种不是父母胜似父母的行为,对社会充满正能量,也引起我们对老师责任的思考。

一,老师真的在用生命奉献。好多实在例子可以告诉我们。黑龙江张丽莉老师,下晚自习护送学生过马路,为救学生,失去双腿。湖北代课老师秦开美,在凶恶歹头面前,自己甘当人质救下52名学生。512地震中,谭千秋老师,趴着的遗体下,是4位活着的学生。一个个感人的英勇事迹告诉我们,老师在关键时刻用自己的生命爱护学生,而不顾自己的安危,展现当代老师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老师的责任不限于学校内。爱学生,也爱自己孩子,爱一切需要关爱之人。老师不仅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同样也爱自己的孩子。老师每天起早贪黑,为教育好学生,操心费力,未免有时觉得愧对家人和孩子,抽点时间为家人干点家务,为自己孩子的学习进步尽点力。维护好自己家庭幸福和谐,同样是老师的责任。


三,老师也是一个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为社会树立正面榜样。当前有些不良现象,见不得老师好。听说老师加工资,就狂喷不止,见老师买车买房,就骂老师贪图享受等等。他们认为老师该过清贫日子,老师过得好点就不为人师表了。我们应该想一想,老师如果有个健康的身体,心情轻松地上班下班,对学生树立良好形象,老师成为学生未来向往的职业,也应该是教育之荣幸,教育之成功,教育之希望啊!

四,护送学生回家,可以说成老师额外工作,也是体现老师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如果李芳老师不送学生回家,她自己安全了,丧命的是几个学生。如果谭千秋老师只顾自己逃命,也许能脱险,几个学生就没有可能活着。所以老师的伟大在于,视学生的生命第一,而没考虑该不该做。



教师是平凡的,教师是重要的,教师也是伟大的,人们有什么理由不尊重教师?

我是京京,分享回答,关心教育。


京京MM


受邀回答这一话题,心情很是沉重,几次想答又撂下。按照老黄历“老师管三尺门里不管三尺门外”的说法,校外护送学生老师没有责任。现在老师如果不校外护送学生,有事我想责任也不会追究到老师。

李芳老师校门前护送学生过马路,为保护学生英勇献身。再次凝望李芳老师的遗像依然心痛!我恨极了那天学校门前那辆疯狂的电动三轮车,假使劫难不降临到那几个学生头上,李芳老师也不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企盼李芳老师回来!

李芳老师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学生平安。生死关头,是本能,但也是必然。如果李芳老师平时不爱学生、不敬业也不会有如此壮举!只可惜李芳老师不在了,……我倒是想诅咒如今教师队伍中极个别的利益熏心没有教师修养不配做教师的替李芳老师去死,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让李芳老师归队回家,继续教书育人,陪伴在丈夫女儿父母身边,直到退休,静享天伦之乐。我想这也是天下所有善良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

这也正是李芳老师被追认为全国优秀教师的意义之所在。

你要说现在老师没有护送学生出校门的责任,我到北京天津等地至今看到中小学校的领导老师把学生一个个护送出校门,护送到路口,待家长接走,一来为保学生安全,二来为缓解交通拥堵。


赤橙黄绿青蓝紫518

♥ 用生命铸就师魂

傍晚放学,李老师象往常一样,来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护送孩子们过马路。一辆无牌无照的三轮车急速驶来,面对红灯,完全没有刹车迹象。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老师冲上前推开学生,而自己却倒在车轮之下,再也没有醒来,生命永远定格在2018年6月11日下午。

她是平凡的。她如一颗小草,二十九年来扎根于乡村,默默奉献自己的绿;她又如一个园丁,几十年如一日修剪灌溉周而复始。鲜有鲜花,鲜有掌声。她又是伟大的。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她没有丝毫地犹豫,毅然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她用生命,为孩子上了最后一课,让那些辱师贬师者失语。也为行业树起了又一标杆,抒写了大写的教育人。

这就是教师,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平凡。需要时,又能义无反顾,轰轰烈烈。

♥ 用生命换来的一点思考

事发之后,教育主管部门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向李老师学习。在学习之余,我又多了些思考:谁应该为已离校学生的安全负主要责任?李老师用生命弥补了谁之过?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不知李老师和她的学生是不是在有关部门的保障范围内呢?

学生安全无小事,老师要紧绷安全这根弦,这是正确的。但前几天网上报道的一件事却让人觉得太过了。为防学生溺水,学校要求老师承包池塘,每天早晚作两次巡查,如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承包池塘的老师负主要责任。天啊,今天承包池塘,明天就可能要承包学生上学路段及其上面跑得各色车辆;后天就可能承包各大网吧,不让未成年人进入……那什么时候教书育人呢?

这也许是个例,但不可否认现在的学校在安全问题上承担了太多,希望有关部门能承担起相应责任,还教师于课堂。


此心安处是吾乡

豫优秀教师李芳,护送学生遭车撞,

急送医疗己无救,最终遗憾把命丧,

校外无责送学生,全是教师义务帮,

平凡职业人伟大,有着一颗红思想,

为了学生勇献身,天地哀鸣而悲壮,

李芳教师己离开,英雄事迹永不忘,

如同不朽的丰碑,永远屹立人心上。


彩云飞01

校外护送学生不是教师的责任,更不是“应有责任”!自古到今,从没有听说过,或看到过教师应该护送学生的条文。近些年,由于校园事故的频发,使教师的责任义务无限的扩大,从学习到生活,从思想到行为,从校内到校外凡是人们所想到的几乎都与教师扯上了关系,成了教师"应有的责任"。试想如果为了学生的安全教师有责任护送,那送到什么地方才算是安全呢?过了马路?小区门口?学生家里?这恐怕都不好说。所以说,作为教师只要积极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就是尽了“应有责任”,至于出了校门,那学生的角色也已经发生了改变,成了社会人,则应有社会为其安全负责,而到了家里,则相应应有父母对其负责。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我们提倡积极的承担社会责任,但我们也不希望无限的去包揽责任,更不希望置自己应有的责任于不顾而去承担所谓的责任!


子期2794

校外护送学生这不是应有之责,但是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就是视天下为己任,把平凡的事成不平凡的高度,把平凡的人生过的不平凡,李芳老师做到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她的影响不仅是教师群体,不仅仅是河南地区,她影响的是全中国所有行业,所以人,职责之内竭尽全力,职责之外尽心尽力,平凡的人生干出不平凡的事。致敬李芳老师!


闭月羞花石榴姐6

我觉得李方老师被追授为“全国优秀教师”,有点小题大做,为什么呢?这件事是让李芳老师碰上了,假设是其他的任何一位老师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做出舍身救学生的行动,是不是所有的老师都要授予优秀教师的称号呢?这可并不是说老师道德有多高尚,你想,面对突如其来的摩托车向孩子撞来,就是一般人也会舍身救助的,这也是人的本能吧。再说校外护送学生回家也是老师的责任,学生在校外出现了意外,老师当然要救助学生了。就是换了我我也会挺身而出就学生的。


四清园丁

要知道会死,任谁都会犹豫。老师也是人,也有孩子家庭父母,那么多责任怎么可能愿意死。

并且老师就是个职业,如果非把校外的安全也强加给老师,那么一月十万的月薪,看看有多少愿意干的。。。

呵呵,柿子专拣软的。都已经牺牲了一个人,却还在讨论教师责任。。。。人性真的不能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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